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珊整了只葱油鸡,云有福做的葱烧羊肉、红烧鱼,韦雪舅妈几人包了些饺子,然后再炖了些白菜豆腐。
拿了个大桌出来,围了一大桌。
让韦钊把他妈陈招娣也接了过来,陈招娣是个爽快人,一过来又帮忙做了个酸菜粉条。
云有福还拿了瓶酒出来,说要喝上一杯,这瓶酒喝了一年都没喝完,平常都不怎么喝,因为自己一个人喝也没意思,今天实在是高兴。
韦钊嘴巴都快咧到了耳后根,这可是竹叶青,入口绵甜,外面卖一块八一瓶,他从不敢往家里带,要是被陈招娣看到,可得给他一顿削,也只是去朋友家的时候,偶尔能尝上一尝。
云有福给韦钊倒了杯,这人却喊着加满,然后也给林随安倒,林随安说一点就好。
韦钊顿时就瞪大了眼睛,“咋啦随安,现在都不喝酒了?想起以前咱们可是干上一斤都不带眨眼的。”
陈招娣在桌子踩了这儿子一脚,然后还瞪了他一眼,“胡咧咧啥,随安咋跟你一样,人家可是有媳妇孩子的人。”
韦钊不由往云珊那儿看了眼,默默闭上了嘴,跟这位嫂子合作了个来月,别看她瞧着娇滴滴的,可真不是个柔弱人,办起事来雷厉风行,估计管起男人来也是有一套的。
林随安也朝云珊看了眼,然后笑道,“年少轻狂时候确实为了验证自己酒量去到哪儿而喝了一斤,后来知道,人的本事不在于喝酒上,小酌怡情,大酌伤身,爸跟韦钊也少喝些。”
云珊默默地喝着羊肉汤,看她做什么?
潘红梅发现自己也特别喜欢这个外甥女婿,真恨不得是自己亲女婿,咋就这么好呢。
“可不是,有两口就行了,都少喝些。”陈招娣说道,她那死鬼男人也是个爱喝酒的,病得起不了床还要偷摸着喝两杯,她瞧见这喝酒就摇头,都不知道有啥好,喝醉了啥事不干,还伤身费钱。
韦雪舅妈趁机说,“要我说,韦钊也应该找个媳妇了,有个媳妇管着,肯定懂事。”
这话说到陈招娣心坎上,但她知道自家事,家穷没钱,儿子又没个正经工作,哪个正经姑娘能瞧得上他?
可作为母亲的,看到韦钊的同龄人都当上爸爸了,也挺着急。
你看林随安不就是吗?人家跟韦钊同龄,人长得上进,表现出色,成功留队,虽然人离得远了些,但人出息啊。更别说,他还娶上媳妇,有了个可爱的女儿。
“我就想他稳重一些,上进些,有个养家糊口的本领,早点娶上媳妇。”
潘红梅瞧过韦钊,人长得高大壮实,虽说脸上有道疤,看着凶悍了些,但她在这边上班观察,这人是好的,热心肠,也勤快不怕吃苦,而且还当过兵,人是可靠的。
就由就动了心思,她四个孩子,前面三个都成家了,还剩一个小女儿没结婚,农村女孩子没结婚的在家帮忙干些农活,做些家务,没别的出处了。
自己妹妹在城里,她夫家那边的人一直有让她找妹妹帮忙,帮忙她女儿嫁到城里去。
只是她大女儿不争气,自个处了个对象,非要嫁过去,让她想找妹妹的心思歇了。
现在小女儿也到了适婚年龄,她的心思不由又浮动了起来。
真是一家子的姐妹,就因为她在农村,妹妹在城里,她们生的孩子命运也大不相同,她生的儿女婚嫁都是在农村,也注定一辈子在土里刨食。
而妹妹呢,虽然只生了个女儿,但妹夫一点儿也没嫌弃,现在妹妹的女儿也是城里人,会赚钱,找个男人也是有本事的,还准备考大学。
潘红梅有想法,但不好说出口,自己女儿是农村的,人长得又不是很出息。
韦钊忙说,“这事不急。”他现在还欠着外债呢,可不能连累人家姑娘。
潘红梅张了张嘴,还是没能说出口。
韦雪舅妈就道:“这有啥,先留意着也行。”然后又跟潘红霞姐妹说,“弟妹,你们身边要是适龄的姑娘,就帮这小子留意留意。”
潘红梅忙笑道,“有是有,就怕他瞧不上。”
陈招娣就道:“他呀,有姑娘肯瞧得上他就不错了,哪还有啥要求。”
潘红梅自己是当婆婆的,自然知道婆婆的心理,嘴上说着不挑,但真正到了那个时候,哪会不挑。
韦钊默默地又喝了一杯酒,总感觉没他什么事。
正说着,在房间里睡觉的灿灿醒了,她一醒看到旁边没人就会扯开嗓子哭。
林随安一听到动静就忙站了起来,快步进了房间,然后潘红霞让云珊也跟着进去,要不然灿灿哭得更凶,小姑娘对这个爸还不熟悉呢。
云珊只好跟了过去。
果然,灿灿看到林随安哭得更凶了。
林随安有些手脚无措,看到云珊像是看到了救星,“珊珊,她是不是饿了?”
云珊没立马抱起来,打开她尿布看了看,湿了,然后给她换了,才抱起来,“嗯,出去给她喂吃的。”
小家伙一看到妈妈就不哭了,还咧着嘴笑,趴到妈妈的肩膀上好奇地看着林随安。
林随安心都要化了,想抱她,但又怕她哭。
到了外面,潘红霞已经把灿灿的肉糜粥端出来了,放到桌上。
云有福放下筷子打算先喂了孙女再吃,林随安就道:“不用爸,我来喂吧。”
小家伙已经七个多月了,能坐了,把她放到婴儿椅里,也能呆得住。
林随安拿了女儿的小饭碗过来,潘红霞不放心地在旁边说,“不能勺太大口,先勺最上面的一层,勺了后先等个两秒再喂,这样不会烫到她。”
林随安认真记下,轻轻地勺了一勺子,给小家伙喂了一口,虽然小家伙不认识他,但有吃的,她还是张大了嘴巴。
潘红霞在旁边笑,“瞧这聪明劲儿,有吃的就行。”
陈招娣在旁边看着好一阵眼热,这有孙儿的生活啊,多幸福。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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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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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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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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