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明末朱重八>四、抹杀他?
  白水王二!朱元璋的心中思潮涌动,他实在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里碰上这个人。

  在他漂浮在天空中做旁观者的那段岁月里,他曾亲眼见到过这个人浑身浴血,手提柴刀,冲进官兵阵中,连杀数十人,乃是一条生猛好汉。不过他并不是神,漂浮在天空中观看世事时,也是东边看一阵,西边看一阵,所以他并不知道白水王二在起义之前,曾经在白水马家做过长工,甚至不知道这个人最后的结局如何。

  白水王二起义之后,风头很快就被府谷王嘉胤、宜川王佐挂、安塞高迎祥、汉南王大梁等人盖过,于是朱元璋并没有对他多做关注,就飘到别的地方去观看事情发展了,等他回过头来想找白水王二时,才发现王二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也许是在哪里被人干掉了吧。

  此时距离白水王二揭竿起义还有一年多的时间,他看起来并没有造反之意,身上也没有血腥之气,但“冲将”的本色已经显露无疑,举手投足,威风凛凛,豪气横生,让人一看就暗叹一声好汉。

  王二从角落里走到了朱元璋的桌边,他手里居然还端着两个大碗,将碗往朱元璋身边一放,就自顾自地坐了下来,身子距离朱元璋不到一尺远。这两个大碗里一个装着稀粥,另一个碗里居然装了两块不小的卤猪肉,原来王二在马家干的活比较多,还身兼了保镖护院一职,所以他的报酬也比较多,表现在食物上,就是偶尔会有肉吃。

  王二豪迈地笑道:“朱八,我想用一块猪肉换你一个窝窝头,你可肯换?”

  这买卖傻子才不肯换,朱元璋不是傻子,他知道如果换了,自己一定占了大便宜,但是平白无故从天下掉下来的好处,他不会乱捡,常言道,贪小便宜吃大亏,见惯世间诡诈的朱元璋对此深有体会,他是绝对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示好的,于是淡定地问道:“我肯换,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你突然找我换……”

  王二哈哈大笑:“你不是摔破了头吗?这时正需要多吃点,把流出去的血补回来,我这身子骨儿特别结实,少吃块肉也没事,就让给你吃呗,你要是不好意思,以后还我就好。”

  “我还不起你!”朱元璋缓缓地喝了一口粥,咬了口窝窝头,对他的肉毫不动心。

  “哈哈,还不起就不还呗!”王二拍着大腿笑了起来:“我就是见人就要帮一把的姓子,你接不接?不接我拿老大拳头揍死你。”

  此时朱元璋的心里,正在给王二进行着评价,他做了几十年皇帝,也养成了一个坏习惯,任何人只要和他照个面,谈几句话,他就要给对方一个整体评价,这是任何皇燕京免不了的习惯,是上位者看自己手下时必定会养成的。当然,昏君看人往往不准,像朱元璋这种英主,看人却是极准的。

  王二,仗义疏财,喜欢帮人,大凡这种喜欢帮助别人的人,在穷人当中都是比较有威望的,难怪他能聚起一群农民造反。另外,他个姓强势,身材魁伟,声音洪亮,说话语速很快,这种人战斗力很强,却通常缺少心眼,容易被人暗算,可用来冲锋陷阵,但不可领军。他在起义之后突然消失,也许就是被人暗算整死了吧。

  朱元璋知道这种人不需要太过提防,于是对着他点了点头,从他的碗里抓起一块肉来,塞在自己的嘴里,他现在很需要吃肉,因为他这具身体太弱,如果想要应付接下来明末乱世,他需要更好的食物,强壮自己的体魄,既然有傻个大儿送吃的来,没有理由不接着。

  大碗稀粥和一块肉慢慢吞下肚子之后,他虚弱的身体开始有力量流转,挥了挥手臂,那种如飘在云端的感觉消失了不少,脑子也比刚才更加清晰了,他开始暗自盘算:有力气了,现在已经有了基本的活动力,王二就坐在我身边一尺之外,如果我将手里的土碗拍碎在桌子上,趁着王二的注意力转到碎碗上的一瞬间,用最快的速度抓起一块尖锐的碎片,割断他的颈部大血管,说不定可以一击奏效。明末农民起义的始作蛹者,白水王二,就会被我抹杀在这里……

  没有了他率先起义带来的标杆,府谷王嘉胤、宜川王佐挂、安塞高迎祥、汉南王大梁这四个人说不定就不敢起义作乱,明末农民起义就不会发生,说不定大明朝就有救了,自己转世重生到这个时代来的使命,也就轻松完成!可以含笑成佛了。

  不对……朱元璋迅速推翻了自己的想法,他在天空中当了几百年的旁观者可不是白当的,大明朝的灭亡绝对不只是农民起义造成,它是多个问题集合到一起产生了互相推进、互相辅助、互相影响的结果,是大明朝的无数个弊政集合到一起发生综合作用,仅仅抹杀白水王二一个人,是救不了大明朝的,天下持续大旱,国家却不予民休养生息,反而加派税赋,农民起义已经是不可避免的发展,没了王二,还会有张三、李四……

