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秋拍了拍她手背,“傻孩子,哪有好女孩不嫁人的?又不是嫁不出去,你以后结婚了还可以经常回来看阿姨,林家永远是你的娘家。”
张晴初低下了头,“阿姨,我这样的身世,有人愿意接纳我吗?”
人走茶凉,张晴初是知道的,更何况她父亲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在世的时候也不过是个普通士兵,连个头衔都没有。还是死后才拿了个烈士称号。
她父亲那边的亲人更不用说了,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以前每隔一年,林正堂跟王素秋都带她回父亲的老家看看,那儿的贫穷超乎她的想象,她那二叔,一家子七八口人都挤在一个炕上睡。
爷爷奶奶不在了,她也不再回去。
所以以她这样的身世,估计连个基层干部都看不上她,更不用说跟林家门当户对的人家了。
张晴初不知道王素秋说的是不是真的。
“放心吧,阿姨说有就有,一定给你好好挑个好人家。”
张晴初低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王素秋看她这样不由又是叹了口气,这么好的孩子却是要嫁到别人家去。
……
云珊跟林随安在林家这边吃了午饭,下午就坐了飞机回了丰市。
也正好可以赶上晚饭时间。
潘红霞知道他们今天要回来,早早在家里等着了,服装店让王秀秀跟葛玲看着,她回来就跟张姐一起准备女儿女婿孙女爱吃的菜。
这近半个月的时间,女儿孙女不在身边,她的心就像缺了一块似的,虽然看着服装店不敢放松,但等打烊回家时,总觉得哪儿都不习惯。
云珊跟林随安一踏进家门,潘红霞就迎着上来,眼圈竟然还红了,她不由道,“哎哎,妈你这是怎么了。”
潘红霞笑道,“没事没事,沙子进了眼睛而已。快给我看看灿灿,咋看着孩子还瘦了,你们没有给她好好喂饭吗?”
云珊真没看出来灿灿瘦了,虽然小家伙在京城那边生了次病,但胃口还是好的。
“你们去洗个手就可以吃饭了。”
林随安看到云有福他们还没回来,就道,“让灿灿先吃点,我等爸回来再吃吧。”
云珊看了他一眼,他挺会的啊。
潘红霞笑道,“行行,你们要是饿的话也可以先吃点垫垫肚子。”
云珊去洗了手,出来看了看小天,钟楚儿的女儿,小天已经快三个月了,现在还不会认人,云珊抱她也愿意。
何姐带的她,有充足的奶粉,何姐也只管带她一个,其他家务活都不用做,这么小的孩子,也很好带,何姐带得很用心,比她自己生孩子那会儿还要轻松得多,工资还那么高,这样的条件还不用心些,以后顾主不要她怎么办?
所以养得白白胖胖的,眉眼间也有几分钟楚儿的影子,很可爱的小姑娘。
潘红霞看她抱小天,就问,“她妈有没有消息?她有没有说啥时候过来接孩子走?”
云珊道:“没,估计她那边还没有稳定下来。”
潘红霞叹了口气,“孩子还是在亲妈跟前好一些,不过她那边的事没办好,咱就给她先带着,就当是多一个孙女了。”
云珊挑了挑眉,“如果她不回来呢?”
潘红霞嗔了她一眼,“肯定会回来的,如果真不回来,我就当是多个孙女。”
云珊点点头,她也希望钟楚儿一切顺利,早点过来接孩子。
虽说她是会帮她一直带着孩子,也不介意多个女儿,但孩子终究是亲妈带着好一些。
正说着话,云有福也回来了,他看到云珊几人也开心,不过转而就道,“等会儿随安吃完饭,去看看韦钊,这人跟他妈闹了矛盾。”
一家人坐了下来,潘红梅跟两位帮佣也在,而店里的王秀秀给她留了饭菜,她晚些回来吃。
杂货店这边,本来是韦志看着的,不过他没在这儿吃饭,天没黑就给店打烊回家了,晚上店是不开的。
吃着饭,潘红霞就问是怎么回事。
云有福道,“还不是上次给他说亲的事。”
潘红梅听着摇头,“陈妹子也是的,孩子不乐意,她这强扭的瓜能甜吗?”
潘红梅以前是想过让王秀秀跟韦钊的,但她还没找到机会提这桩呢,这韦钊的母亲就给他找了对象。
潘红梅特意打听过这个姑娘的情况,是他们村附近的,勤快贤惠,做事爽利,长得结结实实,是个挺不错的姑娘,可能就是家里穷些,底下有好几个弟弟妹妹,但人是很出色的。
她不由就有些酸,其实说到勤快贤惠,她秀秀也能做到,而且秀秀还能挣钱呢,现在在服装店上班,一个月少说也有百八十块。
家里也没有负担,她是老小,以后顾好自己的小家就成了。
所以潘红梅是很不赞成陈招弟那个逼迫韦钊的态度。
那个姑娘她虽然还没见过,但说不定长得还不如她家秀秀呢,要不然韦钊怎么不愿意?
潘红霞却不知道自家姐姐的心理,道,“韦钊也老大不小了,他跟随安同年,随安都有灿灿了,他还打着光棍,还不说亲,外人还以为他有什么问题呢,也不怪他妈着急。”
云珊不由问,“那现在是韦钊没相上,他妈就逼迫他同意?”
陈阿姨应该不是那种偏执的人吧?孩子不愿意,逼也没用啊,还伤害了母子感情。
云有福道,“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正说着,外面院子里的门被敲响,林随安出去开了门,外面的站着正是今晚饭桌的谈论主角,韦钊。
“刚吃饭,进来一起吃吧。”
林随安招呼他进了来。
韦钊也没有客气,点了点头,他自个去厨房拿了碗筷。
“没想到你们今天回来,我这是赶巧了。”韦钊坐下来后说道。
“他们也是刚到。”潘红霞回他,顿了下,就问他,“刚听你福叔说,你跟你妈闹矛盾了,这是怎么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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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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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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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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