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人自发地让出一条道来。
二人过去许久,才都回过神来,聚在一起三五一波三两一伙地谈论。
“那是铮二公子和他收的婢女听音吧?”一人不太确定地问。
“铮二公子是从忠勇侯府的方向出来的,莫不是忠勇侯府的小姐?”一人疑惑,“你们没看前面女子那模样,怎么能是一个小婢女的姿态?”
“据说铮二公子的婢女可比大家闺秀还要贵气几分呢!”一人摇摇头。
“没错,这个就是铮二公子收的婢女听音。年前铮二公子带着她出城外狩猎了,就是这副模样。”一人肯定地接过话,赞叹地道,“自从铮二公子收了这个婢女,捧在手心里,多少女子都羡慕她,可是你们也瞅见了,女人和女人又怎么一样?人家的福气也是天生来的,别人谁也羡慕不来。”
“这样的女子都只是个婢女的话,不知道忠勇侯府的小姐会美成什么样?让铮二公子不顾皇上和英亲王的反对,非要求娶。”一人连连感慨。
“嘘,你不要命啊,这样的话怎么能说?快散了吧!”一人一惊,连忙摆手。
其余人也知道皇上忌讳这件事情,满京城的人虽然都知晓,但是无人敢当街谈论。于是,都止住话,一哄而散了。
京城最大的脂粉铺门前停着一辆马车,车前挂着大长公主府的车牌,金燕郡主坐在车中,透过帘幕的缝隙自然看到了秦铮载着谢芳华骑马穿街而过这等场景,听着四周百姓聚在一起谈论,她漂亮的眉目轻轻地蹙着。
“郡主,您要的两盒胭脂取来了,咱们是回府还是去玉女河?”一个侍女从胭脂铺子走出来,到了车前,挑开帘幕,将两盒胭脂拿给金燕郡主,声音清脆地问。
“去玉女河!”金燕郡主说道。
侍女闻言立即露出欢喜之色,连忙爬上车,落下了帘幕,对车夫吩咐,“郡主说去玉女河,快走吧!”
车夫立即赶了马车出城。
金燕郡主坐在车中,一直蹙着眉,分外沉默。
侍女欢喜一会儿便察觉出不对劲,小心翼翼试探地问,“郡主,您怎么了?身子不舒服吗?”
金燕郡主摇摇头,抿了抿唇,似乎有些不解,又有些难过,“灵香,那日你也随我进宫了,你也看到忠勇侯府的小姐谢芳华了吧?你觉得她怎样?好还是不好?”
灵香一愣,低头想了一下,小声问,“郡主,要说实话吗?”
“自然!”金燕郡主点头。
“要奴婢说,忠勇侯府的小姐除了身子骨太弱,太差,有病在身外,实在是很好呢!有那种天生的贵气,皇后娘娘和公主们在她面前也是逊色的。也只有谢氏忠勇侯府这样几百年的鼎食之家才能养出来她那般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惹人瞩目的姿态。”侍女打量金燕郡主的脸色,见她听着她夸耀谢芳华没有恼怒,才大着胆子将话说完。
金燕郡主点点头,叹了口气,“是啊,也只有忠勇侯府这样钟鸣鼎食簪缨富贵的门庭才能养出一个谢芳华来。这京中所有女子都比不上。秦铮二表哥见了她想要求娶,我心中虽然也是震惊,但是见到了谢芳华之后,我就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了。”
灵香拿不准郡主的心思,不敢乱接话,她发现从除夕那日从宫里回来,郡主向来风风火火玲珑八面的性子一下子似乎改了,安静了许多,像是有了心事儿。
虽然四皇子一直是郡主的心事儿,但这么些年,郡主向来都是神采奕奕,从未曾懈怠和倦怠过。但是最近这几日,从见了忠勇侯府的小姐后,实在有些太安静反常了,也不怎么将四皇子挂在嘴边忧心思念了。
“秦铮二表哥身边的那个听音,闻名许久,今日我总算是见到了。”金燕郡主语气有些难以理解,“我竟是不明白了,二表哥有了一个婢女听音,却是又强行的娶谢芳华。我除夕那日在宫宴上还羡慕谢芳华能让二表哥如此不惜得罪皇舅,也要娶她,与她同生共死,就算是病秧子,也是天大的福气了。二表哥是谁都会娶的吗?哪个女子让他看一眼,也能欢喜十日。可是,刚刚看到她骑马载着那个听音,我却忽然不知道到底该羡慕她们两个谁了。”
“郡主,您是说您看到那个铮二公子收揽在身边的听音姑娘了?”灵香讶异地问。
金燕点点头,“看到了。”
“她何等模样?比忠勇侯府的芳华小姐长得还要好吗?”灵香好奇地问。
金燕摇摇头,“自然是没忠勇侯府的谢芳华长得好,但是她身上有一种东西吸引人注意。”话落,见灵香更是好奇,她讽刺地摇摇头,“看到他们,我刚刚就在想,若是将我换成谢芳华,或者是换成听音,我会是什么心态?一个是身份高贵的未婚妻,一个是低下的婢女,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一个在忠勇侯府病榻孤守,一个在英亲王府落梅居日日相侍。一个府门出不得,一个纵马游街,一个是未来的主母,一个是妾。男人这是左拥右抱,坐享双美,可是女子呢?到底哪个身份更好?”
灵香顿时心有感触,看着金燕心情似乎极差,“郡主,您……”
“容颜都会老去,喜欢一个人,追寻得累了时,是不是真要放弃?”金燕垂下头,声音低暗,“李如碧从英亲王府回府之后便闭门不出了,我在想,若是有朝一日,秦钰表哥也是如秦铮表哥这般,我看着他左拥右抱,如花美眷贵裔之妻待娶,又有天仙侍婢随身侍候,或者有朝一日,他回京,争夺那个位置,一朝后宫三千粉黛,我又该如何?会站在哪个位置来看他。”
灵香本来要说劝慰的话,闻言住了口。
金燕话落,无人来回答她,她不再说话,继续沉默地想着心事。
马车缓缓地出了城。
玉女河位于城外五里处,三面环山,一面与护城河相连。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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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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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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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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