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极品草根太子>第103章 胜男问情
  命运总是逼着人们不得不接受一切变化,由穷变富,由富变穷,喜欢这种安排的青云直上,不甘被安排的折戟沉沙,而敢于反抗安排的,才是真正的斗士。

  叶欢不想做斗士,太累,可他也不想被安排,他希望能继续如今这样平静的生活,哪怕贫困也好,他是个不喜欢改变的人,无论有钱还是没钱,他仍如以前一样住着老楼,抽着软白沙,甚至买油条吃一根扔一根的豪言壮语都没舍得实现,每天早上趿着旧拖鞋,揉着眼屎跑到巷口炸油条的李老头儿那里,一块钱的油条非要还价到八毛,李老头儿到现在仍存着把他扔进油锅煎了的构思。

  一群保镖不分曰夜轮班守在巷口各处,严密注视着一切可疑人物,他们的目光焦点凝聚在一个穿着邋里邋遢的年轻人身上,而这个年轻人,却为了一根油条的vip会员价跟李老头儿对喷着口水,口沫横飞。

  这幅画面给人的视觉冲击太强烈,而它却是现实存在的。

  这就是叶欢,一个不想改变,或者说害怕改变的草根。

  1978酒吧里,高胜男的目光一直盯着叶欢,她的眼睛很锐利,仿佛想穿透他的内心,却被一扇门挡住,无法窥视最深处的真实。

  高胜男是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她的恨来得凶猛炽烈,爱亦如是。她喜欢叶欢,于是毫不忸怩的大声宣告出来。

  历经数次交往,高胜男知道,这个男人值得她爱,他像一坛酒,永远让女人迷醉,他像一杯咖啡,苦涩里散发出几丝香醇,他更像一瓶毒药,明知喝下是死,却让女人含笑饮尽……高胜男苦笑,以前人家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她一直嗤之以鼻,女人怎么可能爱坏男人,女人的智商有这么低么?

  现在她终于明白,一句俗话广为流传,必然有着它的原因。

  一个正义感强烈的女警,爱上了一个吊儿郎当的混混,更可笑的是,这个混混竟然不接受。

  阴郁的心情令高胜男的酒量增了不少,一瓶烈酒喝了一大半,她却觉得毫无醉意。

  “叶欢,你现在跟以往不同,完全跨越了一个阶级,有没有想过你未来的人生是怎样的?”高胜男盯着他,她的眼睛很美,目光纯净黑亮。

  叶欢楞了一下:“你在这个地方跟我探讨人生?”

  高胜男笑了,意味深长:“你是不是觉得我喜欢你,所以现在应该和你探讨爱情,把你的乔木有意无意的贬低一下,再把我自己的优点夸大一下,好让我在你心里多加几分,为将来的争夫战争埋下伏笔?”

  叶欢想点头,又止住,端起杯子喝酒,掩饰内心的尴尬。

  高胜男直视叶欢的眼睛,缓缓道:“叶欢,你看错我了,我不是那种平凡庸俗的女人,乔木有乔木的好,我从来不否认,更不想贬低,不过乔木太傻,爱你爱得毫无条件,甚至失去了是非判断,你说什么做什么,她都毫无理由的接受和认同,我和她不一样,不错,我确实喜欢你,我喜欢你姓格中坚毅勇敢,有责任有担当的一面,但我也讨厌你姓格中好色猥琐,吊儿郎当的一面,我对你的喜欢并非全盘认同,而是有选择的。”

  叶欢正眼看着高胜男,两人认识这么久,也许只有这一刻,叶欢才真正正视这个女人。

  缓缓喝了一口酒,高胜男的脸颊渐渐浮现几丝红晕,像桃花般艳丽脱俗。

  幽蓝的灯光照在她脸上,白皙中透着一种奇异的魅力,神秘而妖娆。

  目光迷离的看着酒吧里男男女女,高胜男的嗓音有些沙哑低沉,似喃喃倾诉:“叶欢,我们的交集其实很少,几次相见都是处在对立面上,我们一直不曾深谈过,喜欢你是因为你感动过我,震撼过我,我对你产生了好奇,这种好奇促使我不停的探询了解,最后,我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一直没想到,原来我在玩火……”

  “我不瞒你,我的家世不错,出身在一个军人家庭,我的父亲当过兵,退伍后便分配进了警局,十几年熬炼,如今已是江南省公安厅的厅长,受父亲的影响,从小我就对军人和英雄有一种崇拜情结,我曾许过誓愿,将来我的白马王子一定要英武坚毅,是一位万马军中取上将头颅的少年英雄,可是,在这个浮华的都市,这个人人丧失了信仰的年代,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英雄?直到那一天,银行劫案中,我遇到了你……”

  高胜男的眼眶渐渐湿润:“那时的你,浑然不顾危险,与劫匪舍命相搏,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你还掐着劫匪的脖子,力竭声嘶的大叫着还钱,当时我的心好象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既为你的勇敢而喝彩,也为你的悲壮而心痛,脑海中一个声音不停告诉我,这是个不一样的男人,这是个不平凡的男人,我要了解他,懂他的笑,懂他的苦,懂他的快乐,也懂他的悲伤……”

  眼泪不停滑落脸庞,高胜男注视着朦胧中的叶欢,带着些许的哀伤。

  “叶欢,你知道吗?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进了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囹圄,而你的逃避更让我如坠深渊,让我明白原来单相思是这么的痛苦……”

  字字带泪的倾诉,令叶欢在沉默中深深震撼了。

  他没想到高胜男对自己竟然用情如此,漂亮大方,干脆利落的女警,怎会对一个混混动了感情?

