酋长大厅的旗帜是马哨亲自爬上去安装的,他先在房顶钉了一个木制旗座,然后将旗杆插进去,并用绳子固定。
待北风一吹,金红色的旗帜便迎风飘起。
看着飘起的旗帜,马哨不禁露出笑容,转头说了句:“你们觉得怎么样?”
“真好看!”小麻雀开心地喊道,地上围观的人也大都面带笑容地讨论这新奇的旗帜。
“这旗子真亮,估计老远就能看见它。”
“以后估计没人会认错酋长大厅了。”
“还有人能认错酋长大厅吗?”
“怎么不能,都是木屋,昨天就有个波尼人把我家当成了酋长大厅……”
人们议论着。
下雨天则围着房屋转了一圈,左看右看:“我怎么感觉有点歪啊。”
“歪了吗?”马哨一怔,先是看了看红旗,然后看了看底座,并没有看出任何歪斜。
至少旗杆垂直于屋顶,这显而易见。
他转头又问道:“你们都看看,这旗子歪了吗?”
众人都左右看了看,基本都说没歪:“没歪!”
“这样就正好,一点都不偏。”
“我觉得差不多。”
“大酋长插的,怎么可能会歪!”
马哨遂从屋顶跳下来,拍了拍手,然后又转头看向红旗。
结果现在这一看,他竟觉得旗子好像真有点歪,不禁微微皱眉。
下雨天看着他的表情:“我就说吧,这旗子歪了点。”
马哨喃喃道:“不应该啊……这杆子是直的,底座也是正的,怎么插上去反而有点歪呢?”
两人观察了半天。
最终马哨恍然地一点头:“我明白了,是这房子歪了!”
眠熊城虽然在大兴土木,但建筑技术终究不怎么样,房屋出点偏差也属正常。
事实上,在马哨看来,目前的大兴土木基本就是在让建屋部的人刷经验,毕竟印第安人的建筑技术太微薄了。
甚至几乎可以说没有建筑技术,毕竟包括阿帕奇在内,中西部的大多数印第安部族都是住帐篷的。
建屋部里有丰富建筑经验的人,只有一些来自阿帕奇以外的人,主要是纳瓦霍人,还有几个从克拉克镇雇佣过来的白人。
既然是房子歪了,马哨也就不操心了:“就先这样吧,等过两年,我们用钢筋混凝土重修一座酋长大厅。”
“钢筋混凝土?”下雨天没听懂。
马哨意识到现在好像还没有钢筋混凝土,到时候可能需要他现发明才行:“我设想中的一种建筑材料,还不知道是否可行。”
他回想着有关钢筋混凝土的历史。
钢筋混凝土的具体发明时间他不清楚,但离现在应该不会多远,因为现在波特兰水泥已经开始流行于欧洲了。
不过他倒是知道,钢筋混凝土大规模应用于建筑是二十世纪的事,尤其是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发明之后——在学习力学的时候,马哨接触过这方面的知识。
从发明到大规模应用相隔几十年,其中恐怕经历了不少工程技术上的完善。
马哨自然能发明出钢筋混凝土,但短时间内能不能把钢筋混凝土应用于建筑,他心里却有点没底。
毕竟对于钢筋混凝土建筑的修造过程,他也只是观看过几次而已。
……
为酋长大厅装上金拳赤旗之后,马哨集合了眠熊军,将旗帜分发出去,总共四面。
三个百夫长各一面,最近考核成绩最好的什长也会有一面。
“第四面旗帜属于上次考核成绩最好的什。”马哨看向一个身材出众的什长,“瞌睡人。”
“到!”瞌睡人大声应道。
马哨将旗帜交给他:“这面金拳赤旗是你们什的了,拿好它。”
说话的时候,马哨的脑海里还是在想一个问题——瞌睡人到底是谁?
他现在基本可以确定,在原本的历史中,瞌睡人应该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物。
毕竟这小子的表现确实非常不一般,留在眠熊城即主动要求加入军队,然后短短几个月就成为一名什长,还在第一次考核中拿到了最优的成绩,完全可以用锋芒毕露来形容。
瞌睡人不仅是一个天赋异禀的战士,学习文字知识也很快,还有着神奇的棋牌天赋,当过游戏王。
这样的天才少年只要没有早逝,在历史上不太可能籍籍无名。
事实上瞌睡人显然不是籍籍无名。
马哨几乎肯定自己前世在哪里见过这个名字,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十有八九,“瞌睡人”这个名字并不是瞌睡人真正为人熟知的名字,他是以其它名字扬名世界的。
而且马哨前世对印第安人几乎一无所知,想对号入座也做不到——他对“瞌睡人”的印象似乎只是来自某个游戏的画面而已。
不过不管怎么说,瞌睡人是一个毫无疑问的少年才俊。
因此马哨决定好好栽培他。
将红旗交给瞌睡人之后,马哨又拍了拍他的肩膀:“希望你有本事把这面红旗多留一个月。”
“我将一直留着它!”瞌睡人自信地说道。
马哨笑了笑,看向其他战士:“瞌睡人说他能一直拥有这面‘流动红旗’,你们服气吗?”
“不服气!”战士们纷纷喊道。
“不服气就要勤加训练!”马哨踱了几步,继续喊道,“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停顿了一会,他继续说道:“今天,我将给你们增加一些新的训练项目,在这些训练项目中,你们将以三人为基本行动单位,采取分散队形前进……”
随着枪炮威力的不断上升,排队枪毙或者说线列战术将被逐渐淘汰,散兵线将成为战争的主流。
马哨自然要早做准备,让眠熊军的士兵提前了解散兵时代的作战模式。
等阿帕奇的士兵们熟练掌握了散兵线战术,在必要的时候,他可以亲手为排队枪毙战术掘墓,让军事史加快二十年甚至更多。
他完全有能力这么做,只要他把新式步枪在军中普及,然后不顾后果地疯狂攻击白人就行。白人一定会迅速仿制出新武器,并放弃旧战术,散兵时代由此正式开启。
不仅是散兵线,堑壕战也即将登上历史舞台,因此马哨还将提前训练一些堑壕战的战术,乃至三三制、强行穿插之类的属于最强轻步兵的战术。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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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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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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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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