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权揉了揉眼睛,是不是太累,出现了幻觉?
“嗒。”
“嗒。”
那笔又微微一动,敲了敲桌子。
萧权的手指都被它抬了起来!
呔!
妖怪!
萧权吓得一甩,将毛笔甩到了地上!
笔一到地上,又不动了!
萧权在博物馆见过各种各样的古董笔,这支笔看起来和古董笔没啥区别,怎么还带自动跳动功能?
幽幽的烛光下,萧权汗毛倒立,这......
他盯着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支笔,名字还得继续写,这笔得捡起来啊!
管它的,就算是一个笔精,萧权一样收了它!
为了尽快出去,萧权一把抓起这支破笔,继续唰唰唰地写起了曹操的名字。
曹操。
曹操......
曹操!
一边写,华夏曹操的诗句在萧权的脑海涌现!
一股气息,在萧权的胸口盘旋不灭!
笔!
又动了!
萧权咬牙,你再动!老子也要用你!
曹操的诗句,在脑海一遍遍地掠过,萧权吟道: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纸面上,全是曹操。
曹操!
曹操!
胸口那股气息越来越紧迫,笔疯狂地自动地动着,萧权死死握着它!
字写得歪歪扭扭!
渐渐,萧权逐渐把控不了笔身,字越发地狂傲潦草!
“噗!”
一口腥甜的鲜血,从萧权胸口涌起,直冲喉咙!
红艳艳的血,落在白纸上,如同冬日里的梅花傲然绽放。
笔身也被萧权喷了一身的血。
若它会说话,必然是:啧,恶心。
萧权更是嫌弃,本来这支笔又老又破,沾上他的血,更脏了!
萧权没在意喷血之事,估计因为刚长文根,一吟诗,气息又不稳。
他吃了一粒药后,没好气地抓起笔往衣服上擦,带着血的笔这么黏腻,如何握?
他擦了又擦,身上的衣服是浅色的,擦笔一定会弄脏衣服。
结果,衣服是干净了。
方才还在笔上的血,没了。
萧权一惊,使劲儿擦了擦,还是没有血迹。
我了个去!
这笔有自动清洁功能?
为了验证,萧权抹了抹嘴角的血,擦在笔上。
鲜红的血珠,刚碰到笔,不是滴落,而是一点点地被笔吸收。
与此同时,笔身上的黑色,没那么黑了。
隐隐约约,能看出一点红漆。
这支笔,原是红色?
还要喝血,才能变红那种?
“你这爱好有点突出啊,”萧权有点不满,拿着笔敲了敲桌子:“喝我血你才红,你咋不上天?”
“作为一支笔,能不能干点人事?”
“你喝水不行?”
萧权隐隐察觉,这支笔非同凡品。
文人之笔,吃墨。
它吃血。
嗜血之笔,如同嗜血之剑。
萧权一个激灵!
兵器!
它是兵器!
萧权的手缓缓地伸向它,拜托,来个麻的感觉。
拜托,认我为主。
刚才还骂人家妖怪的萧权,一脸的喜悦和讨好,仿佛这笔是他初恋女神一般。
他满心欢心,又小心翼翼,充满期待,又满是忐忑。
他猛地一握!
......
......
没感觉?
他不甘心地又握了握!
这个初恋,无情地拒绝了萧权。
果然,初恋总是没结果。
哎......
萧权失落地在椅子上仰着头,他盯着手里的笔,看不上我?
没事,你看不上我,我就勉强你。强扭的瓜虽然不甜,可解渴啊!
萧权找了那么多笔,都没认他为主。
这支笔也不认,可它嗜血,一定是上好的兵器!
李牧不会无端端给他一支笔!
既然如此,萧权偏要它认他为主!
初恋女神拒绝一下又如何,努力做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拿出在现代追女神的气势来!
萧权给自己打了打鸡血,李牧罚他抄写名字,恐怕也是有原因!
那就抄!
抄他大爷的两万遍!
特么的,等他出去,他就给蒙骜改个名字,叫个屁蒙骜!
以后叫蒙一!
萧权抓起那次已微微变红的笔,又开始唰唰地写了起来。
每每到了饭点,老李都会把饭送到门口。
门口底下有个大缝,萧权伸手就能拿饭。
老李来送午饭之时,发现早饭萧权压根没动。
“哎,诗魔又收了个徒儿,萧大人一定伤心得吃不下饭吧。”
老李同情心泛滥,哪知萧权一心受罚,哪里有空理会诗魔在干啥,他连诗魔回京都都不知道。
护才府,庭院。
诗魔坐在凳子上,面前的桌子是李牧特意摆出来的,摆了一桌必胜楼的面,以及回锅肉。
听说徒儿酒楼的菜不错,文坤让李牧买了几十份的回锅肉回来,自己吃。
其他人都默默地吞着口水,看着文坤大口吃面,大口吃肉。
那肉的香气,能将人的馋虫都引出来!
李牧的心却都在滴血,买肉用的都是他的俸禄。
可诗魔要吃,他必须要买啊!
那个叫阿石的掌柜,一见是他,本来要直接送他,可李牧岂能白拿,还是给了钱。
而魏清跪在地上,等着文坤说话。
他来护才府,本就是屈尊降贵。
要不是诗魔在,魏清近都不会近护才府这种卑贱的地方。
只是他一进来,文坤就让他跪着,再也没有理他。
春天的地板很是湿寒,他从早上跪到中午,清晨微凉的露气,让他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魏清的膝盖隐隐作痛,不过他忍着,一声不吭。
文坤吃得十分畅快,嘴还特意地吧唧吧唧着,生怕魏清不知道这肉有多好吃。
终于,文坤吃饱了,他身子转过来,翘起了二郎腿,冷言道:“你确定要拜我为师?”
“确定!确定!”魏清连连点头。
“不要后悔哟。”
若是常人听到诗魔这样说话,好歹会犹豫一下。
魏清使劲地摇头:“不,不会后悔!”
成为诗魔的徒儿,是他从小的梦想!
现在,就要实现了!
他怎么会后悔?
文坤花白的头发飘着,苍老的脸露出一丝坏笑:“想不到我这个老头子,还挺受小年轻欢迎。”
好言难劝想死的人,文坤已经给了魏清一个反悔的机会,是魏清不珍惜。
“嗯,那就拜师吧。”
萧权拜师时,是诗魔死死掐住萧权的手臂:你拜不拜?你给老子赶紧拜!
魏清拜师,诗魔轻轻一句话,魏清恨不得连头都磕破:“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咚咚咚。”
魏清三拜九叩,很是积极。
文坤微微一笑,满意极了,淡淡一句:“嗯,拜完为师,去拜你师兄吧。”
在这喜悦的日子里,空气中弥漫着不该有的安静。
魏清全身一僵,师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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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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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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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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