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已经见识到,杨霄的枪法何其可怕,黑暗完全不能干扰他的视线。
他骤然停下脚步,从后腰处抽出砍刀,对阿镖和大刚说:“你们先走,我断后。”
“不,我来!”
阿镖毫不迟疑,立即表示:“我不服他,就算回去了,还会再找他。”
“这已经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了!”蒙戈沉声呵斥,为他们浪费时间而恼火。
“老大,如果你有了事,谁给阿腾和小刺他们争取足够的赔偿?”
阿镖笑了笑:“我不认识许东升,跟他说不上话。”
蒙戈神色一变,脑中闪过小刺的父亲(自己的二叔),阿腾的老婆孩子,还有自己最为疼爱的女儿……
他不再坚持,一点头,便和大刚疾行而去,只有阿镖站于原地,手里唰唰唰唰旋转着那把剧毒飞镖。
飞镖不只一把,他身上还有很多。
“杨霄,我在这里,你个狗,娘养的,快过来找我啊!”
黑暗中,阿镖笔直站立,对空吼叫:“你个龟孙,是不是怕我,一直不敢来找我?哈哈,你要是怕了,就爬过来含住小爷的……”
刚喊道这里,杨霄从二十米外的一棵大树下闪了出来,单手举枪,噗噗噗噗,前行的同时连续扣动扳机。
唰!
阿镖霍然转身,飞镖化为一抹流光朝杨霄飞去,同时,他身躯颤抖,至少被五枚子弹准确命中了他的胸膛。
其中一枚搅碎了他的心脏,身体骤然产生的僵直反应让他无法再甩出第二枚飞镖,只能眼看着杨霄一抬左手,把迎面而来的飞镖抓在了掌中。
飞镖的速度远远比不过子弹,杨霄的反应速度足以应对,躲都不躲,直接抓住。
“呵呵,你也死定了。”
阿镖咧嘴一笑,噗!却被杨霄的又一发子弹钻进嘴巴,脑后飞溅出大蓬血浆。
嘴真臭!忍你很久了。
杨霄面无表情,低头瞅了瞅掌中的飞镖,断定它抹了剧毒,它的主人才会在临死前这么欣慰。
有用吗?
抓它的时候,杨霄左手灌足内劲,硬如钢铁,再加上一点点卸力技巧,飞镖的锋刃并不能划破皮肤,压根没见血,如何能封喉。
况且,我的血,什么毒能起作用,我还真是很好奇呢。
另外,这小子是不是小李飞刀的脑残粉儿啊,啥年代了还主攻飞镖,这类技能稍稍涉猎也就够了,不方便动枪的时候玩一玩还可以。飞刀飞镖若是足够牛逼,还要枪干什么。
刚才,他若是手里有枪,杨霄真不会冒险现身与他对射,而飞镖这东西,那便可以呵呵了。
杨霄弯下腰,一把攥住阿镖的脚腕,拖着他转身而行,不再去追蒙戈和另一人了。
依仗速度,追倒是能追上,但距离温泉山庄那就太近了,蒙戈手里的大喷子一旦爆发吼叫,打雷一般的动静,接下来几天的娱乐项目全都废了。
杨霄只是战斗型魔鬼,并不是杀人恶魔,也没打算非得把对方斩尽杀绝。
今夜一战,先这么着了,已经死掉的三个,尸体找地方掩盖一下,先不用埋,能不被巡山的人轻易看到就行。
一小时后,杨霄慢悠悠返回了温泉山庄,在游客和工作人员走动最多的一条路径上遇到了怒目金刚一般的蒙戈。
还不到十一点,山庄内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而他,站在这里等了很久。
“他们呢?”
蒙戈知道,杨霄不会在山庄里主动杀人,否则,他没必要把咱们引出去才动手。
杨霄同样的两手空空:“其中一人的手机我开着,你可以手机定位,大体找到他们的位置。”
这是旅游名胜,山里面设有移动通信基站,手机信号充足而稳定,找起来并不困难。
“虽然谈不上个人恩怨,但其中一个是我堂弟。”
蒙戈双目如电,但心里面还在犹豫,该不该把个人的仇恨掺和进来。
他们的工作性质,与国外的佣兵有点相似,打归打,杀归杀,但一般来说不会有无谓的仇恨,仅仅是任务成功或失败的区别。
反正杨霄的佣兵生涯中,从没有为了某个队友的死亡而耿耿于怀,非得以个人身份为他报仇。
这不叫冷血,这只是职业。选择了这个职业,战场上或战斗中,生死就不能以是非对错来衡量了,不能说你杀别人就应该,别人杀了你或你的朋友就特马天理不容。
所以杨霄的回答是:“干哪行,敬哪行,我比较敬业,你随意。”
“是,仅就这一点,你说得没错。”
蒙戈气势不变,还没有最终决定要不要在这里和杨霄拼命,稍稍沉默了几秒,他又问道:“但我必须知道,你到底是谁?”
这个可以告诉他,终归瞒不了多久。
杨霄平静回道:“佣兵界的夜魔,也许你曾经听过。”
噗!
蒙戈眼角抽搐,双手一颤,像被粗长钢针从后腰戳进了肾脏,表面上变化不大,但心里面简直要狂喷一口老血。
夜魔!
他也算半个佣兵,只不过没怎么去国外闯荡,但即便没见过,那也不止一次听说过夜魔的凶名,甚至还与国外回来的同道中人谈论过几次。
早知道是他,不论许东升给自己施加多大压力,给多少钱都不会来。
这黑灯瞎火,月黑风高的,跑去山野间跟夜魔交手,五个还能回来俩,已经算是很幸运了好不好……
一瞬间,蒙戈心里的仇恨火焰就被浇灭了,如同举着火把走进了龙潭瀑,那声势浩大当头落下的巨大洪流,别说小小的火把,钢厂的炉子都得瞬间哑火。
凭什么恨他?
这好比狼崽子跑到老虎面前呲牙,被一巴掌拍扁,临死前还要抱怨:凭什么杀我,凭什么还手,让我咬死你又能怎么地啊?
怪老虎喽?
“是我们眼瞎。”
蒙戈气势全无,缓缓转身,整个人像被霜打的茄子,立马蔫了。
杨霄瞅着他的背影,非常卑鄙地给了一个小小的建议:“把这份仇恨转移到许东升头上,或许还能有一个结果。”
蒙戈脚步一顿,愣了愣,却又无比沉重地点了点头……
不这样,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咖啡:某些书友若还是看不到第108章,估计就要等到周一编辑上班后才行了,大体内容就是天黑后,杨霄以自己为饵,把蒙戈五人引出了山庄,开始了无情猎食……后面的章节应该都是正常显示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笔趣库为你提供最快的铁血兵王闯花都更新,第110章 小小的建议免费阅读。http://www.xbiqiku2.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