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吃啫啫鸡,描述一下,然后老火汤,下午陈年去隔壁的药店买一些药材回来,党参、枸杞、鸡骨草、葛根、荷叶,回来正好遇到刚被带过来的女孩,长得很漂亮,肤白貌美。
阿彩吃过饭之后就走了,很快陆陆续续的开始有客人上门。
穿着大都是晚清样式,只有三两个穿着媳妇,带着宽边礼帽的,这些都就这么坐在统一价饭馆吃饭,彼此互不干扰。
陈年穿着这以上只觉得有些不太习惯,之前刚起床的时候看布料还以为是民国时期的风格。
头上还有一个瓜皮帽,但由于陈年把自己的辫子剪了,所以在戴帽子的时候把头发一股脑的全部都塞进了帽子里面。
因此乔和庸也一直都没有发现。
依然是在饭馆打工,但是陈年现在并不感觉枯燥,反而还有些新奇。
这里售卖的大多数菜和自己平常见到过的都不一样。
就比如啫啫鸡,比如咸蛋肉饼,比如咸鱼蒸饭,比如青椒或者豆腐酿肉等等,都是极具广东特色的。
看着这些菜,饶是陈年天天开饭店,此时也不禁有点馋。
好不容易等到人少了一些,轮到吃员工餐的时候。
以往中午都是乔老爷子做点自己想吃的,然后和陈年一起吃,但今天乔老爷子实在是懒得做饭了。
干脆就让陈年看看今天卖的还有什么没吃完自己挑着随便吃。
但陈年并没有立即给自己盛饭,而是询问道:“乔掌柜您吃什么,我给您乘。”
乔老爷虽然不太显老,但也有六十七岁了。
虽说手脚麻利,可养个伙计不就是为了让自己省事吗?
“咸蛋肉饼,老火汤,给我弄点霸王花。”
陈年点点头,从一旁的国内夹出一块冒着腾腾热气的咸蛋肉饼,然后又盛了米饭放在乔和庸面前。
随后去锅里舀了一碗汤,但并没有从下面捞瑶柱鸡爪什么的,因为在陈年的记忆中有相关记载,乔老爷对于这些大部分都不喜欢吃,因为他觉得这些都是用来熬汤的材料,本质上和炒菜用的花椒、大料没什么区别。
但是一些药材除外。
比如党参、霸王花、枸杞、什么就完完全全是乔和庸的心头好。
关于这一点陈年无法理解,这些药材的味道就很怪啊。
只能归咎于每个人的口味。
随后,陈年在馋虫的驱使下给自己弄了一些啫啫鸡,从刚才开始他就很好奇这个了,十分想知道这是什么口味。
这些从外表来看就是鸡块,而且在制作的时候虽然开始是大火爆炒,可是当把这些香味都炒出来之后,陈年看到乔老爷子又往里面倒了一些液体。
但当时陈年距离比较远,所以一时之间也分辨不出来那是水还是白醋又或者是酒。
放在桌子上,陈年先是不经意间闻了闻。
“闻起来很鲜,可能是和刚才乔老爷子放入的酱有关,但还能闻到甜味。”
陈年在心中分析着。<spanstyle>谷</spanstyle>
随后夹起一块来放入口中。
着几块切的不打,放入口中用牙去剔上面的肉也不会太难,只要舌头稍微灵活一点就行。
这一道啫啫鸡上甜与咸的味道似乎难分伯仲,如果说以前陈年做菜,盐和糖都是择其中之一来作为主导,另一个则是作为辅助用来提味。
但啫啫鸡却能够同时察觉到两种味道在口中碰撞。
可在这样广义上的矛盾与冲突之下,陈年此刻却并不感觉哪一味的存在有些过分多余。
就如同女朋友性格多变,有时是严厉的御姐一言不合就开口呵斥,有时是软萌的草莓酸奶糖味萌妹,撒娇起来甜得要死。
但某天在萌妹形态下的女朋友忽然忘记了切换,直接用软萌的声音说出严厉的话来......
按理来说该有的违和感并没有浮上心头,反而让人感觉更加兴奋了!
这种全新的口味让陈年不禁眼前一亮!
再加上大火爆炒之后盖锅盖煲了许久,肌肉也被炖的软烂,几欲脱骨。
入得口中,只消轻轻用舌抵住,然后牙齿顺着骨头一刮,下齿同时配合交错用力,鸡肉便整块落了下来。
嫩滑的鸡肉嚼劲十足,而随着每一次咀嚼汁水迸发,溅射的满嘴都是。
激情伴随柔嫩,内敛而又澎湃。
陈年把鸡肉啃的干干净净之后,非得把在骨间的浓郁酱汁也都吮吸干净才罢休。
“今天的味道如何?”乔和庸问道。
“太好吃了!以前吃的时候没有细品,但今日细尝之下,才发现这味道之奇特,想必乔掌柜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也是名厨。”
“哈哈哈。”乔和庸显得十分开心,毕竟陈年夸的好,而且用到了奇特这个词,就说明不是瞎几把吹的,而是有考虑过的。
比拍马屁更让人舒服的是拍到点子上。
“名厨谈不上,顶多是小有名气,虽说一开始坐了十几年的打杂伙计,但后来做了十多年就做出来了,在嘉应的时候也访过不少名厨。”
“怪不得如此好吃。”
之前让陈年好好干,这是乔老爷子又看着陈年说道:“你好好干吧,年轻人浮躁,等你什么时候能沉下心来,我就考虑什么时候教你。”
“你命不错,当时正好被我看到,而且人也踏实,机灵,你知道在你之前那个伙计去哪了吗?”说这乔和庸问道。
“不是找亲戚去了吗?”陈年回想着脑海中的记忆,以前乔和庸一直就是这么告诉他的,包括街坊以及来吃饭的食客也都是这么说的。
谁知乔和庸摇了摇头。
“那都是说给外人听的,他手脚不干净,我儿子把他弄到矿上和那些黑奴挖矿去了,他本身就是跟蛇头赊欠了船费来金山淘金的,和你一样,要不是我把他带到唐人街,他早就死了,但他既然不珍惜,我也只能实现他的愿望。”
“有些人啊,给他做人的机会他不要,非要去做猪仔。”
陈年听着心中一凛,他知道这猪便是猪仔。
当初,“猪仔”们被皮鞭驱赶着上岸,被人塞进一个大麻袋里,让想购买劳工的资本家们相互讲价购买,然后像“猪仔”一样一个个过磅,资本家们一个挨一个麻袋的踢过去,用来验证这些“猪仔们”是否还活着。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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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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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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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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