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重生我真的不会拒绝笔趣阁>七十九章 沈佩佩的诗歌朗诵
  艺体班那些女生们看到坐在第一排的周子扬,叽叽喳喳的在那边八卦。

  都是一些羡慕江悦的话,说江悦运气真好,找了周子扬这样的男朋友。

  周子扬不仅长得帅,而且学习又好,又会打篮球,现在家世又这么好。

  “悦悦!我真的好羡慕你啊!”

  “就是,悦悦,你让周子扬给我当几天男朋友好不好?”

  几个女孩缠着江悦在那边开玩笑,江悦听了就很不开心说:“我和周子扬在一起又不是因为这个,我俩是因为爱情!”

  “哎哟,这么快就有爱情啦?”

  “快说,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他有没有摸过你的小,馒头。”说着,这女孩往江悦的身上掐了一下。

  江悦吓了一跳,随即道:“你要死啊!这里是你能掐的?”

  因为江悦是主持人,而这几个女孩又是跳舞的,所以都在后台,别人倒是看不见,在这边嬉笑着闹着。

  而陶小菲却一直坐在那边玩手机,不参与胡闹。

  有人便好奇:“咦?小菲,你看起来怎么不开心啊,江悦不是你最好的朋友吗?你不羡慕江悦?”

  陶小菲撇嘴:“有什么好羡慕的。”

  问题是羡慕也没用,陶小菲只能自己安慰自己,等高中毕业,去了大学,好男生多的是,自己一定会找到比周子扬好千倍万倍的男孩子。

  周子扬算什么官二代,只不过是在小城市稍微比普通人强那么一点点罢了,等自己上了大学,随随便便都能找到一个比周子扬好的男生,分分钟就可以把江悦比下去,到时候这些肤浅的女孩才明白,他们现在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小菲,到你上台了。”作为临时主持人的胡淑彤到后台叫道。

  “好,来了。”

  陶小菲一边看不起小城市的人情世故,一边又希望大出风头,这次的成人礼联欢会,她主动的报了两个节目。

  一个就是开始的三人热舞,另一个则是钢琴独奏。

  陶小菲小时候是学过钢琴的,虽然不是很专业,学了半年就不学了,但是应付这种高中生的舞台是足够了,为此陶小菲还专门的换了一身新的的白裙子,刚才还是一副辣妹的表现,在一瞬间却又变成了窈窕淑女。

  陶小菲心想,自己这么一身上去,肯定可以惊艳动人,说不定还能取代江悦,成为新一任的校园女神呢。

  抱着这种想法,陶小菲上台,微微鞠了一躬。

  “这丫头真漂亮,老周,给你当儿媳妇你要不?”这个时候,前排有一个人开玩笑的说道。

  周国良没好气的看了那人一眼,那人嘿笑一声,转头问周子扬:“子扬,给你当媳妇要不?”

  这位夏叔叔是当兵退伍回来的,平时大大咧咧的,其实这次按理说他是可以不来参加这种活动的,是听说周国良来,他才来的。

  周子扬瞧了一眼台上的陶小菲,冲夏叔叔咧嘴说:“白给的媳妇儿肯定要!”

  声音不大,可是偏偏可以让陶小菲听到,陶小菲俏脸一阵红。

  接着,陶小菲开始钢琴演奏,弹得是世界名曲《致爱丽丝》。

  这首曲子不难,周子扬就会弹,他主要学的是小提琴,但是前世漂泊在外,技多不压身,大学的时候在酒吧买过唱,也在餐厅拉过小提琴,后来发现小提琴不吃香就开始学钢琴,总之就是吹拉弹唱,没有周子扬不会的。

  陶小菲这首曲子弹错了好几个音,中途甚至有好几个旋律是接不上,然后陶小菲明显是知道的,倒是也不慌不张,直接开始了下一段。

  一些同学们听不出来,估计就是有学钢琴的听出来了也就笑一笑。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钢琴弹完,底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真的很热烈,毕竟一场联欢会,八个大合唱,突然来了一个钢琴演奏,别说谈的是致爱丽丝,就是弹的《一闪一闪亮晶晶》,众人也是如听仙乐的啪啪鼓掌。

  “这个女孩子好漂亮啊?”

  “听说是艺体班的!好像叫陶小菲!”

  “我感觉她比江悦都漂亮。”

  “江悦都和周子扬谈恋爱了!我们还是换一个女神吧!”

  陶小菲的目的达到了,学生们在那边开始议论起陶小菲,以前都知道江悦漂亮,现在江悦有男朋友了,陶小菲立刻异军突起起来。

  陶小菲钢琴弹得不好,但是在这样的联欢会上也可以说是压轴节目了,陶小菲弹完钢琴以后,后面就没有什么可看的节目了。

  最后一个节目是沈佩佩的诗歌朗诵,沈佩佩本来就紧张,结果上台以后,台下又都是议论陶小菲弹钢琴的,这一下子,沈佩佩更加紧张起来。

  此时的沈佩佩穿着一身漂亮的小裙子站在台上,直面众人,尽管有看书上说过,只要把台下的观众当做萝卜青菜就不会紧张。

  可是真正站在台上的时候,沈佩佩还是忍不住会紧张,尤其是台下的同学们在听到最后一个节目竟然是诗歌朗诵的时候,顿时都笑了,在那边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着。

  诗歌朗诵也能算是节目?

  十三班果然是最差的一个班啊,哈哈哈!

  唉,听这诗歌朗诵,还不如再听陶小菲弹一遍钢琴呢!

  声音不大,但是沈佩佩却能听的清清楚楚,沈佩佩孤零零的站在台上,听的底下的讨论,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张嘴。

  还好,诗歌朗诵是有伴奏音乐的,随着音响里传来轻柔的音乐,算是勉强的压住了台下的讨论。

  眼下的情况,不管沈佩佩诗歌朗诵的多么动情,估计都压不住陶小菲的钢琴表演了,而且上台表演显然是比沈佩佩想象的难,沈佩佩根本做不了不紧张。

  她也已经放弃了,想着就这么站在台上,把准备好的诗歌小声的读一遍就好了。

  反正又伴奏音乐,只要声音小一点,别人根本不在乎。

  于是沈佩佩就这么声音跟蚊子一样,轻轻的读着准备好的诗歌。

  抬起头偷看了一眼,发现台下都是在那边窃窃私语的,根本没有人注意自己。

  这样最好了。

  赶紧读完这首诗,赶紧下去。

  沈佩佩抱着这种心态,在那边小声的读着诗歌。

  然而这个时候,伴奏音乐突然,停住了。

  众人一愣。

  这个时候,负责舞台效果的老师跑上台,小声和沈佩佩说道:“音箱连接出了点问题,你重新朗读一遍吧?声音要大,来,用这个话筒。”

  沈佩佩听了这话,愣住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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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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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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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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