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芳华摆脱钳制,揉揉手腕,忍不住踹了他一脚。
秦铮着着实实受了,看着她道,“我娘也有爱踹人的毛病,我看兰姨也有爱踹人的毛病,是不是你们女人都喜欢踹人?”
“你也没少踹过人!”谢芳华直身子,伸手去摸脖颈,那里还有细微的痛意,她忍不住恼恨,“若是明日这个痕迹不消除怎么办?你属狗的吗?”
“哦,你不提狗我都忘了,我唯一的一条狗还是因为你忠勇侯的人给轧死了呢!子归兄那里记了一笔账。当然,如今你是我未婚妻了,待你嫁给我的话,这笔账我可以不算。”秦铮见谢芳华起身,索性自己靠在了软榻上,对她笑道,“若是你觉得亏了,你可以咬回来。爷任你随便咬,咬多浅多深都行。”
谢芳华偏过头,真想一口咬死他,但看着他懒洋洋等着任君采撷的模样,才不上当。站起身,走到不远处的菱花镜前去看脖颈的伤口。
屋中的光线太暗,看不清。
她离开镜子前,走到桌案旁,拿出火石,掌了灯。
屋中顿时明亮起来。
谢芳华将灯拿到镜子前,对着镜子看了片刻,眉头轻蹙。还算秦铮有分寸,这样的红痕若是她稍后抹点儿药的话,明日一早应该能消退。她扭回头,将灯盏放下,看着他。
秦铮对她微笑,朦胧的灯光下目光也随之温柔,“谢芳华,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你了。你一定要记住,除了我之外,不要喜欢上任何人。否则,后果不是你能想象到的。你知道吗?”
谢芳华冷嘲地看着他,“铮二公子多虑了!我这副样子,随时一脚踏入鬼门关,谁会喜欢上我。除了你这个眼瞎的,应该没什么人。就算有,也不过是一时兴趣而已。”
这话是隐约地在指李沐清了!
秦铮闻言忽然笑开了,“你说爷眼瞎?”
谢芳华哼了一声,他可不是眼瞎吗?堂堂英亲王府的嫡出公子,这南秦上下,有几家的门楣贵裔能比得上他家和他的身份?多少春闺子女爱慕思慕他,可是偏偏他不屑一顾,只看上了她这个没心没肺的。不是眼瞎是什么?
“爷不是眼瞎,你说错了,我是心瞎。多年前就瞎了,这一辈子,怕是救都救不回来了。”秦铮闭上了眼睛,最后一个字尾音落,有着隐隐地自叹和无奈。
谢芳华心思一动,看着他,可是他已经闭上了眼睛,朦胧的灯光下,再看不到他眼睛里的神色,只看到他清俊的容颜,这一刻,没有隽狂,有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睛的风轻月静之感。她静静地看了他片刻,转身出了房门。
侍画、侍墨见谢芳华出来,见她神色如常,都齐齐松了一口气。
谢芳华靠在门口,傍晚的山风有些凉意,吹散了她心里涌上的某些丝丝绕绕的情绪。
前方寺院传来暮鼓钟声和诵经声,飘荡在山间,令本就清幽的山寺有一种空灵纯净。
谢芳华轻轻吐了一口浊气。
“小姐,傍晚山风凉,不同于在咱们府,奴婢给您拿一件披风披上吧?”侍画轻声问。
谢芳华确实感觉到了凉意,但她又不想回屋,点点头。
侍画连忙去从衣柜里取了一件披风帮谢芳华披在了身上。
谢芳华摸着披风上的绒毛,想起了漠北的武卫将军,她看向西北方向,低声问,“今日有关于皇上对漠北戍边之事的旨意下达吗?”
侍画摇摇头,压低声音道,“奴婢刚刚在不久前特意去打探了,今日一日皇上没对此事置寰。朝堂一切安稳,也没发生任何异常。”
谢芳华抿了抿唇,忽然问,“还有几日上元节了?”
侍画低声道,“还有三日。”
“时间过得可真是慢!”谢芳华拢了拢披风,从西北方向收回视线。
侍画悄悄往屋内瞅了一眼,想着小姐觉得时间过得慢,是因为这些天她似乎在等消息。但是有些事情急不来。而怕是比她更觉得时间过得慢的该是屋里那位从打了山鸡之后便进了小姐屋子没出来的公子爷。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他对小姐真是在意到心尖上了。三年大婚对他来说,才是漫长。
不多时,一股浓浓的炖肉味从小厨房的方向飘来。
谢芳华顺着香味看去,只见听言和林七端了两个大托盘从小厨房走了出来。随着二人走出,香味也扩散到了整个院落。
侍画忍不住对谢芳华说道,“小姐,这个香味要是传出去,盖也盖不住的。若是被前方法佛寺的主持和长老们以及林太妃等闻到,会不会盘问?”
“后山距离前山还有一段距离,应该是飘不远。况且前方达摩堂里面定然是燃着香了。就算有些味道飘过去,应该也能被浓浓的烧香味覆盖。”谢芳华笑了笑,“既然做出来了,就不能浪费了。”
侍画点点头。
“芳华小姐,您是不是饿了?早就出来等着了?”听言嬉皮笑脸地跑过来,馋嘴地道,“好香啊,我在刚刚出锅的时候偷吃了一块。林七这手艺虽然跟宴府楼的大厨学了两日夜,但绝对是有大厨的天赋。这味道做得,可真是香飘十里。”
“香飘十里就算了!这里可是法佛寺,还是不要太张扬了。”谢芳华笑了笑。
听言点点头。
“芳华小姐,放在哪个屋子里用膳?”林七走到近前,往隔壁房间瞅了一眼,对谢芳华试探地问。
谢芳华还没答话,秦铮从里屋走了出来,站在门口,扫了一眼,吩咐道,“就在这院中用膳吧!今日晚上爷高兴,准许你们一起陪我们俩个吃。”
听言顿时欢呼一声,“公子最好了。”
林七也霎时眉开眼笑。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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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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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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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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