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对守门的小厮吩咐,“去将那匹南番进贡而来被皇叔赏赐给我的红棕金牵来。”
小厮应了一声,立即跑了下去。
“喂,秦铮兄,你不会要将那匹马给你的听音骑吧?”燕亭怪叫一声。
秦铮点点头,“就是给她骑!”
“那可是匹烈马,曾经多少人驯服不顺它,也就是你不怕它,但险些也被它伤了筋骨。如今你要将那马给她骑,你不怕那马吃了她?”燕亭像看怪人一样地看着秦铮。
“她若是没本事骑那匹马,也就没本事待在我身边了。”秦铮道。
燕亭一噎,看向谢芳华。
谢芳华静静地站在那里,还是一副规矩本分的模样,身条柔弱纤细,真是难以想象她骑在烈马身上的样子,到时候是否会吓得惊慌失措泪水涟涟。
谢墨含脸色微微青白,抿唇道,“毕竟是女儿身,还是要仔细为好。”
秦铮扭头瞅了谢墨含一眼,扬唇一笑,“有我在,就算烈马能吃人,你当我会让它吃?谁说女子不能骑烈马了?巾帼不让须眉是怎么来的?”
谢墨含闻言叹了口气,“你有把握就好,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儿。”
秦铮点点头,“自然有把握!”
不多时,小厮牵来一匹皮毛红如血的马,这马身量比一般马高大,膘肥体壮,被牵出来的时候是昂首挺胸,像是将军得胜归来的模样。
这马一出来,其它马都不约而同地抖了抖蹄子。
“你骑它,敢吗?”秦铮对谢芳华询问。
谢芳华点点头,走过去,沉静地接过小厮手里的马缰,但并不急着上去,而是伸手去摸马头。红棕金张口就对她的手咬来。
“小心!”谢墨含脸顿时白了。
谢芳华的手轻巧地躲开,马嘴咬了个空,她转回手来又去摸它,它又张口咬来,谢芳华再次躲开,之后又去摸它,执着地做着一个动作。如此反复十多回,红棕金失了耐性,抬起前蹄对她踢来,她顺势踩着脚蹬,灵活地跳上了马背,高头大马顿时抓狂一般地撂起了蹶子。势必要将她摔下马。
“抵不住它的话就赶快下来。”谢墨含身子微颤,面色不由露出急色。
秦铮伸手拍在谢墨含的肩膀上,懒洋洋地道,“子归兄,你的胆子何时变小了?我记得小时候你也淘气地背着忠勇侯骑过烈马。”
谢墨含猛地转头瞅他,不由震怒,“我们是男子,这是个女孩子,能一样吗?”
“怎么就不能?你看她坐在上面半响了,也没被甩下来不是吗?”秦铮扬眉。
谢墨含甩开秦铮的手,看向谢芳华,只见高头大马发疯一般地踢前后蹄子,尥蹶子,英亲王府门前的石路被它踩得啪啪地响,而谢芳华稳稳地双腿夹住马腹坐在上面,神色平静,纹丝不动,不见半丝惊吓慌乱。他想起她只身在无名山八年,怒气顿时一泄,急色也退去。
燕亭、程铭、宋方都睁大眼睛,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
李沐清眸光轻轻流转,也有着惊异之色,但更多的是将目光探寻地定在秦铮和谢墨含的身上,将二人刚刚争执的表情看在了眼中。
大约过了一炷香,红棕金败下阵来,不再闹腾,安静下来。
谢芳华伸手摸它的头,它显然不习惯别人摸,晃了晃脑袋,但再没张嘴咬她的手。
“奇了!”燕亭大赞,看着谢芳华的眼睛亮了亮。
“我还是第一次见有女子能驯服烈马,秦铮兄,比你当初省事儿多了,用的时间也短。”宋方大声赞扬地道。
“是啊,举南秦京城,恐怕没有哪个女子能驯服它。就是卢小姐,自诩爱骑射,也不敢碰这红棕金。”程铭也赞扬地道。
秦铮得意地扬了扬眉,哼了一声,“卢小姐吗?她想碰也碰不到。”
谢墨含忽然想起早先秦浩说的卢小姐和燕小姐带着几位相好的小姐也去狩猎了,不由对秦铮道,“我听说七日前你让绣纺的人挡了卢小姐和燕小姐选好的衣裙,每个颜色都各做了一套,致使她们至今也没拿到衣裙,似乎气得不轻。如今据说她们也去狩猎,不如派人去打探一下,最好不要遇到,以免生事。”
“我还怕了她们不成?”秦铮不以为然。
“你是不怕,听音如今是你的婢女,难道就不怕?”谢墨含瞪着他,“别忘了你那些衣服是给她做的。她们不敢惹你,难道不敢惹她?”
