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红霞有自己的生活经验,“傻,他们想不想一回事,我们说不说又是一回事。你都说了,担心我跟葛玲两个人看不过来,那到时候真有可能乱糟糟,有人趁机混鱼摸鱼,要是出了什么事,林家作为本地人,是不是可以帮顾一下?”
云珊也转过弯来,跟林家走动,不就是想着像亲戚一样,有事时候能互相帮忙吗?可能她的目的性比较强,但她觉得,以后林家未必就找不上她帮忙。
“好,我去跟林家说一说,到时候给林家人一人送一件大衣。我问问老太太看看,能不能让咱们两家店的附近巡逻的治安同志多留意咱们这边。”
潘红霞连连点头,“对,就是这样。”
还有一点潘红霞没说的是,她觉得对找王素秋也行。
带灿灿去过几回王素秋那儿,潘红霞觉得王素秋确实有些端架子,但对灿灿还是挺好的。
她还以为,灿灿没有跟林家姓,王素秋连带着也不喜欢灿灿呢。
云珊想着明天就要上学,下午就抽了些时间出来,带上灿灿,去了趟林家。母亲要去忙店里的事,灿灿要跟着她,所以就带上这小家伙了。另外,如果自己过去林家,不带灿灿的话,肯定会遭说,毕竟林家人肯定喜欢看灿灿多过看她。
过去也不好空着手,特别是想让人帮忙。她以前在广城那边买的淡菜干瑶柱干鲍鱼干装了些,带到了老太太这儿,说是自己刚在广城回来,给家里人带的。
周末林家有些人是休息的,老太太就喜欢叫上他们过来吃饭。
云珊是没好叫,怕她学业重。
“云珊来了,哟,咱家的小灿灿也回来了,太奶奶可想你了。”
听听,云珊是来了,灿灿是回来了,果然是不一样的。
灿灿来过几次林家老宅,这儿的人她都见过,所以一点儿也不怕生。
老太太招手,她一下就跑过去了。
老太太给她拿东西吃,她还会表达自己喜欢吃哪个,“灿灿喜欢吃这个。”
老太太稀罕死她了,“行行行,这些都是灿灿的。”
老太太抱着灿灿稀罕半天才有空理云珊,“还想着你上学功课多,都没敢叫你回来吃饭。”
林家人现在也算习惯家里多了个云珊。
云珊跟大家打过招呼,然后回老太太,“我刚从广城回来,带了特产,家里吃不了这么多,就拿些过来给大家尝尝鲜。”
顿了下又道,“还有件事,想跟大家说一下,明儿我有两家服装店开张,家里的女眷,要是有空可以过去逛逛,我跟朋友订了批羊毛大衣,质量很不错,大家可以去挑一挑,男款女款都有,就当是我送大家的见面礼。”
大家都不由惊讶。
“云珊,你上学怎么还开店了?”林二婶问。
云珊道,“也不算我开,是我妈开的,就是有空的时候会帮一下忙。”
“我怎么之前听灿灿姥姥是带灿灿的啊,灿灿姥姥去看店,谁来看灿灿啊?”
“店里请了人,也有店长,我妈抽半天时间过去对一下账就行,家里也请了人帮忙,所以问题不大。”
现在灿灿上幼儿园的话还有些小,等明年,灿灿能上幼儿园了,云珊就把孩子接手过来,让母亲去逐梦。
这会儿王素秋从外面进来,“我看不如让灿灿过来我这儿,我带好了。灿灿姥姥忙开店,哪里还能顾得了灿灿。”
她盯着云珊,态度有些强硬。
云珊自然不同意,“灿灿一直是我妈在带,她离不开灿灿,不过要是真忙不过来,我会找您帮忙的。”
她没有把话说得太死,做不做是一回事,但说不说是另外一回事,更何况她今天过来,是想林家帮忙的。
王素秋虽然不太爽,但也有些惊讶云珊竟然没有一口咬死,她竟出了丝喜意,后一惊,她这是干嘛,被云珊的强势镇习惯了?
老太太则是道,“送啥见面礼呢,他们都没给你送见面礼,如果你要家里帮忙的话,说一声就好。”
说起来本来要办个认亲宴的,一是林随安回来了嘛,二是他结婚了,让亲戚朋友过来吃顿饭,认认人,以后也好走动。
然后家里当长辈的,自然得给新媳妇见面礼,这是礼节。
但现在是,这认亲宴还没办,之前想办的时候又闹了王素秋要改姓的事,林随安放假回来就错过了机会。
林老太太还是执着于,这认亲宴办一办的,不管对林家来说,还是对于云珊本人来说都是有益的。
林二婶哎哟了声,“可不是,之前妈说是给随安媳妇办个认亲宴的,我给随安媳妇的见面礼都放好久了,要不,我提前拿出来?”
王素秋看了林二婶一眼,她倒是挺会讨老太太欢心的。
云珊道,“不用的,大家坐到一起吃过饭就算了,我主要是想着,如果以后我那边没空,有人能帮我看一下灿灿。”
老太太道,“这有啥,灿灿是咱们家的孩子,尽管带过来就是,哪里需要什么条件。”
云珊道,“还有一点就是,家里的人都高挑,比小个子穿大衣有优势些,所以我也挺想看看效果,应该挺有成就感的。”
这句话她说得有些俏皮,大家都不由笑了。
林海婧最近想买衣服,听到云珊的话不由有些心动,倒不是想她送的羊毛大衣,而是有些好奇她的店是什么样的。
虽然觉得一个华夏大学的学生,林家的媳妇,去开店卖东西挺丢份的,但云珊平常的衣着又让她隐隐地有些期待。
作为一个年轻女性,谁不爱美?谁不想收拾得整理精致些,让人有个好印象?
她看了张晴初一眼,张晴初本来可能是要当二嫂的,如果自己去云珊的店,那岂不是对不起张晴初。
要是张晴初主动说去,那就没啥。
张晴初没有说话,林海婧只好也按捺住不出声。
倒是林海潮问云珊,“二嫂,明天中午跟下午下班后我有时间,要不要过去帮一下忙?”
张晴初看了林海潮一眼。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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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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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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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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