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珊跟韦钊在广城进的海货和衣服,云有福都去火车站提回来了,海货还放在仓库里,因为还没有定价,得等两人回来定价了才放到杂货店。
衣服更不用说了,这是云珊自己一个人的生意,得让她回来才能处理,都推到了她的工作室里。
厂子这边零零碎碎接了些小单,是韦钊的兄弟刘二强出去跑的,本来厂里暂定了韦钊这个业务员的,后想到他自己一个人是不够的,年前时候他兄弟在小作坊这边拿货去卖,卖得挺不错的,年后就请了他,正好他也没工作。
云有福除了要管厂里的事,还放心不下他的扫街工作,所以都是早出晚归,而潘红霞也很忙,要带孙女,还得看杂货店,虽然杂货店之前没有什么品种,但她舍不得关门,从厂里拿了些零食过来卖。
不过夫妻俩再怎么忙,晚上都得回家的,而家里还住了韦雪,还有潘红梅母女,现在还住进钟楚儿,及两个保姆,尽管白婆婆的房子够大,房间够多,也显得挤了。
想着钟楚儿的房子还没有找到,旁边的新房子又通了一段时间风了,索性就搬过去了。
搬过去,韦雪还有二姨母女也是一起搬的,而钟楚儿就暂时不搬了,她在白婆婆那边的房子,第一层就租给她。
这样子两家挨着,又不用挤在一起,算是两全其美了。
钟楚儿也是松了口气,她很感激云珊,还能租个房子给她。
她有自己的生活习惯,不喜欢跟不熟悉的人住在一起。
潘红霞对于云珊带了这么一个朋友回来,还在坐月子,倒没有说什么,反而很怜惜钟楚儿,特别是听说她被家人赶出来,无家可归。
钟楚儿生的女儿长得也挺可爱,潘红霞怕保姆不够尽心,一天会过去两次,帮忙看着点。
钟楚儿幼年丧母,继母又是面甜心苦的,对于潘红霞这些善意,很是动容。怪不得生出云珊那样热心善良的女儿,原来妈妈也是这样的人。
钟楚儿也终于看到云珊跟林随安的女儿了,跟自己想象中的一样,长得很漂亮。
模样更像林随安一些,但皮肤随了云珊,白得发光,还爱笑,钟楚儿不禁把灿灿当成了自己理想中女儿的模样。
钟楚儿对于自己女儿肯定是疼爱的,可说实在的,女儿刚出生那会儿,听到是个女儿,她心底是有些失望的。
她自认为自己也是不错的,钟家大小姐的身份,不知道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换句话说,就是她很会投胎,投到了富贵之家,衣食无忧。但内心深处,她是觉得,要是自己是男的就好了,是男的话,她就是家里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了。
如果她是男的话,那父亲就会多关注她一些,会重视她,送她出国接受精英教育,会手把手教她生意上的事。那继母也不敢这么欺负她。
连带着自己生的孩子,都遗憾她不是男孩。
但这会儿,看到云珊的女儿,以及她的家庭结构,女儿又怎么了,女儿怎么就不能成继承人了?只要女儿也跟儿子一样传姓,那不就跟儿子一样了?
而且,儿子生的孩子还不一定是自己家的种呢,女儿生的就肯定是自己家的。
云珊,她女儿的名字叫云灿,跟她一样姓云,那多好啊。
钟楚儿也决定了,女儿跟自己姓,上自己这边的户口。
云珊不知道钟楚儿的心理活动,她这一回来,很多事要忙,徐幼琳的房子尾款得五月份前汇给她,所以她现在就要迅速把带回来的货变现。
手表是最好卖的,放到杂货店卖就行了,每个定价四十块,海货那些也是,定了价就放到了货架上。
而云珊带回来的衣服就不能放到杂货店去,这样子跟杂货放到一起是卖不出价的,她拿是中高档质量的衣服,肯定不能卖便宜了。
还有学习上的事,她也得跟进,韦雪转到了新学校,已经上了几天课了,她自己的感觉还好,但有些方面还是觉得比较吃力,这些云珊都打算给她补补课。
云珊自己也要看书复习。
白天挤了半天时间出来出去摆摊卖衣服,剩下的时间就回来复习看书,间隙带带孩子,看看杂货店。
她的这些衣服全都是春装,要迅速出手才生,要不然迟些就到夏装了。
依然是拿了衣架,骑着自行车,到外面人流量大的地方售卖,有时候会跑一下工厂门口。
她自己做衣服的模特,销售倒也不错,一天能卖上二三十件,定价为二十到四十块不等。
舍得的也真是很舍得,一个月的工资拿来买衣服,也真是眼睛也不眨。
潘红霞看她又卖衣服,手就痒起来,要帮她做节约领,云珊看她兴致勃勃的样子,也不反对,倒是想跟她说,自己家里也请个保姆吧,帮忙做做饭看看孩子也好啊。
但她说出口时候,潘红霞是疯狂反对,“自己做得了为啥要请人?请个外人在家里,你不怕?把灿灿拐走了咋办?”
好像也是。
云珊只好闭上了嘴。
还有,跟广城的陆家明通过电话,他们打算进点货,杂铺店他们也整了个出来。
接了订单,厂子马上就忙起来。
要寄到南方去,这零食本来就利润不高,现在又多了个运输费,利润压得更低了,不过运费那里,由陆家明那里承担,他们这边只负责出货跟托运。
云有福很担心陆家明那里卖不上价钱,把钱亏了。
云珊觉得有必要把质量再做好些,把品牌做出来,定价提上去,要不然累死累活,也就赚个人工费。
钟楚儿还在坐月子,没去烦她,厂里的烤炉做好之后,云珊让厂里尝试做些饼干烤饼之类的,但总是欠缺些味道,不是烤得太干,就是烤得没有香味。
别说出品了,就是自己吃也嫌难吃。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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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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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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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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