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楼囊括大魏最好最全的食材,不仅满足世家子弟们的正常口味,还满足他们的猎奇口味。
杨诸是这里的常客,掌柜对他的口味了如指掌,即使是金榜题名餐,也是为杨诸特定配了他喜欢的菜。
大魏的饮食水平,相当于华夏的秦朝。
大魏此时发明了锅,却未曾用来爆炒。萧权还以为明月楼有多特别,结果调味料依然只有蒜姜,有蒜姜也没有用,他不炒,一坨肉,加点葱姜煮了煮,就和秦府的饭菜一样,清汤寡水。
大魏比华夏秦朝好一点,大魏的权贵肉菜丰盛,不像秦朝想吃口肉都难。
可杨诸喜欢把肉煮的融烂,白乎乎的肉和水汤,混在一起观感差,即使有肉的香味飘出,嗜辣的萧权实在没食欲。
杨诸......这饭菜养猪还差不多!今天点的这饭菜,放在现代,只能入了潲水桶。
可怜!
太可怜了!
萧权每每吃一顿古人引以为豪的大餐,都想亲自下厨让他们知道什么真正的美味佳肴!什么才叫秀色可餐!
哎......萧权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撸串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大魏这个地方,教育不行,饮食不行,经济不行,那位先来大魏的大兄弟,却一心造剑,起码先改善一番古人可怜的伙食!
萧权筷子一直未动,众人一个白眼,一个连肉都没怎么吃过的人,在这里装什么清高?这不是存心不给杨诸面子吗?
杨诸不在意,装作大方地道:“好菜得配好酒!来人!上酒!”
杨诸得意地晃了晃肥胖的身体,一挥手,艳美的女子们纷纷端上来十几坛酒。上了酒后,美人们一人一个,坐在公子们的旁边。
萧权一眼就认出酒坛子,哟,自己家的酒。
那两个小贩搞营销还搞得不错,这酒能上杨诸的饭桌,证明酒已经在京都流行起来。
“萧解元,此酒你一定未曾喝过。此酒名为琼酥酒,乃京都第一好酒,一坛,五十两。”
五十两,杨诸咬得无比重。在座的世家子弟纷纷称奇,上一回他们买的时候,还只要十两!
京都中能把酒卖得这么贵的酒,仅此一家!
哟,那两个小贩出息了,把酒炒到了五十两一坛,还给酒起了名字,真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
琼酥酒,琼浆玉液、酒暖酥人,萧权对着名字还算满意。
这些人为了一坛酒,五十两钱就这么砸下来,傻子们的钱,果然好赚。
杨诸看到萧权不吭声,得意地沉声道:“五十两,还不一定能买到!”
可不是嘛,那两个小贩能从萧家院子偷几坛,全看萧权的心情。
最近萧权心情大好,这哥俩每天只能偷三坛,剩下的留下自己喝。供不应求,酒的价格自然就上去了。
这十几坛酒,是杨诸天天派人去朱雀街那个店里堵着,每天把所有的酒买下来。
霸道的杨诸引起他人不满,却没有人敢说什么。
他攒了这十几坛酒,可是攒了好几天。
酒香四溢,世家子弟的口水都快流下来。秦南吞了吞口水,道:“姐夫,这酒的确不错,可比我以往喝过的酒还要好。我姐也说,这酒是她喝过最好的酒。”
提起秦舒柔的时候,秦南小心翼翼,萧权淡然,没什么表情:“哦,是吗。”
见他没有生气,秦南靠近一点:“可惜这酒太紧俏了,难求一坛,想不到今天能在这里喝到,咱们运气真好!”
“你方才还说不能来,现在觉得运气好?”萧权打开一坛酒,给秦南倒了一杯。
“美酒入口,美人入怀,死也值得!”秦南嘿嘿一笑,一脸纨绔子弟之相。
一坛酒,能让古人说出甘心赴死的话,这是何等的魔力?
等萧权的酒楼出来,那烧烤和麻辣烫,岂不是让他们心甘情愿死得透透的?
萧权内心哈哈一笑,表面毫无波澜,他已经在准备筹本金中,很快就能酒楼开起来。今天来明月楼,就是先来视察一番,不来还好,来了信心大增!
第一酒楼这么个水平,还不如现代路边支个摊子的大叔手艺。
众人虽然同一张桌子吃饭,明显分为两派。一派围着杨诸阿谀奉承,其余之人只剩下秦家兄弟和魏清,这三人围着萧权坐。
见萧权心情大好,秦南一杯酒下肚,问道:“姐夫,你什么时候回秦府住?”
萧权当听不见,一把将美女搂入怀中,引得美人吟吟发笑。
秦南以前吹牛说,萧权在秦大小姐面前唯唯诺诺,半个字也不敢吭,他姐让他站着,他就不敢坐着。若是萧权看了别的女人一眼,立马就会被家法伺候!
如今萧权搂着美女,嘴巴甜得抹蜜似的,郎情妾意,秦南和秦北的脸一时青,一时白。萧权这般,倒没有不妥,只是直接在众人面前下了秦舒柔的脸面。
古人有句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在交际上,若是一个人表现得太完美,别人反而不会亲近、信任他,而且会觉得这个人心思深沉。
萧权若是时时端着,这群人就会找他真正的软肋,加以攻击。与其如此,还不如主动造一个弱点,让他们以为他是个狂浪之徒。
这样一来,不仅拉近了关系,还能隐藏自身。
何况男人食色性也,萧权装起来也十分自然。这些艳俗的女人和秦舒柔比起来,样貌还是差了些,不过也够看。
在现代的ktv,陪酒的姑娘可比这些美人热辣得多,能像个妖精一般搅得人心痒难耐。大魏民风远不如二十一世纪的姑娘开放,大魏酒楼的姑娘再大胆,也只敢露个手臂和肚子,逗一下还脸红。
萧权对美人这般热情,杨诸哈哈一笑,肥胖的手拍了拍桌子,和其他人一起耻笑他没有见过世面:“原来萧解元好这口,这些美人说不上好,掌柜,把明月姑娘叫出来!”
对杨诸有求必应的掌柜,为难地说:“杨公子,今天明月姑娘不得空。”
魏清摇了摇扇子,嘴角噙笑:“掌柜,堂堂杨公子的面子,你都不给?”
杨诸冷哼一声,生气的眼睛依然小小的。萧权忍住笑,专心搂着美人喝酒。
掌柜一听,脸色煞白,道:“公子言重了,那人小的得罪不起!”
“还有杨公子得罪不起的人?让明月姑娘速速前来!”另外一个世家子弟喝道,杨诸他爹乃是九卿之首,往上走就是丞相、开国大将军和皇帝,除了这几人,还有什么人得罪不起?
掌柜硬着头皮:“公子们,真是不能啊!”
萧权轻笑一声,看似淡然,实际无比嘲讽。
杨诸等人略微尴尬,第一次请萧权这个穷酸户吃饭,还没有开始为难他,岂能在他面前落了面子?
杨诸拍了拍桌子,喝道:“今日爷就要明月!让她来!速速来!”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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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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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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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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