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芳华眯起眼睛,“小伤?”
秦铮笑了笑,“是啊!小伤。”话落,他盯着她,又补充道,“这一道伤疤若是不上药的话,应该就会落下疤痕吧?我觉得,为了记住砍伤我的那个人,让她以后但凡见到这道伤口,都能记住曾经做的事情,而我自己呢,伤疤落在这条胳膊上,我日日看着,也能牢牢地记住。所以呢,不上药打理,我觉得挺好,若是上了药,抚平了痕迹,我觉得不是太好。”
谢芳华身子一僵,想起那日她的初吻,还有后来他的强吻,她顿时甩开他的手,撇开头,僵硬地道,“既然你要记住砍伤你的人,那么就让这条胳膊溃烂掉了岂不是更好?还包扎它做什么?”
秦铮顺着她扭开的脸跟着目光看着她道,“不行,若是溃烂了的话,我以后就不能抱你了。毕竟我们三年后要大婚,一辈子长得很。这条胳膊呢,虽然是我的,但也算是你的。我是你未来夫君,我没有了胳膊,岂不是等于你少了一条胳膊?”
“歪理!”谢芳华嗤笑了一声,不屑一顾,“三年本来就长,说一辈子更是远了。”话落,她冷清地道,“铮二公子,别想得太远!谢芳华的命能不能活到那时候还是未知数。”
秦铮本来有些暖意的脸闻言攸地一沉,目光染上一抹青黑,看着她,感觉到她从心里溢出的冷木,他抿了抿唇,沉默了一瞬,忽然转头对忠勇侯告状,“爷爷,您听听她说的是人话吗?您、子归兄、我、我娘,都费尽心力地要给她祈福,找神医,治好她的病。偏偏她自暴自弃!简直是令人可恼!”
忠勇侯本来看了二人半天,察言观色,从二人神色,对秦铮的伤口的来源有了个大概的认知。见秦铮对他告状,他哼了一声,对谢芳华骂道,“何止不是人话?简直是鬼话连篇!臭丫头,以后再不准你说这种话!三年长什么长?眨眼就过去了!一辈子也没你想象的那么远,我老头子活了一辈子,眨眼间就这么大岁数了!你以后不准再给我说这种话!铮小子哪里不好了?你将来嫁给他,是你的福气!”
谢芳华猛地转过头,恼怒地瞪着秦铮。他竟然告状?他多大了?还告状?
秦铮见她看来,对他露出无辜的神色,“华儿,我最听不得你说这种话了,我管制不住你,但总有人能管得住你。你听爷爷的话,以后不要再说了。”
谢芳华实在忍不住抬脚想踹他。
秦铮在她刚抬起脚的第一时间,忽然低下头,看着她的脚下。
谢芳华的脚刚抬起,便堪堪顿住,慢慢地将脚尖在地面上碾了碾,对忠勇侯道,“爷爷,我看他的胳膊好得狠!根本用不着看大夫。铮二公子想落下疤痕,记住该记住的事情,大夫也不能强求不是?就这样吧!”
忠勇侯看向秦铮。
秦铮对忠勇侯叹了口气,“爷爷,虽然我想留下点儿痕迹,但没想要废了胳膊啊!您这一掌下来,我的胳膊若是不管不顾的话,怕是真要废了。您愿意您孙女婿少一条胳膊?”
“你个臭小子!少来这一套!”忠勇侯识破他的伎俩,对他厌恶地道,“娶个媳妇儿而已,至于你这日日地绞尽脑汁,用尽伎俩?出息!”
秦铮忍不住咳嗽了一声,偏开了头,似乎自己也觉得颜面无光。
“你们两个,赶快去拿药箱!”忠勇侯吩咐侍画和侍墨。
二人瞅了谢芳华一眼,见小姐没阻止,连忙应声,跑出了海棠亭。
“待拿来药箱,你就赶紧给她包扎。一会儿李家那小子就要来了。这个臭小子是我的孙女婿,若是输给了李小子,我的脸上也无光。”忠勇侯对谢芳华道。
谢芳华不言声。
“哎,若说南秦皇室啊,每一代,也都会出那么一两个痴情的种子。你这个臭小子,还颇有点儿先皇的脾性。”忠勇侯见谢芳华不言语,对秦铮话起了家常,“当年德慈太后,出身将军府,自小受熏陶,就是一副刚硬的骨气。那时候啊,她是个美人,可谓是文武双全。以着当年王家的显赫,根本不屑将女儿嫁入宫门。但是先中了看重了德慈太后,誓必要将她求娶进宫,百般手段用尽,最后总算是抱得了美人归。用的无非是一招,赖皮!”
秦铮翻了个白眼,“爷爷,您在说我赖皮?”
“你的脸皮的确够厚!”忠勇侯嗅了他一句。
秦铮哑然。
侍画、侍墨很快就拿来了药箱,同时端来了一盆温水。
“丫头,快点儿给他包扎!”忠勇侯是见过谢芳华的包扎手法的,从她第一天从无名山回来,手法干净利落,让他这在战场上待了半辈子的老将都自愧不如。
谢芳华站着不动。
“老侯爷,奴婢也会包扎,小姐身子骨弱,这等活计,若不然奴婢来做吧?”侍画试探地看向忠勇侯询问。
“不用你!”秦铮伸手一把拽过谢芳华,对他指了指手臂。
谢芳华被他拽到了近前,看着他,挑眉,“你的手不是不能动?”
“刚刚不能动,现在好些了!”秦铮悄声道,“你快给我包扎,你还看不出来吗?老头子爷爷喜欢我,若是你不给我包扎,他是不会放过你的。”
谢芳华冷眼瞅着他,得寸进尺,缠人到这种地步,他秦铮是连半点儿脸面都不要了?
“脸面这种东西,我向来觉得无用之极!又不能当饭吃,更不能娶媳妇儿。”秦铮对她露出笑容,声音不由得变得轻软,低声道,“华儿,你也累了吧?若是不想一会儿李沐清来了看到你我如此,累及你的闺誉,你就快点儿,给我包扎完,我准你回房。”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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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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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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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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