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子,漠北此去遥远,关山险恶,你怎么一个护卫都没带?”不远处的香车里传出一个声音,三分娇软,七分担忧,“你这一走,英亲王妃一定寝食难安。”
秦铮眸光动了动,“关山险恶爷也不怕,爷本来就是恶人,还怕得谁路上欺负我不成?”话落,摆摆手,“卢小姐请回吧!我娘亲的事儿用不到外人挂心,自有我父王疼她。”
香车内的人本来还想说什么,闻言脸一白,没了声。
秦铮看也不看一眼,用马鞭抽了谢芳华的马车一下,怒道,“有什么可看的?没见过女人?还不快点儿给爷启程?”
谢芳华正好奇地看香车内的女子,冷不防被他怒喝,撇撇嘴,收回视线出了城。
卢小姐应该是左相卢勇的女儿吧?前来北城门送别,可见心意所属,可惜这心意白给了一个混不吝色的混蛋,空腹一腔情意,喂狗了!
秦铮骑着马踏踏跟了上来,浑然不觉让谁碎了芳心。
出了城门走了一段路后,谢芳华才想起来他早先说的话,他要去漠北?去漠北做什么?疑惑地转头瞅他,“峥二公子,去漠北可不是说着玩的。”
“你以为爷跟你说着玩?”秦铮拿眼睛斜她。
“漠北遥远,路途极不好走,最快也要走上一个半月才能到。还是别遇上大雪封山的情况下。”谢芳华猜测这个公子哥的目的,难道是皇帝有任务派给他?
“你一个人能从漠北来京城,爷就去不得漠北了?你放心,爷没有忠勇侯府子归兄那么弱,不是害怕吃苦的人。”秦铮骑在马上,悠悠哉哉。
谢芳华无语,暗暗想着该怎么摆脱他,她可不回漠北去,而且就算她和王银交换,也要之前先处理了他。否则这样的一个人,真正的王银可应付不了他。
正想着,忽然一个包裹对她扔来,砸到了她的头上。
谢芳华皱眉,抬头看向包裹来源处。
秦铮松了松肩骨,对她道,“包裹里装的是我的衣服和盘缠,你给我收着,这一路爷的吃穿住用行都包给你了。”
谢芳华脸色凝了凝,忍着气道,“峥二公子,小人生活在军营,做不来侍候人的活。”
“做不来就学,难道皇上若是下令要你照顾我,你也对皇上推脱说不行?”秦铮冷哼。
“皇上可没下旨让我照顾您。”谢芳华拿开包裹,扔在一旁。
“我既然出京去漠北,就是向皇叔请了旨意的,皇叔知道我要与你一同上路。这路上我若是出了什么事情,你也难逃干系。”秦铮慢悠悠地道,“所以,为了你的身家性命,你还是将我照顾妥当为好。”
谢芳华听说他向皇帝请了旨意,这么说不能杀了他或者让他出意外了。
“我若是出了意外,毕竟是与你一起的,你也要有意外。否则,我出了意外,而你好好的话,那么武卫将军府和忠勇侯府可就因你而有麻烦了。”秦铮似乎在与他闲话家常。
谢芳华垂下头,脸色阴了阴。这么说难道她要让王银死了才能摆脱他?
其实也不是不行!
“你怎么不说话?难道真希望我出意外?”秦铮忽然问。
谢芳华抬起头,笑了笑,黑里透红的脸分外平静,“峥二公子可不要说不吉利的话。小人还是很惜命的。”
“那就好。”秦铮盯着她看了一眼,点点头。
一车一马并排着走在官道上,路面上的积雪早已经化了,今日天气分外晴朗,两旁的树上有麻雀唧唧咋咋地叫得欢快。
谢芳华专心赶着车,秦铮颇有兴致地看着官道两旁的枯枝麻雀。
响午时分,二人来到五十里地外的一个小城。谢芳华本来想买两个馒头继续赶路,奈何秦铮公子对馒头嗤之以鼻,非上好的酒楼看不上眼,于是,谢芳华只能跟着他进了酒楼。
秦铮一身贵气打扮,谢芳华跟在他身后,地地道道的像他的小厮。
掌柜的满面笑容地迎了出来,“峥二公子,您今日儿怎么来了这里?”
“爷要出远门,路过这里。捡上好的席面来一桌。”秦铮径自往二楼雅间走。
掌柜的点头哈腰,连忙匆匆跑下去吩咐了。
谢芳华打量了这家酒楼一眼,想着秦铮恶人的名声传出五十里地外也不奇怪,毕竟这里距离京城很近。皇家猎场就在这里的北山。
进了二楼雅间,秦铮不止要了一大桌席面,还额外点了唱曲的,又要了两壶酒,纨绔贵公子的排场摆得十足。
谢芳华虽然对他的行为不屑为伍,但是也不排斥好吃好喝,跟着他一起享受了一番。
唱曲的姑娘声音婉转如莺啼,缠绵悱恻。容貌也是极好,又娇又媚。
吃饱喝足后,秦铮大手一挥,慷慨地道,“打赏十两银子!”
谢芳华瞅了他一眼,坐着没动。
“爷的话你没听到吗?”秦铮看她。
谢芳华心平气和地道,“爷,您包裹里的银票我查了,只有五千两。这一顿饭就吃了百两银子,再加上酒水和打赏,又去了五十两。总共一百五十两。一日三顿饭,若都是这样花的话,一日就要四百五十两,住店五十两,一日就要五百两,您的银票只够您这样花十日。十日之后,您要喝西北风吗?”
秦铮愣了愣,半响后,忽然笑了,“你若是女子可就好了,一定会管家理账。”话落,他摆摆手,高兴地道,“好吧,以后我不做主张了,你说如何吃就如何吃,你说如何睡就如何睡。一切由你做主。”
出了酒楼,二人继续赶路。
谢芳华想着刚出京城,摸不透秦铮跟随她去漠北的心思,也没看到她周围是否有谁的人马盯着,自然不能急迫地出手对付秦铮,以免惹祸,看来今日晚上要和他一起落宿了。
走了一段路,秦铮忽然道,“你来骑马,我帮你赶车。”
谢芳华抬头瞅他,推拒道,“不劳烦峥二公子贵手!”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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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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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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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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