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倾也觉得听着新鲜,但是为难地道,“父皇虽然准许我可以隔三差五出宫,但没准许我可以出城啊。我若是出城,得向父皇报备。”
郑译和王芜也有些心动,但也是为难,“虽然平阳城听说很有意思,但是我们若是突然说去就去,总也要与家中说一声。”
“平阳城距离京城才三百里地,我们现在若是走的话,骑快马入夜前肯定是能到了。玩耍一晚上,我们就赶回来,明日午时之前肯定是能回来了。”程铭怂恿道,“往常我们吃酒宿醉,时而宿在外面,有时候住在宴府楼两日不回家,我们回来都不说的话,谁知道我们出了城去了三百里地外的平阳城了?”
“这能行吗?”秦倾有些打鼓,“我父皇耳目众多,我怕是刚踏出京城,他就知道了。”
“今夜宫中不是有宴席吗?你由太妃批准溜出来了。皇上今夜哪里能顾得理会你的事儿?他就算知晓,知道我们一行五人在一起,也不会怪罪的。”宋方道。
秦倾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但对于平阳城的热闹又甚是心动。
“你倒是快些决定!婆婆妈妈!”程铭不耐烦地道,“现在出京还不晚,再晚的话赶不及看那十二仙子敬花灯神,我们还不如不去。”
“你们说呢?”秦倾看向郑译和王芜。
二人对看一眼,他们家中父亲虽然严苛,但也不是迂腐,惯常虽然教导他们谨言慎行,知礼守礼,秉持文人骨气,但倒是不限制他们寻些乐子。多年没出京城,没去过平阳城,他们的确是想去看看的。点点头,“若是明日午时之前回来,我们倒是无大碍,八皇子你自己考量吧!”
“那就走吧!”秦倾咬了咬牙。
程铭、宋方顿时乐了。立即招人回府牵马。
因秦倾不可能回宫去牵马,程铭便吩咐人帮他牵一匹、不多时,五人均骑在了马上,轻装简行地出了南城。
五人离开时,正巧大长公主府一辆马车来到了街上。金燕郡主听到马蹄声,挑开帘幕向外看了一眼,奇怪道,“他们五人这时候出城去做什么?”
她的婢女想了一下,轻声道,“奴婢看他们离开的方向去南城,怕是要去平阳城吧!”
金燕恍然,“我听说平阳城往年的上元节都比京城的上元节有趣,今夜还有十二仙子敬花灯神。想必很有意思。”
“是啊,郡主,您想去看吗?”婢女轻声问。
金燕目光看向南城方向,似乎更是看向南城以南,半响后,摇摇头,“秦钰表哥就算再快也得十日后回来吧?平阳城又没有他,我就算去了看那十二个女人又有什么意思。”
婢女点点头,不再言语。
金燕郡主放下了帘幕。
秦铮和谢芳华出了南城后,两人身下的坐骑像是脱缰的野马,比赛一般地发足奔起来。
两匹马的马鬃和马尾随着奔驰的速度摆动,两人耳边只能听到呼呼风响。
左相府派出的人追出城,哪里还有那二人的身影?只看到一条宽广的官道。只能顺着官道追了下去。
左相府的护卫之后,秦倾、程铭等五人作伴,也快马加鞭向平阳城而去。
秦铮和谢芳华自然不知晓后面跟上来的两拨人马,不过依着谢芳华对左相的猜测,也知道左相定然不会善罢甘休。顶着疾风她看了一眼身旁的秦铮,见那人迎着风眯着眼睛,明明快马赶路,他周身却是如翱翔的鸟儿一般,有一股惬意之感。
她想着秦铮骨子里的这种张扬和高傲已经融入血液了。哪怕他不是秦铮,换了一副容貌,还是难改他天生下来的脾性。
左相估计被他气得肝都疼了!
一路无话,二人经过了两座小城,于酉时二刻到达了平阳城的地界。
平阳城外十里处,秦铮忽然勒住马缰,停了下来。
谢芳华一怔,不明白他突然为何停住,身下的马奔出了三丈远,她堪堪勒住马缰,回头用疑问的眼神瞅着他。
秦铮不看她,目光落在道路两旁的一颗树上。确切说是一颗被人劈倒的参天大树。
树干距离地面一人高之处被扒了树皮,因时间有些久,缺少了树皮的树干被风吹干了。裂开粗噶的纹理。
谢芳华顺着秦铮的目光便看到了那棵树,眯了眯眼睛。
秦铮盯着那棵树看了半响,慢慢地回过头看向谢芳华,见她眸光闪烁,他忽然一笑,“曾经有人利用这棵树得罪了我,我就命人把这棵树的皮给扒了下来。发誓有朝一日要给那个人扒皮。”
谢芳华心里一鼓,扬眉看着他。
“不过……”秦铮把玩着马缰绳,话音一转,幽幽地道,“后来见到她后,实在下不去手。只能作罢了。”
谢芳华撇开头,嘴角似有似无地溢出一丝弧度。
想想当初,他跟随她出城,她费尽心思地想要摆脱他。却一路上都没等到意外发生,她没办法,只能自己创造意外,也是那一次,她第一次动用了天机阁。不过想来当日也是走运,幸好是言宸亲自出马,若是当日换做别人,怕是也与如今的七星被秦钰捏在手里一样。被他捏在手里了。那时候,秦铮低估了她,她也低估了这个在京城里横着走的纨绔子弟。
“走吧!”秦铮似乎想起了什么,眸光黑了黑,打马向前走去。
谢芳华探究地看了秦铮一眼,某些想法本来觉得不可思议,忽然间却又觉得也许就是事实。她收起思绪,跟着他向前走。
一路再无话,酉时三刻来到了平阳城下。
此时夕阳西下,霞光漫天,平阳城的城墙沐浴在霞光中,踱了一层火红光芒。
城墙上,士兵林立,各个肃穆,比寻常守城士兵多了一倍。显然平阳县守以官方出面做花灯会,对京中今日的防范和戒备做了充足的准备。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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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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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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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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