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都市少年医生罗子凌>第2810章 我认识她的时候
  “每一个女人,在出嫁的时候都是舍不得自己的父母,父母更是不愿意自己的女儿离开身边,但他们会给予自己的女儿以最诚挚的祝愿。我想哪,长辈的祝福肯定会给新人们带来幸福!”杨青吟的情绪已经在凌锦华说话的时候平静了下来,她两手握着话筒,眼睛看着现场的嘉宾,提高了声调:“长辈们的祝福都送上了,接下来是不是该新人露面了?”

  “我们既是今天婚礼的主持人,也是今天婚礼的伴郎和伴娘。”罗子凌说着,把手伸向杨青吟,在拉住杨青吟的手后,再对全场说道:“接下来,就由我们伴着新郎和新娘,把婚礼推向最高潮。”

  罗子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牵她的手,杨青吟有点意外,但最终还是没拒绝,把手交给了罗子凌。

  罗子凌拉着杨青吟的手,走回了后台。

  哭花了眼的凌若楠正在补妆。

  一身火红色新郎官打扮的罗旭升,站在凌若楠的身边,有点不知所措。

  凌若楠今天所穿的婚礼是青绿色的。

  今天罗旭升和凌若楠所举行的婚礼是古典中式婚礼,婚服的选择上也尊古制。

  明朝以前,男女成婚衣着要讲究所谓的“红男绿女”形式,意即结婚时候男服绯红,女服青绿。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人生两大喜,中国人在喜庆的时候都是用红色表示的,而做官的人的官服大都是红色,所以结婚时候就用“红男”来表示一个男人的成功和地位。汉族女子礼服多为深衣制,隐喻女子“德贵专一”,“花钗青质连裳,青衣革带韈履”,“青质连裳”婚服也就是青色的深衣,是宋代以前女子出嫁的标准衣着。明朝时女子出嫁,才是真红对襟大袖衫加凤冠霞帔。

  罗子凌替罗旭升和凌若楠所定的婚礼仪式拟唐制,两人站在一起就成了“红男绿女”。

  青绿色的婚衣穿在凌若楠身上,显得非常雍容华贵,红色的婚礼穿在罗旭升身上,也没觉得古怪。

  罗旭升是标准的军人,走路都是一板一眼。

  古代男人走路,身材也挺的很直。虽然罗旭升非常有有军人气质,但他穿上了古代的婚服,一副严肃的样子,还真有点像古代的当官者,挺威严的。

  凌若楠留的是一头长发,头发可以很方便地梳成各种样式,还能戴上步摇之类的饰物。

  但罗旭升一头板寸短发,没办法绾成古人的发髻,只能弄个假发。

  看到罗旭升那副挺不自在的样子,罗子凌不禁想笑。

  “爸,你穿古装的样子,远没有我好看!”罗子凌走到罗旭升身边,小声说了句。

  罗子凌已经决定,以后自己的婚礼也要用古典中式。

  他相信,如果自己和杨青吟结婚,那他们这对新郎新娘会美的让所有人嫉妒。

  今天杨青吟一身白色的古装,已经美的冒泡了。

  罗子凌当然也是古装,和杨青吟一样是白色的礼服。

  冰清玉洁的公主和美的让人心醉的白衫公子站在一起,罗子凌觉得他们有点喧宾夺主了。

  凌若楠已经补好了妆,但她并没和罗旭升一起走到舞台上。

  罗子凌伴着罗旭升走到舞台上,等着凌明瑞把凌若楠送到他们面前。

  其实,罗旭升和凌若楠的婚礼,不能算是纯粹的中式婚礼。

  现在要举办纯粹的中式婚礼,可是没那么容易的。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古代结婚标准的六礼,还要拿活雁当礼物,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现代的中式婚礼,只能努力让观看者觉得很古典。

  凌明瑞牵着凌若楠的手,把她郑重的交给了罗旭升。

  “以后,我把她交给你了。这些年,她过的很苦,我希望以后她不要再过的这么苦了。”

  “我明白。”罗旭升郑重地点了点头,再冲凌明瑞和谢恩华行了个大礼。

  凌若楠也冲站到台上的罗连盛盈盈一礼。

  至此,凌明瑞、谢恩华和罗连盛的表演也就结束。

  罗旭升和凌若楠在相互行了礼后,手牵着手走到台前。

  唐制婚礼,新娘头上没有凤冠霞帔,不需要新郎挑开盖头就能面对宾客。

  凌若楠见多了大场面,但今天这种情景下,已经心潮起伏的她在被罗旭升拉着手站到大家面前的时候,她还是有点羞涩和紧张。

  罗旭升面对这种场合,也挺是紧张。

  以一个新郎倌的身份到台上表演,从来没有经历过,没有任何经验的他,当然心里没底。

  但他还是很从容地拉着凌若楠的手走到台前,与那些宾客近距离面对面。

  台下所有宾客都习屏住了呼吸,想看看这对年纪不小的新人,在今天的婚礼上有什么表现。

  “我今年满四十四岁了!”罗旭升在所有人的期待中憋出了一句话。

  台下响起了善良的笑声,一些人看出了罗旭升的紧张,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不好意思笑的大声。

  罗子凌很想冲上去,一脚将自己的便宜老爸踢下台去。刚刚大家已经替你营造好了气氛,你却这样表现,说了一句让人大跌眼镜的话,没一点新郎官的气势。

  “我认识她的时候二十四岁,当时她二十一岁,还是个大三的学生!”说到这里的时候,罗旭升的表情不再那么僵硬了,而是留露出一种怀念,“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被惊住了,我在想,天下间怎么有这么漂亮的女子。可是,当时我问了她一句非常煞风景的话。我说:你好,你知道厨房在哪里吗?我肚子饿了!”

  罗旭升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有点扭捏。

  凌若楠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

  但站在他们身边的罗子凌,却明显看到,凌若楠握紧了罗旭升的手。

  “当时她看了我好一阵,然后说了句:滚......”

  “噗”的一声,台下一些在喝茶或者喝饮料的人,一下子喷了出来。

  站在台上随时准备替自己老爸助阵的罗子凌,则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完全不可置信。

  自己这个老爸,还真是极品啊,连这种事情都会说出来。

  他怎么不问茅房在哪里呢?

  (本章完)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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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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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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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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