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勾了勾嘴角,扬眉道,“今日不让着你。”
谢芳华冷哼,谁让着谁?
“公子,听音又哼了。”听言立即大声道,像是发现了不得的大事儿一般。
“她自然会哼,大惊小怪做什么?”秦铮出了门。
谢芳华随着他也出了门。
听言弄了个没趣,摸摸脑袋,哑巴出声是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她是听音啊,听音往常无声无息的,被人打一巴掌怕是都不吱声,哼一声难道不觉得大事儿吗?
他的手还没放下,院中两个人的剑已经出手。
听到剑声,听言立即从椅子上弹起,挑开帘子,站在门口看。
小白狐和紫貂也停止了嬉戏,退到一边好奇地看着二人,两双眼睛骨碌碌地转,似乎不明白这两个人怎么内斗起来了?它们会不会因为打架而被殃及。
飘雪中,二人剑雨如飞花。
谢芳华的胳膊果然不疼了!
半个时辰后,谢芳华的剑忽然挑掉了秦铮腰间玉佩的绳子,玉佩飞起来,眼看就要落在地上,秦铮却是没去接,谢芳华只能又用剑挑住,递给他。
秦铮的脸色在雪中更是清俊,收剑入销,摆摆手,“送你了!”
谢芳华手一顿,看向剑稍,这枚玉佩晶莹剔透,雕刻着祥云神兽图案不说,还刻着他的名字,比今日秦浩要赏赐她那一枚玉佩不遑多让,甚至更精致做工更好一些,他赏给她?什么意思?
“省得你看着别人的玉佩眼馋。”秦铮向屋中走去。
谢芳华挖了他一眼,拿了玉佩,收剑入销,快走两步,追上他,扯过他的手,将玉佩塞进了他的手里。这样的东西她才不要!
“不要?”秦铮回头看着她。
谢芳华点头,自然不要,男人的玉佩怎么能随便要?
秦铮面色没有因输了剑招而气怒,而是扯了扯嘴角,“别人的不能要,我的可以要。”
谢芳华不屑地看了他一眼,你不是男人吗?扭头进了屋。
秦铮读懂了她眼睛里的意思,笑意顿收,抿起唇瓣,片刻后,似乎想起了什么,蓦然笑了,收了玉佩,脚步轻松地走进屋。
听言呆呆怔怔地站在门口,雪花打在他本来觉得自己很灵光如今才发现实在不灵光的脑袋上,怎么也想不明白听音那一招剑是怎么挑下公子身侧的玉佩的?多少年了,他还没见过谁的剑能近了公子的身。
傍晚十分,雪下得愈发大了。
整个落梅居像是都被掩埋在大雪中,红梅已经看不到红的颜色,只看到满目银白。
谢芳华将屋子里的火炉燃得极热,暖融融的火气将窗子上刚沾染的落雪一瞬就化成了水。她取了点红枣,鲜姜,放在铜壶里面和茶一起煮,不多时,满屋子的红枣香味。
三个人捧着杯子坐在屋中闲适地品尝。
听言喜滋滋地看着谢芳华,嘴里忍不住夸奖,“听音,你到了公子身边可真好,咱们落梅居就是下雪也不冷了,你不知道往年,我将炉子也是燃得热乎,可是就是不觉得暖和,我和公子大眼对小眼坐在一起,想想就没趣味。”
谢芳华不说话。
秦铮也不言语。
听言继续感慨,“我来公子身边的时候才六岁,公子那时候才八岁,偏偏赶走了侍候的丫鬟婆子,王妃无奈,只能依了他,所以,我们俩个学着做自己的事情。公子的衣裳时常反着穿,我则是鞋子分不清左右脚。王妃将我从家族里面要出来本来是让我给公子做陪读的,我那时候觉得只需要跟着公子就行,所以,哪里懂得家务琐事儿?来了之后,才发现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
谢芳华挑了挑眉,斜睨了秦铮一眼,八岁了衣服还反着穿?也够笨的!
秦铮喝着茶,没阻止听言叨咕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似乎不觉得八岁不会穿衣服丢脸。
听言见秦铮没反对,愈发打开了话匣子,“于是我们两个都需要学,早起上书房,时常起得晚,公子总被授课的师傅罚,那时候上书房授课的可是当今皇上的师傅,那个严厉劲啊,就别提了。连皇子们都得乖乖听他的,不好好听课,迟到或者早走,都要挨竹板子。公子聪明,课业上自然难不住他,但是早上起不来就是一大关,初入上书房的半年,每日里都因为这个挨打。将手都打肿了,回府之后还要藏着掖着不让王妃看见。”
谢芳华静静听着,南秦上下勤学文治武功,这是建朝时候就流传下的规矩。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无论是高门大户的贵裔公子,还是平民百姓的儿郎,从小都要识字学点儿皮毛功夫。是以,南秦至今强盛不衰。秦铮早起去学课不是什么奇事儿,但有侍候的人不用非要让自己受苦,就是个奇葩了。
“后来有一次,师傅打得狠了,公子的手连吃饭都不能了,王妃自然也就发觉了。说是我失职,要打我,公子护着我,我才没挨打,但从那也不敢再贪睡不早起喊公子了。可是,试了两天,我还是起不来,于是就想出主意,从府中的鸡窝里抓了一只大公鸡来。那大公鸡早上鸣早,我和公子就齐齐醒了。”听言说着,乐了起来。
秦铮瞅了他一眼,缓缓开口,“那大公鸡是所有鸡的头目,你抓了它来,所有鸡都不在鸡窝待着了,都被引来了落梅居,它早上一叫,外面的鸡跟着一起在墙外叫,我们能不被喊醒?”
谢芳华抽了抽嘴角,群鸡叫早吗?也是鲜有听闻了。
“后来鸡窝由外院的西南角挪到了咱们落梅居外,即便鸡屎臭味在夏天飘进落梅居,但我和公子都不觉得臭。因为自此公子每日上早课都是最先到上书房的一个。不但不再被师傅打,还被师傅夸奖了几回。”听言嘻嘻地笑着,问谢芳华,“你知道咱们落梅居院里的梅花是怎么才种了满院子的吗?”
谢芳华扬眉。
听言给她解惑,“那是因为鸡粪味太重了,王妃说派人来叫公子早起,公子却推脱了,说不喜欢别人随便进入他的院子,鸡粪不算什么。王妃心疼公子,又因为公子喜爱梅花。所以,王妃亲自回了一趟清河,去要崔氏族里流传了几百年的落梅给公子。崔氏族长念在王妃为族里捐献了十所族学,才将收藏珍惜的珍品梅花给了王妃。怕她回府后养不活,特意派遣了看顾崔氏梅园的梅匠跟随回了王府。这么些年过来,就成了如今的落梅居。”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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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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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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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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