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的运气不错,总共五只丧尸,竟然爆出来三颗尸晶,比白天猎杀丧犬的时候出丧晶的几率还大。
“怎么了,蛮子?是不是被哥的神武给折服了?”李天抛着手中两颗淡蓝色的尸晶,缓缓地走到蛮子面前,一脸轻松地问道。
“天哥,你实在是,太……太强大了。那些可是丧尸啊,你竟然如砍瓜切菜一般就收拾了,要是被大姐知道,肯定会疯狂地爱上你的!”蛮子露出一个傻笑说道。
李天打了一个冷战,那个玩枪的女人?李天可消受不起。
“嗷!~”
漆黑的夜晚之中,忽然传来野兽的惨叫声。
紧接着就听到夜空中传来一声鸟类的鸣叫声,蛮子听到这个声音之后,浑身一哆嗦,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变声。
“天哥,我们快回去吧!丧鹫出来了!这种丧物的攻击力远远要强于丧尸,甚至可以把丧尸当做食物。当然这种丧物最喜欢吃活人的脑子,而且这种丧物会飞行,除非枪炮,否则我们根本就没有一点办法。”蛮子有些颤抖地说道。
李天也不敢托大,点了点头跟着蛮子返回了旅馆。
敲开旅馆的卷帘门,李天发现旅馆中白景一身皮衣,手中端着一把85式狙击步枪,正对着门外。
看到李天和蛮子安全返回,白景冷眼冷语说道:“叫你不要出去,你非要逞能,现在知道外面的恐怖了吧!现在还仅仅是夜幕降临而已,等到午夜,那才是群魔乱舞的正真时刻!”
收了枪,白景叫蛮子锁好门,再没有多说一句话,转身就往楼上走去。
“外面什么情况?”司徒冰凝和神女雪姬同时问道。
李天一脸轻松地说道:“我见识到丧尸的实力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十只一下丧尸,应该对我形不成危险。丧鹫还没有正面交手过,还不知道他们的威力。今天晚上我们好好休息一番,明天我们就去下一个城市!”
白景已经走到楼梯的一半,听到李天说的话,冷哼一声,说道:“别以为杀了几只丧犬就可以吹牛自己天下无敌,要知道丧尸的肌肤已经发生一定的进化,不能说刀枪不入,但普通的刀剑还是很难伤到他们,他们的唯一弱点就是脑袋。只有枪手远程攻击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至于你,出去一次什么都没有猎杀到,但能把命保住,说出来也不丢人……”
李天还没有张口,已经锁好门的蛮子就露出一脸兴奋地表情,说道:“大姐,天哥真是猛人,这几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生猛的人。你们刚才是没有看到,足足有五只丧尸,天哥一个人轻松搞定!嘿嘿,要不是我拉着天哥回来,天哥可能还要多杀几头丧尸!”
蛮子看到白景的表情,知道白景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话,连忙从皮囊之中掏出一枚淡蓝色的尸晶,说道:“这是今天晚上得到的!”
“尸晶?”其他少男少女们和白景同时发出惊呼声。
白景甚至直接从楼梯上走了下来,接过蛮子手中的尸晶,拿在手中仔细地打量着,喃喃自语道:“竟然是真的尸晶!”随即,白景的脸上忽然多了一丝悲伤。
“为什么是尸晶?为什么是尸晶?”白景忽然愤怒地对着李天咆哮起来!
“你告诉我,为什么是尸晶?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现?你告诉我……”白景已经泣不成声了。
“要不是你,二蛋也不会死!”
“李天,我恨你!”
李天、司徒冰凝、神女雪姬都愣在原地,都不知道这白景忽然发什么神经。
本来是挺高兴的事,让白景这么一疯,李天兜里揣着的另外两颗尸晶也没有拿出来,此时他连显摆一下的心情也没有了。
司徒冰凝像一位大姐一样,搂住白景,轻声地问道:“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二蛋白天不是已经……”
白景还没有回答,白景身后的女孩二维情绪有些低落地说道:“尸晶是丧尸进化的精华所在,就像毒蛇存在地附近必定有解毒的草药一样,尸晶正是解除初期尸毒的解药。如果早一天我们拿到尸晶,二蛋就有可能不用去死。”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们不去猎杀丧尸,猎取尸晶?”神女雪姬问道。
白景轻轻地摇了摇头,惨笑道:“首先丧尸的实力很强大,我们这一群人中,只有我有可能远程阻击丧尸成功。其次,丧尸很少会白天出现在小镇中,更多的时候是在夜晚。还有一点就是并不是所有丧尸都会拥有尸晶,像今天晚上他们猎杀五只丧尸就能爆出一枚尸晶,这概率已经是很高了。我们在白天的时候,也曾猎杀过七八头丧尸,但无一例外,都没有尸晶爆出。”
“那么晚上呢?你手中有狙击步枪这种神器,应该很好猎杀丧尸的。”神女雪姬追问道。
其他人立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神女雪姬,就连最愚钝的蛮子都有些看不下去了,连忙解释说:“白天的时候,丧物的五官感觉并不是很强烈,但到了晚上他们的五官感觉会非常强烈。夜晚对他们来说就和白昼一般,而且他们能在很远的地方就闻到活人存在的气息,好在他们对这种气息的定位不是很准确。但是,他们的听觉确实异常强大的,如果晚上我们擅自使用枪械,那么很快我们所居住的附近就会被丧物包围!还有,我们现在这些人并没有天哥那种强大的武器!”
说着蛮子举起了手中的铡刀刀刃,看着铡刀上已经有些卷曲的刀刃,有些心疼地说道:“丧尸的骨骼进化很强大,我们手中这些普通铁器虽然能伤到丧尸,但很难一击致命。今天晚上,我只是砍了两个不会动的丧尸脑袋,我的武器就已经卷成了这样!”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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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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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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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笔趣库为你提供最快的捡个杀手做老婆更新,第3144章 李天害死的二蛋?免费阅读。http://www.xbiqiku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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