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也知道了这个叫陈晨的孩子是林随安战友的遗孤,放在了林家养。
但女儿怎么带回家里来了?
潘红霞思绪不由就纷扰了起来。
云珊道,“养到林随安回来。”
潘红霞问,“林家那边是不是想养?”
“林随安的爸有这个意思。”
这个林正堂养战友的孩子,他就挺有经验的,张晴初就是,现在多养一个陈晨,他也挺轻车熟路。
潘红霞看着她,“你自个是怎么想的?”
“林家养的话,我是没有任何意见的,但不能是我养,放到我跟林随安的名下都不可以。”
云珊对这个孩子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任何不满,但她得保障自己女儿的利益。陈晨的父亲为国牺牲,为组织牺牲,那理应是组织安排好他的抚养问题,找个真正爱孩子的人家,给他提供应有的生活保障。
就算是为了救林随安而牺牲的,那也不能是由她及灿灿来承担这个责任,林随安可以养这个孩子,但前提要跟她离婚。
他可以尽他的责任,但不能强求她,她也不能接受灿灿那被分割了的父爱。本来他因为职业原因,长期在外,灿灿就没享受多少父爱,现在又多了一个人来分享,那这样的话,她觉得还不如没有这个父爱,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
还有她不敢保证,林随安会不会重男轻女,林家会不会重男轻女,自己父母会不会重男轻女。
陈晨是男孩,灿灿是女孩,虽然国家把男女平等纳入了基本国策里面,但几千年来的思想根深蒂固,一时之间完全消除还挺难的。
林家明面上也说不重男轻女,但内里谁知道呢?
自己父母只生养了自己一个女儿,全力培养她,家里的财产全是她的,但是,如果她有一个哥哥或一个弟弟的话,财产怕是平分的机会都没有。
云珊没说,其实她是记得的,小时候,潘红霞念叨过几回,没有生到儿子的遗憾。
虽然她也不认为,她父母对陈晨会好过灿灿,但如果家里有一个男孩的话,传统的那种思想,不经意地表露出来,也会影响到灿灿。
所以她不会同意陈晨过继到她名下,如果陈晨是个女孩,又实在是没有好的家庭可以托付情况下,她倒是可以接受。
云珊是一个自私的母亲,她考虑问题从来只会从自己孩子的利益上出发。孩子是她一意孤行带到这个世上的,当母亲的又怎么能不为她殚精竭虑呢?
潘红霞听她说不同意养,也点头,“确实是,养孩子从来都是不易的,更何况是别人的孩子。”
她不赞成帮别人养孩子,虽然这孩子挺可怜的,但女儿这么忙,女婿又常年不在家,这孩子谁看?看不好,到时候能被唾液沫子淹死。
陈晨这孩子还有些生怯,不过因为有灿灿这个同龄人一起玩,跟好吃的,倒没有哭闹。
云珊是真分不出过多的精力给他,只好全让平姐多留意些。
她觉得,这孩子要尽快给他找一户好人家,或者说是,早点做决定,到底是给人养,还是林家养,省得孩子在这边住的时间长了,习惯了,也有感情,孩子走的时候,会对他造成伤害。
说了这话,张姐在院子里喊云珊,说是有电话找她。
这会儿天还没有完全黑,云珊赶紧出了去,家里的电话已经报装了,但还没有装好,现在暂时还要到外面的电话亭打电话。
电话是鱼城的植爱英打来的,她的声音有些激动,“嫂子,商场的铺价涨了,每间大概涨了两千。”
这是云珊让她帮自己留意的,也跟她说过,以后收租什么的,由她帮忙代收,给劳务费。然后就是,商场的一些风向得跟她说一下,特别是铺价这方面。
商场已经正式开张了,商场里面的商铺不管是出售的还是出租的,都全部租售了出去,没有多余的、剩的。
因为商场外面的情况已经规划完毕,交通方面也做好了,商场又正好处于十字路口上,周边也都是商铺,也就是她从鱼城走后的几天,商场里的商铺跟抢似的,很快就全部租出去了。
云珊从鱼城走的时候,那些商铺就已经涨了一千多了,现在再涨两千的话,那就是比她买下的价格涨了三千多。
植爱英还跟云珊说,“有人买了三套,看到涨价,赶紧卖了,一下就成了万元户。”
云珊笑,“他有钱买三套,早就是万元户了。现在每间铺都几百块的租金,如果不是急用钱的话,估计都很少卖吧?”
虽然说是一下涨了三千多,但要是租出去的话,一个月赚三百块,那租一年就能把这个涨幅赚回来了,那还不如留着,当生金蛋的鸡,长租长有。
植爱英道,“我听人说,人家是担心要跌,到时候不好出手。”
会跌吗?如果长远来看的话肯定是涨的,但短时间内的话,也说不定。
云珊道,“我的先放着,就麻烦你帮我留意一下了,对了,三楼那个何二少的超市有没有开起来?”
“开了,他上面整的东西还挺多,有衣服、有零食、有相机,说全都是港货,卖得也不便宜,但生意却很好,很多人在一两楼逛想买衣服的,听到上面有港城过来的衣服,都跑到上面去买了。”
说起来,植爱英也挺想上三楼的,倒不是买东西,而是上去当售货员,听说,三楼那家港货超市的售货员工资很高,一个月能拿个两三百。
而云珊想到的是,这个何二少挺会把脉的,现在的人们对于洋货、进口货特别热衷,觉得那是质量的保证,洋气贵气的代表。
港货也是如此。
鱼城跟港城只是一海峡之隔,坐船也没多长时间,虽然也有着各种政策限制,及关税什么的。
但何二少能顺利从那边拿货,也算是本事了。
跟植爱英说了下商场风向的事,然后就问她,有没有在营地看到林随安,或者听到他的动向,这会儿是在营地还是出了任务。
植爱英道,“林队在营地呢,我昨天回去的时候还碰到他们队伍训练回来。”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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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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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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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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