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重生八零人生赢家>第226章 比较
  王素秋没躺多久就起了来,她觉得越是这样越会让云珊得意。

  “晴初,你陪我出去逛逛吧,这两天天气热,以前买的衣服也不知道是不是布料问题,穿得热,出去看看,有没有料子好一点的,凉快一点的衣服。”

  张晴初对于王素秋的要求几乎不会拒绝,“好的,阿姨。”

  只不过这会儿比平常要沉默得多。

  应完就不说话了。

  王素秋看了她一眼,“我看你也有几个月没买新衣服了,到时候阿姨也给你买两套,年轻姑娘就应该穿得朝气一些。”

  张晴初已经出来工作两年了,没结婚没谈对象,家里也没什么人,她的那份工资就是她自己拿着。

  但她却是特别孝顺,经常给林老太太林老爷子,给林正堂王素秋,甚至林峥嵘的儿子睿睿买东西,然后她自己穿得挺朴素的。

  林老太太跟王素秋倒也经常补贴她,但她转手又把钱花到林家人身上。

  懂事得让人心疼。

  王素秋想到那个光鲜亮丽的云珊,就觉得张晴初不能给比下去。

  平安朴素些没什么,但是在云珊面前不能失了体面。

  王素秋有了给张晴初打扮的心思,她端详了下张晴初的模样,其实张晴初长得也挺好看的,温婉大气,是越看越耐看的那种。

  王素秋特别地惋惜,张晴初这么好的女孩没能成为自己的儿媳妇。

  张晴初说:“阿姨,我有衣服穿的。”

  阿姨以前不是说,女孩子不要太注重打扮吗?把心思都放在打扮上,在其他地方的心思就散了。

  而且打扮得太过,会让人觉得轻浮。

  张晴初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的穿着,上身是一件碎花的短袖衬衣,下身是一条深色的裤子,一双白色凉鞋,她没有化妆,头发是用黑色皮筋绑了个马尾,有人说她额头太高,以后会影响夫家的运势,所以她留了个刘海。

  这已经是她特意穿得整齐些的了,单位里很多女同事都是这样穿的。

  难道是她没有化妆,所以不好看?

  王素秋道,“一起买,我买衣服没道理不给你买,咱们母女今天出去好好逛逛。”

  她是打算从头到脚都买一身,特别是张晴初,还给她买个手提包,皮的那种。她看到单位里的年轻女同志背着可洋气了。

  张晴初乖巧地应了。

  只不过,王素秋口中的母女,张晴初抿了抿唇,哪有像她这么大的女儿还留在家里的。

  刚出门,二房的林海婧找了过来,她是过来找张晴初的。

  知道她俩要出去逛街买衣服,她就乐道,“巧了,我也是打算叫晴初姐出去看衣服的。我叫上了几个姐妹一起。”

  王素秋道,“你们小年轻哪懂什么是好看衣服,伯母帮你们掌掌眼才行,要不然买身精灵古怪的,把爷爷奶奶吓到了。”

  林海婧朝张晴初偷偷挤了挤眼,让她想办法甩开王素秋,但张晴初一向听王素秋的话了,就朝林海婧摇了摇头。

  最后林海婧只好回了那些姐妹,跟她们两个去逛了。

  林海婧跟王素秋一样的心思,都是想张晴初好好打扮打扮,别被那个云珊比下去了。

  到了百货大楼,这边的衣服倒是挺多款式,质量也不错。

  王素秋看着还算满意,说起来这几年变化还是挺大的,早几年大家都是蓝灰黑的穿着,如同黑白电视里的画面一样,没有色彩。就像是突然有一天,街上穿彩色衣服的人多起来了,整个眼帘就亮堂了起来一样。

  别说是小年轻了,王素秋自个也想买两件颜色鲜艳的衣服穿,但想着年纪一把了,还在单位上着班,也不好太出位,就控制着没怎么买,要买都是买那种颜色,素一点的,不起眼的,比如蓝色、咖色、杏色。

  “晴初过来看看这件。”王素秋拿了条深红色的连衣裙给张晴初看。

  这条连衣裙,长度到膝盖,领子下有一排扣子,束腰,王素秋觉得这裙子看起来大方又洋气,“我觉得再配上一双小高跟鞋就完美了。”

  林海婧看了眼,觉得颜色有些深,但对比起其他款式也还好。不过晴初姐穿上会不会太浓艳了?她觉得晴初姐穿得素一些好看。

  比如,一条全白色的裙子。

  林海婧拿了条纯白色的裙子,又纯又温柔,不知道好多看。

  张晴初比较喜欢红色那条裙子,白色那也可以,不过穿白色的话,怕是老人家不喜欢。

  最后两条裙子都买了,一共五十八块,说是沪市那边的货,挺贵。

  然后再是看了鞋子跟手提包,张晴初身高倒还可以,有一六五,不过王素秋想着那个云珊也不矮,有个高跟鞋肯定能添气势,而且还能增加气质,这高跟鞋一穿,整个人不自觉地就会挺腰收腹。

  买了双真皮的白色高跟鞋,去了三十五块,再是一个真皮手提包,也去了三十多。但王素秋还觉得差点什么,对了,她觉得张晴初不够白,那个云珊看起来就很白,也不知道是真的白还是化了妆。

  于是给张晴初又添了一套化妆品。

  林海婧犹豫了下,问王素秋,“大伯母,不如让晴初姐去烫个头发吧?”

  她看到电影里面的时尚女郎烫的大波浪卷发不知道多好看。

  要是晴初姐也去烫一个不知道多洋气。

  张晴初睁大了眼睛,烫火发么?她摇了摇头,这个不适合她,弄那种头发,也太张扬了,也看起来不太正经。

  王素秋也不同意,不过林海婧倒是提醒了她,张晴初的头发得弄一弄,不是去烫,而是换一下感觉,让她不要把头绑起来,就散开披在脑后,然后前面再戴一个白色的发夹,这样子又温柔又斯文。

  看着就比那云珊有内涵有气质。

  ……

  云珊不知道有人暗暗地想在形象上压自己一头,她给一群孩子上完课,林随安就过了姜家接她。

  今天他没事,他带孩子,还去新房子那里盯装修,还是挺帮得上忙的。

  早上上两节课,因为多了几个人,云珊就晚了些下课,这一下课又被这几个学生围了起来,有个别不懂的,就鼓起勇气问了问。

  云珊回答了两个人,有些是要拉长说的,没办法一两句就解决,就说,她到时候整理个笔记出来,可以让大家看看。

  这才走了出来。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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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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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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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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