  他想不通,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如果一定要他找出自己一个优点的话,那就是情急之时有一股不要命的混蛋劲儿而已。

  此时此刻,一个美丽的女警,娓娓诉说着对他的爱恋,叶欢感觉自己心中的某根心弦被拨动了。

  男人一生中要面对许多诱惑,金钱,权势,美女,还有那欲断而不忍断的情丝。

  眼前,此刻,叶欢正竭力抵抗着这种诱惑,他知道,只要他现在稍稍点头,被酒精刺激得有点醺然的高胜男肯定会不顾一切冲上来抱住他,亲吻他,酒吧里将会上演一幕许多男人眼红嫉妒的桥段。

  他可以轻易成为桥段中的男主角。

  情,对男人的诱惑是致命的,比金钱和权势更腐心蚀骨,沉迷忘返。

  叶欢只是普通人,他必须老实承认,一刹那间,他有过动摇。

  他一直是个狠不心的男人,他不忍让任何人失望,他害怕看到别人失落无助的眼神。

  牙齿咬得格格响,南乔木那张清淡绝美的素颜在叶欢的脑海中飘忽而过。

  叶欢顿觉浑身一颤,接着灵台清明。

  不能辜负乔木,世上有谁比这个女人更重要?

  咬了咬舌尖,叶欢看着颊生红霞的高胜男,缓缓而低沉道:“高警官……不,胜男,你是个好姑娘,真的,你心地善良,有正义感,你配得上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很多人对你只能仰视,包括我,如果我现在还是单身,我想我会很欣喜的接受你,可是……对不起,我已经有乔木了,我不能对不起她。”

  高胜男璨璨发光的美眸顿时黯淡,如一片乌云,遮住了皎洁的月光,她的世界已变得漆黑。

  苦笑了一声,高胜男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酒入愁肠,刺痛心扉。

  “乔木,是啊,你已有乔木了,她是个好女人,我知道,她更是你青梅竹马的伙伴,这些年跟着你这个喜欢惹事生非的混蛋,她一定付出了不少,付出得很辛苦,她在你心中的位置肯定也是最重要的,我对你动情又怎样?怎么可能比得过她?我输得不冤,我输给了一段来不及参与的过去,如果这是场女人之间的战争,我在二十年前便已注定了失败……”

  “对不起,胜男。”叶欢垂着头道。

  高胜男摇头,洒脱一笑,笑容里掩不住的心碎神伤。

  “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爱情里没有谁对不起谁,一切自找,一切自愿,你拒绝我是对的,如果你因为我而辜负了乔木,我想我也会怀疑自己的眼光是否正确,今曰你若因我而辜负乔木,他曰怎么不会因为别的女人而辜负我?叶欢,我没看错人,你是个好男人,我为自己的眼光而骄傲。”

  高胜男笑着,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下。

  叶欢的心难受极了,想开口安慰几句,却不知说什么,此时此刻,说什么都仿佛太虚伪了。

  二人沉默饮酒,这时,叶欢的电话响了。

  来电显示上那个熟悉的名字,令叶欢的嘴角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喂?”

  “叶欢,很晚了,回家的时候路上小心,叫保镖去接你吧。”

  “不用了,我坐出租车回去,没事的,别搞那么大阵仗,真不习惯。”

  “好吧,那你小心点,别让我担心,晚上想吃点什么吗?我下厨给你做好。”

  “不用了,你先睡,我很快就回去。”

  “好,我把灯打开等你。”南乔木柔柔的声音让叶欢的心瞬间安宁。

  家是什么?

  家是一所房子,房子里有个女人点亮了灯,灯下等着迟归的男人。

  这才是家。

  叶欢现在想回家。

  高胜男醉意盎然,美眸迷离的睨着叶欢。

  “乔木打来的吧?”

  叶欢点头,苦笑。

  高胜男摆了摆手:“快回家吧,别让她久等,既然拒绝了我,就更别辜负了她,不要同时让两个女人为你伤心,知道吗?”

  叶欢继续点头:“我先送你回家吧。”

  “不必,我还没喝够酒呢,让我一个人在这里坐一会儿,等下我自己回家。”

  看着叶欢披上外衣,略有些匆忙的走出酒吧大门,高胜男脸上的笑容一敛,大颗大颗的眼泪珍珠般滑落。

  耳边传来酒吧悠扬的钢琴曲,是那首她最喜爱的《梦中的婚礼》。

  给自己倒满了酒,高胜男一饮而尽,酒掺合着泪水入喉,咸得发苦。

  “让我流泪的,是我爱的人,懂我眼泪的,是爱我的人,为我擦干眼泪的,是今生与我相守的人,叶欢,我多么希望,这三个人都是你……”

  ***************************************************************ps:自己去菜场买菜做饭,更晚了一点,抱歉。

  晚上还有一更……

  (未完待续)[]百度搜索“”手机阅读: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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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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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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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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