李察大惊,这是他也没能预料到的情况,面对平均等级才五级还来不及装填弹药的矮人火枪手,他这四个随从的杀伤力实在太过巨大,除了绯色是一个一个去捅,其它三个都是在成片收割着生命。
“留几个活的!!”李察迅速在意识中推出一道指令,同时不得不放声高叫,才让他们有所收敛。
去掉了矮人火枪手的意外,车队的大魔法师被李察轰杀,骑兵队主力又被剿灭,哥萨克商队就进入末日,剩下的就是一边倒的屠杀。至于护卫骑兵队的队长原本是十四级的强者,却在交锋的瞬间就被刚德,两个食人魔,山德鲁和水花围杀。他们并肩作战许久,彼此间配合默契,在与辛克蕾尔一战后更对收割强者格外有心得。
战斗很快结束,商队残余的护卫和人员纷纷选择了投降,顽抗的则被悉数杀死。李察的军队素来杀性十足,他们手下伤兵少,战死得多。比如说矮人火枪兵,李察叫得已经算及时了,但是最终活口也就十个。
李察纵马绕着战场走了一圈,将形势尽收于心,就开始连续不断的下命令:“检查货车上的货物,搜查俘虏,治疗伤兵!另外,把所有的矮人都给我带过来!”
十个矮人火枪兵被拉到李察面前,个个脸上都带着大片青紫。矮人的脾气又臭又硬,被俘虏了也不老实,嘴里不断嘟嚷着什么。自然押送他们的沙民骑兵不会客气,一顿拳打脚踢之后,总算让他们安分了些。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在红色哥萨克的商队里?”李察用法罗位面的通用语问。
矮人们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但不是通用语,李察一句也听不懂。他立刻给自己施放了一个通晓语言的法术,然后又使劲听了半天,才勉强大致明白。
这批矮人都来自染血之地西北方的苍白高地。那里是大陆上面积最大的黑暗世界之一。高地深处是各个异族的国度,他们就出自其中的一个矮人大部落雷霆之砧。
雷霆之砧部落和一支深入苍白高地的红色哥萨克捕奴队在偶尔情况下有了接触,最终在烈酒、金币和各种奢侈品的攻势下沦陷,向红色哥萨克出售各种原矿,并且还提供了一队火枪兵作为雇佣兵。
李察皱眉思索,诺兰德的矮人也是一个大种族,他们同样制造并使用火枪,但是威力却远远不如眼前这批火枪兵。刚才他们齐射时的杀伤力甚至比抛掷兵还要恐怖,要知道抛掷兵可是八级的战士,同等数量的普通弓箭手更是远远无法与他们相比。
李察忽然灵光一闪,对身边的亲卫说:“把他们的火枪拿给我看看。”
旁边一个野蛮人亲卫很快就将矮人所用的长枪和短枪各送过来一支。李察拿在手中仔细观察,并且很快动手拆卸,片刻后就将两支火枪变成了一堆零件。深蓝的学习为李察奠定了全面而深厚的基础,魔法各个主要领域李察都有所涉猎。包括炼金机械都学过一些。
火枪拆开,李察就发现其结构与诺兰德矮人们所用的火枪大为不同。这种火枪要复杂得多,并且工艺精湛,用料考究。枪管更是使用了切削车磨等工艺,而不象诺兰德矮人火枪那样只是没有经过进一步加工的粗糙铸造件。而且枪膛所用的合金是一种全新的配方,非常耐高温高压,这就可以容纳更多的火药。
摆弄着手上的火枪,李察心中暗自震惊。这支火枪比诺兰德矮人火枪完全不是一个时代的产品,至少领先了近千年。之所以如此夸张,是因为诺兰德矮人在火枪上的进步十分缓慢,现在的火枪和三百年前没什么不同。
诺兰德矮人火枪,在深蓝的大魔导师们眼中完全就是一个笑话。那些火枪不过是用粗糙手法绑在木把上的一根粗铁管而已。火枪的有效射程仅有二十米,就是在射程内,也只能对穿着皮甲锁甲的目标产生威胁。一个身披全身板甲有等级的骑士就可以完全无视火枪的威力。
另外,只要超过十米,火枪就很难轰开魔法师的远程攻击物理防御护盾,除非是抵近并且集火射击。可是以火枪连发的缓慢速度,也想攻击魔法师?矮人火枪手还没有进入射程,就会被魔法师的火球轰杀。何况如果能靠近法职者到这个距离,直接扑上去动拳脚的威力可能会来得更大一些。至于拥有斗气的高阶职业者,更可以丝毫无惧火枪那点孱弱的威力。
所以在深蓝的资料中,矮人的火枪只能用作对付野兽的猎具,而且还不能对付太厉害的魔兽。火药倒是一个不错的发明,只不过它主要的用途是在开矿上。
可是雷霆之锤的火枪却大为不同。通过精英蝙蝠的双眼,李察亲眼看到它在五十米的距离上还有巨大的威力。这已经可以威胁到一些低等级的魔法师了。而且火枪的威力更比诺兰德的同类货色大了十倍不止。
李察估计,哪怕是全身板甲的重装骑士,如果在二十米距离上被雷霆之砧的火枪正面轰中,也相当于被重兵器砸中,同样有生命危险。就算骑士的甲胄能起效果,坐骑只怕也保不住,火药爆裂的声音以及硝烟的味道可比箭矢对马匹的影响大得多。也就是说,在矮人火枪兵的密集阵列前,重骑冲锋几乎就等于送死。
李察的抛掷兵可以在五十米内威胁到十级以下的一切重装骑兵,但它们自身实力要比矮人高得多,而且全力抛掷不能超过十次。矮人火枪兵却可以连续不断地射击,前提是手边有足够多装填好弹药的火枪。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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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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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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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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