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马上下来,关雎尔下意识就要回复,手指已经开始输入了,又慢慢将消息删除,重新开始编辑,“好,稍等下。”
嗯,樊姐给我们说过很多次了,女人要矜持,不能显得太主动,这样的话男人会不珍惜的,她倒是忘了,樊胜美到现在还没结婚呢。
关雎尔终究还不够有耐性,过了十多分钟,她就出现在欢乐颂小区外面,看到谢滨正在那儿安静地等候,远远地看着谢滨站在那里,整个人流露出一股子卓而不群的味道,一眼就能将他和周围的那些行人区分开来。
这该不会就是书上写的情人眼里出潘安吧?关雎尔觉得自己的脸微微有些发烧,赶紧放慢脚步迎了上去,“不好意思,让你等久了吧?”
“没关系,等待是男人的荣幸。”沈隆微微一笑答道,伸手从关雎尔手里接过提包,“走吧,就在那边不远,地铁两三站路就到。”
“好啊。”关雎尔跟在沈隆身后进入地铁,她没有注意到,在她身后,曲筱绡刚好开着车子回到欢乐颂小区,这一幕全都被曲筱绡看到了。
尽管是周末,魔都的地铁依旧有很多人,上车之后,沈隆体贴地用胳膊帮关雎尔挡住身后的人,让她可以站得更舒服些,这让关雎尔很是开心,被人照顾的感觉的确不错。
“这地方真的很不错啊。”来到枞果青年旅社门口,关雎尔打量着门口文艺范儿十足的招牌、装饰,这种格调最讨她这种带有一点儿文艺倾向的小资女性喜爱。
“对了,这家店为什么叫枞果啊?”来到里面,关雎尔一边打量着沙发座、台球桌、书架,一边问道,这个名字让她很是好奇。
“这个名字其实是有来历的,挪威有个著名作曲家叫爱德华-格里格,你应该听过吧?”沈隆取过茶壶,一边帮她泡茶一边解说着。
“嗯,知道,他曾经给易卜生的《培尔-金特》写过组曲,是挪威民族音乐的代表人物,我听过一点儿他的作品。”关雎尔不仅喜欢摇滚乐,对古典音乐也有所了解。
“据说,某年秋天,格里格在卑尔根附近的森林度假,秋日的挪威森林很美,比森林更美的则是看林人的女儿达格妮-彼得森,那年达格妮才八岁,她有着一头金发,如同天使一般可爱,那天他正带着篮子在森林里捡枞果。”
“格里格看到她可爱的样子,被激发了灵感,于是就打算为她写一首曲子,只是对于这么小的姑娘来说,恐怕很难理解交响乐的魅力,所以格里格就和达格妮约定,等她十八岁的时候,再把这件礼物送给她。”
“十年后,达格妮从中学毕业,她父亲将她送到大城市的姐妹家里,让她增长见识;在大城市住了几天,达格妮的姑姑、姑父带她去听音乐会,就在达格妮对这一切感到新奇的时候,忽然听到台上报幕人开始宣布下一首曲目。”
“下一个节目是爱德华-格里格的得意曲目——‘献给看林人哈格乐普-彼得森的女儿达格妮,当她年满十八岁的时候’。”
“这一刻达格妮的眼睛湿润了,她终于明白当初在森林里遇到的那位老人送她的礼物是如何珍贵。”讲述完毕,沈隆摊开双手,“之前的老板给这家青旅取这样一个名字,也是和格里格一样,希望这家青旅也能给全世界的游客带来难忘的美好回忆。”
“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就没有更改。”沈隆起身从书架上翻出一本书递给关雎尔,“喏,我刚才讲得有些简单,这是那个故事的原著,你可以先看看,我去里面做饭。”
沈隆暂时离开了,关雎尔完全沉浸在这本书里,原作者将这个故事写得非常美好,关雎尔看得感动不已。
这件礼物给达格妮带来了幸福和珍贵的回忆,再看看周围这些面带笑容的游客,这家青旅也一定能给他们带来同样的收获吧?那么我呢,我的幸福又在那里?关雎尔忍不住将目光投向沈隆刚才消失的方向。
“帮忙过来端菜啦,饭好了!”过了半个多小时,沈隆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来了,来了,老板你今天又做什么好吃的?”正在前台玩手机的阿秋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和店里其他员工跑进厨房,这两天她们可是吃美了。
“我也来帮忙!”关雎尔也放下书走了过去。
“不用不用,你是客人么,那有客人自己动手的道理。”阿秋端着两盘菜出来,拦住了关雎尔,将她带到沙发边坐下,“咦,老板今天怎么突然想起做无锡菜了呢?不过看着就感觉很好吃的样子。”
酱排骨、梁溪脆鳝、镜箱豆腐、笋菇烧面筋,关雎尔看到这些菜,口水下意识就涌了出来,她是无锡人,这些菜是她从小吃到大的,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地道的家乡菜了。
这并不是说魔都没有无锡菜馆,只是关雎尔工作繁忙,平时很少有时间专门去找无锡菜馆。
沈隆最后端着一大盆馄饨过来,“中午咱们主食就吃馄饨好了,晚上给你们做银丝面。”
银丝面同样是无锡的特色,再看看馄饨盆里的豆腐干丝和鸡蛋丝,这同样是无锡名点三鲜馄饨的做法。
“哇,老板,你要不要这样啊,你要是天天做这么好吃的饭菜,我都舍不得辞职了怎么办?”阿秋夹了一筷子镜箱豆腐送到嘴里,幸福地眯起了眼睛,她喜欢工作一段时间就换个城市,利用青旅前台的工作进行深度旅游,目前已经在魔都呆了好几个月,正想辞职呢。
关雎尔也开始品尝无锡酱排骨,香气在口中弥漫开来,关雎尔一时有些恍惚,或许这就是幸福的味道吧?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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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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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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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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