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墨含面色微变,低下头,“知道一点儿。”
“你呢?可知道?”秦铮看向谢芳华。
谢芳华眸光沉了沉,当年她爹娘就是中了血毒而死,那一桩十几年前的意外不过是血毒而已。她面色不变,摇摇头,冷静地道,“不知道。”
秦铮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回头,继续道,“中了血毒者,大罗金仙来了也难救活。唯一的办法,以血换血,以血替血,以血养血,以血补血。可是即便这样,不是百分百匹配的血,也是难救活。古往今来,没有一例是中了血毒能够救活的人,不过是多搭一条人命罢了。”
“这么说清河崔氏二老爷家最小的公子中了血毒,需要人救,但为何非听言不可?”谢墨含不解,“我知道是需要亲人的血才能换血,可是他亲哥哥岂不是比听言这个哥哥更适合百分之百的血体?”
秦铮道,“话是如此说,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听言从小吃过一株雪莲。他的血能解毒,而别人的血却不能。”
谢墨含了然,“原来如此!”
“可是血毒怎么能是区区一颗雪莲就能解的毒?愚蠢!”秦铮冷笑了一声。
谢墨含沉默片刻,问道,“既然如此,你刚刚还说让听言回……”他话音未落,闻到了一阵饭菜香,向外看了一眼,见侍画、侍墨、听言三人端着饭菜回来了,住了口。
“人家亲爹来要,我能阻止得了?”秦铮坐正身子。
谢墨含想着清河崔氏是英亲王妃的娘家,听言是清河崔氏的嫡子,他若是强留的话,清河崔氏那边对于子嗣有难秦铮却不放人见死不救的事情自然要怨在他身上,那样的话,就撕破脸皮了。虽然秦铮天不怕地不怕,但是也需要顾忌英亲王妃。那毕竟是她的母族。想到此,暗暗叹了一声。
“世子,小姐,饭菜端来了!”侍画在门外轻声道。
“端进来吧!”谢墨含摆摆手。
侍画、侍墨二人端着饭菜进来,听言犹豫了片刻,也跟着走了进来。三人放下饭菜碗碟,侍画、侍墨退了下去。
听言却苦着脸站在秦铮身边,小心翼翼地喊,“公子……”
秦铮瞥了他一眼,“我刚刚的话你没听到吗?”
“我不回去!”听言倔强地站在秦铮面前,固执地道,“当年我来到英亲王府时,就想过了,这一辈子再也不回清河崔氏。我虽然不聪明,但我也不傻,我知道,只要我回去,准没活路。公子,您难道真想看着我回去送死?”
秦铮本来拿起了筷子,闻言“啪”地一声将筷子打在了听言的身上,怒道,“你在爷身边待了多少年?就学了这么一点儿出息?你回去清河就只会送死?”
听言被打了个正着,秦铮虽然用的是一双筷子,但是也下了力道,他被打得挺狠,闻言“哇”地一声哭了。
谢墨含一呆。
谢芳华嘴角抽了抽,说哭就哭,还跟个孩子一般,让她觉得,听言不是秦铮的小厮,倒是他的儿子。虽然是从小到大一块儿长大,可是心眼儿怎么就一个长左了一个长右了?一个让人想起来就麻烦得头疼,一个则是离不开娘的孩子般的脆弱。
“滚出去!”秦铮踹了听言一脚。
听言不但不躲,顺势抱住秦铮的脚,哭得眼泪横流,“公子,我就算跟在您身边学了多年,可就是骑马也赶不上您啊。清河崔氏明里光鲜,背地里乌七八糟,我回去不是送死是什么?公子,您不能不管我啊。您若是不管我,我可就真的死了啊。”
“爱死不死,你这样的废物,死一个少一个。”秦铮骂道。
听言摇头,哭着道,“我是有点儿废物,但也不是那么废物啊,您好好想想,我不是一无是处的,我会烧火,会劈柴,会打扫院子,会端菜,会拾掇屋子,会在您跟前跟后的跑腿,更会给听音煎药,我煎药从来不糊锅,连孙太医都夸奖我煎的药药效正好,越来越会了……”
谢芳华见听言提到了听音,微微垂下头。
谢墨含看了听言一眼。
秦铮本来想再伸脚踹走听言,听到听音的名字,眸光忽然动了动,扫了谢芳华低垂的眉目一眼,慢悠悠地道,“这样说来,你也不是没用!”
“对,我不是没用!”听言连连点头。
“这样吧!你既然是我的小厮,跟了我多年,当初我娘将你带回清河,转手给了我,我也能转手送给别人是不是?”秦铮手支着额头,漫不经心地道,“你一日没离开英亲王府,一日还是我的小厮,还受我的支配,是不是?”
听言一呆,抬头挂着泪痕的脸看着秦铮。
秦铮撤回被她抱着的脚,随口道,“从今日起,我就将你送给我的未婚妻吧!”
谢芳华身子一僵,抬头看向秦铮。
秦铮对她露出微笑,柔声道,“你身子骨不好,需要人侍候,但依我看,你屋子里侍候的这几人从小就练武吧?应该没怎么好好地学过侍候人的活计。所以,侍候起人来笨手笨脚。哪里如听言?他从小做的就是侍候人的活。你这院子里的人,还真是没一个能赶得上他的。”
听言顿时懵了,呆呆地看着秦铮,“公……公子,您要将我送人?”
“怎么?难道你想回清河?”秦铮挑眉。
“不想!”听言立即摇头。
“既然不想回去,就别多话!”秦铮训斥道。
听言立即闭上了嘴。
“子归兄,我娘昨日和老侯爷以及你商量了采纳之礼的事情了吧?”秦铮问向谢墨含。
谢墨含也有些懵,看了谢芳华一眼,见她没说话,他点点头,“商量了,虽然大婚还要三年,一般采纳之礼都是要大婚前才下,目前只是定了婚约,只需要交换信物就可。但是王妃说她喜欢妹妹,想早点儿落实关系,以后相处起来,关系才能更和睦。便不按规矩了,十日之后就下采纳之礼。”
“那好,听言就算我提前给你下的第一批采纳之礼。”秦铮愉悦地道。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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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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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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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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