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骜对士兵的话恍若未闻,他惊魂刀一举一落,惊魂刀完全进了这个士兵的胸膛处。
动作之利索,士兵还没来得及发出一丝哀嚎之声,便轰然倒地死翘翘。
唯有那双瞪得死圆死圆的眼睛,可以看出,他临死前充满了恐惧与不甘。
不过,死得也算是痛快了。
自己的头儿被杀,其余士兵见状,他们的脸上皆是惊愕之极之色。
这人到底是谁?
如此胆大,公然挑战官府的威严也就算了,武功还如此高强。
惶恐,真是令这些士兵惶恐之极。
但是,自己人轻而易举地死在蒙骜手上,这群士兵虽然怕,但是也不会就此轻易放过蒙骜。
要不然,此事传了出去,他们以后还如何在山塘镇立足,还如何镇压百姓?
所以,即使他们眼神里皆是畏畏缩缩之意,可他们的样子还是做足了的,他们的手颤抖着,也要举着兵器对准蒙骜。
蒙骜一脸的默然,冷冷地瞥了他们一眼,道:“不想死就给爷滚!”
杀一只鸡儆猴就可以了,没必要杀了鸡还把猴全部杀光,这样杀气太重。
萧权说的,不能滥杀,身上戾气一旦太过,那就很容易坠魔,变成像魏千秋那样的杀人狂魔。
以杀止杀,乃是下下之策。
不战而屈人之兵,方是上策。
萧权曾经就是为了防止蒙骜日后杀气太重,给他上过这样的思想教育课。
而蒙骜也真是记在了心里,并且照做。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蒙骜有意放过这群士兵,可士兵并不领情。
为了他们那点根本不值钱的面子和尊严,他们不仅没有走,其中一个士兵还啐了一口唾沫子,十分不屑地道:“狂妄!你再能打,也不过是一个人,我就不信,你双手还能敌四拳!”
说罢,那个士兵大手一挥,厉声道:“弟兄们!我们一起上!”
在这个士兵眼里,蒙骜功夫再高,他一个人也干不过士兵这么多人围攻!
等一会他们把蒙骜制服,看他还嚣不嚣张!
士兵们一听到指挥,纷纷壮着胆儿挥着兵器,冲向蒙骜。
蒙骜一个闪身,往边上一闪,便云淡风轻地避开了士兵们的攻击。
蒙骜冷笑一声:“爷劝你们还是别白费力气了,对你们一点好处都没有。”
留点力气回家,不香吗?
非要这般好斗,缠着蒙骜不放。
蒙骜的话,听在士兵耳朵里,就像是蒙骜在讽刺士兵,你们人多又怎样,照样打不过我!
这样的话,让士兵更加地不服气。
可不是,这都还没有开始打,蒙骜就这般说,很明显就是十分地瞧不起他们。
“杀!”士兵们一鼓作气,挥着手中兵器,纷纷对着蒙骜冲上去。
蒙骜与萧权联神,道:“主人,这些人杀还是不杀?”
杀吧,蒙骜不想一次杀这么多人,毕竟这些都是大魏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不杀吧,瞧着这群愣头青,真是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蒙骜明明有心放他们走,有意饶过他们一条性命,他们不领情就算了,还如此执迷不悟,真以为人多就能制服蒙骜。
既然他们这样想,那蒙骜就陪他们玩玩,让他们输个心服口服!
在屋顶之上观战的萧权淡淡道:“不杀,给他们一个教训就算了,别继续打了。”
以蒙骜的功夫,与区区几个府兵打架,一点难度都没有。
蒙骜应声道:“是!主人!”
应声后,蒙骜身手矫健地穿梭于这群士兵之中。
身形真是快如疾风。
士兵们只感觉一阵疾风从他们耳边呼呼而过,紧接着,他们感觉身上一凉......
他们低头一看,心中顿时一万匹草泥马嗒嗒嗒奔腾而过!
他大爷的!
蒙骜竟然趁着他们不备,给他们的衣服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
神不知鬼不觉就能做到如此程度,若是蒙骜有意要杀他们,他的惊魂刀恐怕早就捅进他们的身体里了。
这下,士兵们即使心有不甘,深觉受到耻辱,但是也不敢再造次。
毕竟人生在世,还是活着重要。
蒙骜一脸冷漠地看着他们,道:“还打不打?”
士兵们纷纷面面相觑,而后纷纷摇着头,表示不打了。
如此丢人,他们哪里还敢吭声哟。
蒙骜道:“滚!”
士兵们听了,赶紧屁滚尿流地跑了。
逃命要紧,逃命要紧。
整个战斗的过程,前前后后加起来不到一盏茶的功夫。
收拾完这些士兵,萧权很是满意地带着蒙骜回了客栈。
听到动静而来看热闹的百姓,热闹没看上,倒是受了不小惊吓。
他们看见一具尸体死不瞑目地躺在地上。
百姓自然能认出死者是谁。
只不过,看这士兵的神色,没有痛苦之色,死得如此痛快,倒是便宜他了,真是便宜他了!
又死了一个人!
到底是谁,在这节骨眼上还出手杀人哟,胆子真是够大的。
难道杀人凶手不知道县令那个狗官正在全镇搜查杀黑子四人的凶手吗?
好杀不杀,竟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杀,百姓心中由衷地佩服这个凶手,真是英雄好汉一个,杀得好!
而萧权和蒙骜刚回到客栈,前脚刚进了房间,就有人前来敲门。
敲门的人身上穿着制服,一看就是衙门派来之人。
面对他们之时,萧权和蒙骜故意敛去浑身气息,让自己不给人压迫感。
看见萧权和蒙骜,两人人高马大,身强体壮,士兵不由多看了两眼。
对萧权两人进行一番盘查后,也没发生什么异样,便继续排查下一个房间的人。
对这些士兵,萧权说自己来自一个边远小镇,是个读书人,蒙骜是他的随从。萧权来这里,主要是想领略一番山塘镇的人文风俗。
而且,萧权来这里也没多久,人生地不熟,一直待在客栈,还没出去,就听见街市上发生了命案,这会儿更加地不敢出去了。
他只好在客栈待着,等官府把凶手捉拿归案再出去。
这点,客栈的掌柜和小二都可以作证,在他们眼中,萧权和蒙骜确实没有出去过。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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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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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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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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