“她也用不着怕。”秦铮牵过自己的马翻身上马,对谢芳华霸道地吩咐,“若是遇到了她们,敢生事惹你的话,你就拿剑砍过去,砍断了胳膊手脚我给你担着。”
谢芳华点头,有人顶在她头上,若是有人招惹她,她还怕什么?
燕亭闻言顿时大叫一声,“喂,秦铮兄,你可真够意思,她们中有一个是我妹妹。”
“那你就告诉你的妹妹别惹我的婢女。”秦铮对他道。
燕亭冷哼一声,不忿地道,“我看你是魔障了。”话落,也牵了自己的马翻身上马。
李清沐、程铭、宋方三人也齐齐上马。
谢墨含揉揉额头,暗暗想着不知道今日能不能寻到机会让妹妹走脱,也上了自己的马。
一行人离开英亲王府门口向北城门而去。
因到了年关,街上人流如潮,家家店面门前摆满了各种年货杂物对联窗联,一派红红绿绿,颇有些年尾辞旧迎新的喜气。很多人都上街采买,商贩们也抓准时机售卖。
秦铮一行人刚一上街,街道上走着的人立即避在两旁。
大部分人都恭谨中带着好奇,恭谨自然是对秦铮等人,好奇自然是对骑马走在秦铮身边的唯一女子谢芳华。
这是自从谢芳华做了秦铮的贴身婢女后,传言满天飞的情况下,第一次露面。
宽广的街道,若多的人流,一时间徒然鸦雀无声。
秦铮一如既往,清俊洒意中透着几分霸道张狂,对街上的人们的目光视而不见。
谢芳华神色平静,纤腰坐姿笔直,锦绣罗裙随风飘袂,高头宝马皮毛红如血,她的裙装华贵明艳,容颜霎时成了其次,当真应景了那天仙似的传言。
燕亭看着并肩骑马走在前面的两人,撇撇嘴,暗暗想着不知道秦铮有了这个的婢女,将来要娶什么样的媳妇才能入他的眼。
李沐清、程铭、宋方、谢墨含四人则心思各异。
一行人在沿街无数人的目光中畅然地出了北城门。
------题外话------
高中阔别十年同学聚会结束归来,都想我了没?
给正在上高中的小伙伴们分享一下我的感想。当年我们太年轻,不知珍惜时光,如今十年已过,再回首,感慨万千!一届的同学,一辈子的同学。一年的老师,一辈子的老师!
今日上墙者:xiaoxuan909,lv3,解元“采访一下,阿情,你是早恋大军中的一员么?”
作者有话:倒回十几年前,我上高中时,那个时候分为爱学习、学习好的好同学和不爱学习、学习不好只爱玩、爱谈恋爱的坏同学两种,哪个年级哪个班出来一对某某谈恋爱了,那就是早恋,风云人物,全校老师同学都会很关注。学校教导处会严肃处理,老师会找双方家长和同学谈话,写保证,写检查,反正四个字,就叫做“分手那年”。至于我呢……明天说!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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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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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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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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