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叶落在杨迪的脚前,以未尽枯黄的面容,匍匐的姿态,悲哀的完成了流浪的旅途。
杨迪皱着眉头,脸上有些愁苦,半个多月未见到那个怦然心动的女孩,他的心也变得忽上忽下,患得患失起来。
“哎,也许终究还不是一个世界的。”杨迪有些自卑地想到,心里堵得难受。
他散步走到了松树街道,这条熟悉的街道,也是他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英姿飒爽,指挥若定的身姿深深地镌刻在他的脑海里。
“嘿,迪克杨。”
忽然,背后有人呼喊杨迪的名字,起初在很远的位置,等杨迪转过来的时候,那人却三步并作两步地快速走来,来到了杨迪跟前。
“贝克。”杨迪哈哈一笑,握拳和火狐队长撞了一下,然后两个人热情拥抱。
“又见到你了,真是巧,我正要找你呢。”
杨迪眉毛一跳,见识到火狐和黑皮的人硬刚,他也知道这些家伙大概就是所谓的地头蛇了,本质上其实和黑皮这些人没什么两样,只不过站在杨迪的立场上,火狐是杨迪的朋友,而黑皮却是杨迪的敌人。被火狐找上,他心里有些忐忑,博-赖恩教练可是明令禁止他和黑帮的人来往的。
“所以,是什么事情呢?”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啦。上次和你一起打球,击败了野牛的人,我觉得你的篮球水平非常不错,我希望你可以加入到我们火狐队里,参加麦迪逊各个街道的比赛。”
杨迪心里翻了个白眼,心想老子怎么可能答应你们,上次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已。
然而下一刻,他就收回了已经到了嘴边的话。
火狐笑嘻嘻地说道:“我们火狐的比赛也是有报酬的,你知道,街头的比赛不怎么正规,每一次比赛也基本上就是双方拿点钱出来做彩头,大概两三千美元不等,如果赢下比赛的话,我们每一个参赛的人都可以分到一些小钱。”
小钱?杨迪几乎是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就算出来,这样赢下比赛话每个人少说都能分到五六百,可抵得上他五分之一的工资,而花的时间才不过一两个小时而已。
“可以啊!我干了!”
“那真是太好了。”火狐队长露出笑容。
杨迪解释道:“不过我平时在学校里要正常上班,一般情况下晚上才有时间,比赛的时候不一定都抽得出时间。”
火狐队长摆摆手:“没事的,我们也都是业余的比赛,一般情况下比赛也都是晚上,像那天和野牛的下午比赛,那纯粹是因为那天是周末。”
“最近一场比赛,我们准备去挑战北一街的猎鹰队,在明天晚上。”
“好的啊,到哪里集合呢?”
“就直接去北一街的篮球场上集合,晚上七点钟,那边灯光场地都还可以,比我松树街道的篮球公园也差不了多少。”
杨迪点点头,笑道:“那行,那到时候见。”
……
杨迪的生活简单、规律而又充实。
第二天上午自己在宿舍里,按照瑜伽训练,完成了一次柔韧性训练,运气不错地奖励到了3点柔韧属性,柔韧性增加到28(+1),总体身体素质评分终于是又上升了一点,达到了38,距离40大关还差一点点的距离。
下午在球馆里完成陪练,依旧是和内线两名怪兽肉搏为主。事实上,尽管杨迪身体素质进步神速,但是和这两名大学生中的佼佼者相比,还是差了一截,杨迪估计,科沃兹的力量可能在60以上,而哈罗德的力量虽然不如科沃兹,但也绝对靠近60了,这两个家伙简直就是怪兽,身体力量远远超过普通街球场上的球员。
“难怪是以职业球员为目标,就算进不了nba,进入一些其他低级别的联赛绰绰有余。”杨迪如是想着。
夜幕落下,北一街道的室外篮球场开启了强亮灯光,把整个球场探照地宛如白昼。
杨迪电话里一直和火狐队长贝克联系着时间,掐着时间,不早不晚地踏进了铁丝网围绕的球场里,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卫衣,脚上还是那双不知道穿了多少时间的运动鞋,宽大高壮的身躯一进入篮球场,马上就吸引了一群人的目光。
“嘿,迪克杨!”火狐队的众人都到了,贝克和杨迪打招呼。
杨迪上前和众人一一或击掌拥抱,或撞拳碰胸,经历了街头的比赛,他对于这种热情的篮球文化掌握地炉火纯青,当然了,他本人也很喜欢这样的打招呼方式,非常酷。
杨迪没有脱外套,实际上这样非正规的篮球场上,穿着是五花八门的。11月底的麦迪逊其实气温已经低破十度,如果穿着正常的球衣球裤,杨迪觉得有些冷。除非装备齐全,比如带上厚厚护袖的火狐队长,根本就不在乎这点寒冷了。
赛前热身,他站在中距离的位置试着投了几个篮,偶尔进上一个,命中率惨不忍睹。
“如果是哈里斯的话,没人防的热身估计十个可以进七八个吧。”杨迪想起了哈里斯的投篮,真是又快又准。
火狐队长和猎鹰队的队长走到了中圈的位置,两个人从兜里面各自掏出两叠现金,然后各自数了一下对方的数目,一起放到了边上记分牌的下面,明晃晃地摆在那里,杨迪的眼睛当时就直了。
猎鹰队的实力不弱,之前甚至还高过火狐队一头,队长是一个1米9左右的球员,也不知道是什么位置。当然街球场上本来就不如职业联赛把位置分得清,像这样的业余比赛,更是没有五个位置的说法,基本上就是内线和外线,四个控球后卫,一个内线。
此时球场里男男女女围绕在边上,大部分都是来自北一街道的年轻人,他们都是猎鹰队的拥趸者,偶尔有几个是从松树街道赶来支持火狐队的观众。
“这个家伙是谁,火狐队的新面孔啊。”
“难怪火狐队敢来挑战我们猎鹰队,原来是有了新的强援。”
“看这身板倒是非常雄壮的,不知道篮球水平怎么样。”
“看这小子怎么好像是亚裔,“草地音乐”确定不会看错人?我感觉这个大家伙有点笨拙,搞不好会被我们的猎鹰们晃倒。”
众人窃窃私语,听说了火狐队击败了实力强劲的野牛队的事情,觉得火狐队敢来挑战,必然是有所倚仗,可如果是杨迪的话,撇开他的短疏到好像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头发不说,从头到脚也不像是一个篮球高手。
真心不服。
所以要干一场,而观众们的热情也在两位队长将奖金叠放在一起的时候,来到了第一个高朝。
“加油,干死这帮杂碎。”
“让他们尝尝我们猎鹰的厉害!”
加油声徒然从一些观众们的口中冒出,然后汇聚成零散的一片,响彻在北一街道之上,吸引了更多来来往往的路人驻足观看。
与此同时,杨迪如愿以偿的听到了系统即时任务颁布的声音:
“击败猎鹰队——在街球场上击败众志成城的猎鹰队,任务奖励:兑换商店开启,100点反派值。”。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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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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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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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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