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得了随意,萧权走路生风,在昆吾阁呆了一天,出来之时,已经是漫天晚霞。
落日的余晖柔柔地洒在街道上,行人匆匆回家备晚饭,一路上孩童欢声笑语,卖货郎的声音此起彼伏,这烟火气息让人十分愉悦。
白起提着剑,虎虎生威,腰杆都直了许多。
昆仑奴中当护才后,所得的武器都是精挑细选,大多主人会选不贵又实用的武器。唯有萧权冲着京都最好的剑去,抛下重金,以学识为筹码,还力排众议,在众目睽睽下,为他配上了随意。
白起跟在萧权后面,亦步亦趋,无比感慨,内心暗暗发誓要护好主人。
“不用太感动,我应该做的。”
大摇大摆的萧权抱着手道,白起一路上没有说话,恐怕此时感动得眼泪汪汪的,又不好意思让他看见,所以也不像平时那样和他平行。
“主人......如此为我,恐招祸端。”白起一开口,眼睛就红了。
萧权摆摆手,一笑:“祸端?多你一个不多,我不怕!”
白起嗫嚅着,还想说什么,萧权回头,一字一句,铿锵有力:“白起,我方才在昆吾阁未开半个字的玩笑!你乃英雄,当配此剑!以后,无论谁与你再提出身,你只需要记住,你在我萧权心里,必将是未来的英雄,一个威风凛凛的雄将!”
白起一愣,他在萧权心中竟是这等形象!
萧权凝重地看着他:“你既认我为主,便要与我同心!同念!永远、永远不要再提你不配三个字!你此生此世都要记得,这天下万千荣华、万千好物,你白起配!我萧权配!你白起当得起!我萧权也当得起!没有人有任何资格说你、说我当不起!秦府不能,易归不能,谁都不能!”
此话如千钧重的巨石,在白起的胸口中猛地炸开,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将白起的血骨通通清洗了一遍!
他握着随意,低头道:“遵命!”
萧权点点头,他看着高远的天空,沉声道:“人,即使被深埋在泥里,也该有破土劈天的志气。”
否则,他恐怕就像第一个来大魏的华夏兄弟,只能留下一把把剑。其他,再无痕迹。
想必,当初那位大兄弟也想改变大魏,只是有心无力。
大魏就是一片束缚人的深泥,他必然破土而出,不用是剑、用笔、还是用手,他都要立于大魏之巅,带着白起,挥着随意,斩尽挡住他前路的妖魔鬼怪!
曹行之说得对,大魏之路不好走,可萧权也没有想过能好好走,他的笔一定是沾满鲜血才能挥洒出无尽诗篇,他的剑一定是沾满腥气才能立于山巅、怒指日月!
若他的笔不沾血,剑不沾腥,别说漫长的前路,就连前面十步,萧权都走不下去。
因为眼前冒出一个人,路这么宽,他非站在了道路中间,挡住了萧权的去路。
此人衣着华贵,杀气凛凛,扇柄一直敲着手,他上上下下打量萧权,不屑地笑了笑:“我当我要杀的人是何等人物,原来只不过是一个寒门子弟!哈哈,杀鸡焉用牛刀,罢了,你自尽了事,免得旁人说我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方才在昆吾阁,此人一直在人群当中看热闹,那逼人的杀气正是来自于他。
毫无疑问,这是个高手。
相隔十来步,此人眸中凌厉的杀气在余晖中显得冰冷刺骨。
“你这么急匆匆,是要回家用晚膳?”那人摇摇头,啧啧叹道:“可惜了,有人要我砍下你的双手。你死后当鬼,恐怕也吃不成饭、写不成诗。小小一个寒门子弟,从未见识过何为权贵,竟敢在京都出风头,你真是......”
萧权伸出手,打断道:“不好意思,请问公子姓甚名谁?”
那人明显一愣,眉目几分不爽:“你竟不知我叫什么?”
萧权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人挺直腰板,冷声道:“别人说你狂妄,我原本不信,这京都竟然还有人没听过我沈扬之名,看来你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
沈扬,由于长得几分俊俏,又有些才华,人称玉面小郎君。他混迹在京都大大小小的酒馆,和世家公子来往甚密,专为世家子弟办事。
沈扬靠着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人脉,在京都当了一个小官,官位不高,不过七品,但由于消息通达、为人灵活,处事仗义周到,名气很大。
即使只有七品,他依然是朝廷官员,位虽不高,办很多事反而方便许多。
比如,诛杀萧权连仕途都未入的小鱼小虾,通常是他找个由出手,便能轻松完事。
死在他手里的人,没有上百也有数十。这些年来,一个个寒门子弟做着入朝为官的美梦,却不知这条路,他们根本就走不下去。
他们千里迢迢来到京都,妄想凭着一腔热血和才华精忠报国,却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权贵岂能容得下这些清流入朝和他们抗衡?
这么多年来,多少才华横溢的举人在会试前不是重病就是失踪,甚至是暴毙,朝廷就算想查,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么光明正大处理萧权这么个举人,沈扬还是头一回,谁让萧权有护才?
身为朝廷命官的沈扬也有护才,只需要找个萧权冲撞他的由头,便可将萧权主仆俩双双诛之。
沈扬打开扇子摇了摇,笑道:“萧权,你从我这里过,我可以考虑考虑,留你个全尸。”
说完,他悠悠地打开双腿,以前那些胆小如鼠的举人就是跪下来,一步步从他身体下过,哭着喊着求他饶命,可惜啊,他怎么会放过他们?
“我有个习惯,你可能不太了解。”萧权冷声道,安静地看着他。
“什么?是跪下来之后,还习惯磕个头吗?那也不必,礼太重了。”沈扬微微一笑,他已经准备好接受的萧权跪地求饶了,毕竟他是个没骨头的赘婿嘛!
萧权眸中之光宛若利箭,语气凌冽如冰:“我的习惯是,既然答应母亲用晚膳,无论路上有多少畜生挡道,萧某都会回到家拿起筷子,准时吃饭。”
那个拿字,萧权咬得很重。
沈扬笑意褪去,收起腿:“是吗?看来今天你要失约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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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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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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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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