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偃师县,余守忠兵分两路,一名手下带着五百份传单前往乡下各村发放,主要是趁夜里在村口甩上几十张就走人,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
余守忠带着一名手下进了偃师县城,住进了紧靠城门一家客栈内,刚住下,伙计给他们送来热水,余守忠笑问道:“西城门附近有个叫阎校尉的人,知道怎么找他吗?”
这是何掌柜花钱买给他们的消息,在西城门附近找客栈住下,找客栈伙计打听,就能找到这个阎校尉,“此人是乞丐头子,消息多,路子广,在偃师县找他做事最便当。”
伙计古怪地看他一眼,问道:“官人是有麻烦要找人帮忙?”
“麻烦倒没有,但确实想找阎校尉做一件比较麻烦的事。”
说完,余守忠把一小块重约一两银子递给伙计,“算是你的辛苦钱,帮我去找这位阎校尉!”
一两银子可兑换五贯钱,相当于伙计近三个月的收入,伙计顿时眉开眼笑,连忙道:“你们等着,我马上就把人带来,她是偃师县乞丐头子,是位大娘。”
伙计走了,不多时,伙计带来一个让余守忠吃惊的女人,约五十岁左右,短眉毛,小眼睛,满脸横肉,相貌相当凶悍,身材高大,身体极为滚圆肥胖,至少重两百五十斤。
她气势汹汹进来,大象一般的屁股往椅子上一坐,椅子痛苦的吱嘎一声。
“我就是阎校尉,你们有什么事?”
“想请你在偃师县城内替我们散发一千五百张传单,尽量挨家挨户散发。”
阎校尉点点头,“这个活我接过,偃师县有一百三十几家酒楼,如果每家酒楼扔十张,那么一张传单十文钱,如果是要挨家挨户送,每家只送一张,那么每张要一百文钱,我开的价格很公道,如果你让我派一名乞丐,把一千五百张传单直接在闹市往天上一撒,那每张只要你一文钱,你自己选!”
余守忠道:“我要挨家挨户送,我给你三十两银子,先给十两,完事后再给二十两,你若怕我跑掉,可以派人盯着我。”
阎校尉伸出蒲扇般的胖手,“把传单和十两银子给我!”
余守忠给手下使个眼色,手下立刻把厚厚一包传单递给她,又给了她一锭十两的银子。
阎校尉掂了掂银子,塞进怀中,又抽出一张传单看了一眼,顿时脸色微变,她盯了余守忠半晌,“你们是川陕西军?”
“正是!”
阎校尉忽然咧开大嘴笑了起来,“老娘我最喜欢你们雍王殿下,可惜我没机会嫁给他,看在雍王的份上,这活我接了,再减五十贯,就一百贯钱,回头你再付我十两银子。”
说完,她站起身也不回头,扭着象臀扬长而去。
阎校尉走了,伙计这才进来,笑道:“阎大娘做事很守信用,办不到的事情她不接,接了就一定做好,你们不用担心。”
“她怎么叫阎校尉这个古怪的名字?”
“她年轻时是青楼女子,艺名叫阎小蔚,后来嫁给本县乞丐头子,十年前乞丐头子死了,她就继承了丈夫的地位,越长越胖,大家也叫得顺口,都叫她阎校尉,意思是她手中有一支上千人的乞丐大军。”
..........
夜晚,余守忠的手下回来禀报,“将军,那个阎校尉确实不错,讲信用,我看见上百名小乞丐在挨家挨户送传单,全城都送到了,还唱散花乐呢!”
“唱什么散花乐?”
“雍王到来不交税,天天过年把酒醉,驱逐鞑虏匡汉室,战士血洗靖康泪。”
“还有呢!天子视民为草穗,嫌弃北民为累赘,十五年来血与泪,西望雍王早日归。”
“还挺有意思呢,说明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知道朝廷不管他们死活,只有雍王才能救他们。”
“就是!这些乞丐知道大家的心思,所以编的曲子直击人心。”
说到这,手下又忧心道:“可这样一来,金兵不就知道我们要出兵了吗?”
余守忠哈哈一笑,“真真假假的事情太多了,说不定金兵会以为我们是声东击西,其实要进攻河北呢!”
........
次日天刚亮,阎校尉便一阵风似的赶来了,她几乎是用拳头捶开余守忠的房门,一双母狼般的小眼睛盯着余守忠问道:“你是不是还有个手下在乡村发传单?”
“有!他怎么了?”
“他昨晚被县尉抓住了。”
余守忠心中一沉,急问道:“县尉怎么会晚上抓他?”
“杨县尉是本地人,他昨晚回祖宅,带了十几名弓手,我听说你的手下发传单他们发现了,他们设了埋伏,在麦田里把你的手下抓住了。”
“那我手下现在在哪里?”
“在县衙大牢,可能中午就要送去洛阳,要不要我安排儿郎们把你的手下抢出来。”
余守忠走了几步道:“偃师县最有名的名望之士是哪家?”
阎校尉摇摇头,“我知道你的意思,找人当说客,但没有用,吴知县是折可求的心腹,你找天王老子来都没有用。”
余守忠心一横道:“所有的弓手都是县尉统领吗?”
“都是!”
“那就拜托阎大娘替我抢人,我一定会禀报雍王,上报阎大娘的功绩。”
“可别!我只是希望你们发的传单是真的,万一军队不来,我就没脸见偃师父老了。”
说到这,阎校尉狡黠一笑道:“将军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告诉杨校尉?“
余守忠冷冷道:“你找人替我转告他,如果我的手下被押去洛阳,西军斥候必然杀尽他全家,鸡犬不留,再替我警告他的手下,他们若不赎罪,一定会被追究!”
“我知道了,我会找人帮你转告,但将军最好出城。”
余守忠点点头,“麻烦大娘再替我找几件兵器。”
“要什么兵器?”
“要两副弓箭,两把战刀和两支长矛,最好还有三匹马,我只是借用,事后一定奉还。”
“等着,马上会有人送来!”
.........
一刻钟后,阎校尉派人送了弓箭、战刀和长矛,以及三匹马,让余守忠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还送来两副金兵的铠甲和两块金兵百夫长军牌,真不知她从哪里搞来的?
余守忠和手下换了盔甲,骑马去了县衙附近,乞丐要去大牢抢人,他们不可能袖手旁观。
两人的武艺都十分高强,尤其余守忠,箭法极其厉害,所谓艺高人胆大,如果不是手下被抓,余守忠绝对不会多事,但现在他也不得不出手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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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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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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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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