  朱元璋放下了手中的土碗,拯救大明朝的方法,还需从长计议,也许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应该仔细考虑一下这件事情要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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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夜里,明月高悬,夜风拂树,朱元璋的身体已经有了力气,所以决定打一趟拳。这具身体实在太虚,想要在短时间之内将身体养好,每晚练拳是必修的课程。

  长工短工们都睡了,偏院里安安静静的,朱元璋走到院子正中间,先深呼吸了几口,也不摆架势,就挥拳练习了起来。他的拳法并无套路,随想随打,全无章法,如果不懂的人看到,就会以为他只是在随便甩甩手,抖抖脚罢了。

  实际上他确实是在随意活动手脚,就当热身。朱元璋上一世是从最基础的杂兵做起的,经历过许多次生死之战,在千军万马,南征北战中磨练出了一身没有套路的拳法、刀法、枪法,虽然在他的后半生,这些技能有不少荒废了,但是身体终归记得一些,此时也不必刻意去练什么拳法,只要能把这具身体活动开,他就能拥有比普通人厉害得多的拳脚工夫。

  中国人在说起拳法的时候,大多数认为拳法就应该有套路,比如你一拳向我打过来,我应该向右一闪,然后快步向前,还上一拳,动作要好看,不能狼狈,还要行云流水一般顺畅,不能有不雅观的动作,也不能有丝毫走样……这些全是废话!

  你想想,战场之上,前后左右到处是人,敌人一拳打来,你非要按着拳法套路向右闪,万一右边站了个同伴挡着你的路怎么办?闪不出去了等死吗?另外,为什么非要把动作做得一丝不苟,打得漂亮?战场上要那么漂亮做啥?

  战场上只有一种方法有用,那就是能杀人的方法,好不好看,流不流畅,叫不叫武术都不值一文钱。

  朱元璋不练拳法,他练的是筋肉的力量和反应的速度,敌人一拳打过来,他可以右闪,如果右边有人挡路,他就可以随时改成左闪,如果左边也有人挡路,他可以随时变成蹲下,如果蹲下也不行,他还可以跳起来……不讲究好看,不需要美观,也不需要动作精准,只需要能打倒敌人,能保护自己就行。而这些反应,需要的是锐利的双眼、敏捷的思维、跟得上思维的身体反应速度,以及……能镇定自如地面对敌人武器的定力!

  他的拳法虽然不成章法,却简单凶狠,招招要人命,在表演的时候难看得要死,上了战场却能保他戎马一生都活得平平安安的,这不是花拳锈腿的观赏姓拳法可以比美的东西。

  练拳的声音终究惊醒了几个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长工,那几人从窗口探出头来看一眼,嘀咕道:“谁他妈的半夜三更不睡觉在院子里折腾?”

  “原来是朱八啊……”

  “你打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拳?难看得要死,这样子没把别人打死,先把你自己摔死了吧。”

  “你应该去找王二大哥,让他教你一套红拳,虽然以你的小身板,练了红拳也是白搭,但是至少动作会比较好看,省得在这里丢人。”

  红拳是发源于周秦、昌名于唐宋、盛行于明清的著名古拳法,在陕西境内非常流行,随便在街上抓个走江湖卖艺的都会几招,凡是身上有点武艺防身的人没有不学红拳的。白水王二就是红拳的好手,抡开两个大拳头时杀气腾腾,非常吓人,所以马家的长工、短工们,都奉王二为第一能打的。

  王二人又热心,如果谁要学拳法,只要找上门去,他没有不教的道理,不过普通人跟着他学不了两天就坚持不下去放弃了,也没人真的学出个名堂来。

  朱元璋当然知道红拳,上一世他还修习过,不过嘛……中看不中用,他对红拳兴趣不大,尽快练出强健的体魄就好,拳法套路在他眼里并不值得去研究。

  “我就随便打两下,并不是要练拳法。”朱元璋对着周围阴阳怪气发言的长工们回了一句,然后手脚不停,还是继续挥舞着不成章法的拳脚。

  长工们哄笑了一声,有人冷笑道:“他白天脑袋这一摔,看似摔聪明了,其实摔得更傻了。”

  “好了,管他做啥,他要乱练就让他乱练呗,关我们什么事?”

  “也对,睡觉吧!”

  长工们各自缩回被窝里睡觉去了,朱元璋也落得清静,挥开拳脚,继续练习了下去。一个时辰之后,他感觉自己身子已经打热了,血脉活络了不少,肌肉也得到了充份的伸展,于是满意地回了自己的屋子,蒙头大睡,练身体固然重要,休息也很重要,朱元璋绝对不会虐待自己的身体,因为……健康才是成就大事最基础的本钱。[]百度搜索“”手机阅读: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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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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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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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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