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还能从他那儿打听一些东西。比如,她那个好堂姐,在京城开了两家分店,生意红火。
如果直接按照姓名去打听,倒是没那么容易打听得出来,她是让混混按红霞服装这个名字去打听的,果然打听到了,京城多了这两家这个名字的店。
她偷偷走过去看了看,其中一间就看到她那二婶的身影,就肯定了这是云珊开的。
她没事的时候就过去看几眼,那进进出出的人,她算了下,如果每人都买一件衣服的话,那半天,云珊就能挣上五六百块,那钱像是雪花一样,砸到她手里。
云珍看得眼热不已,她也想开个这样的店,不用干活,请两个人回来,就能坐着收钱了。
云珊依然跟小时候一样,风光得不行,走到哪儿,都有一堆人宠她。
听说她的婆家就在京城,还是当大官的,能在这京城开两个店,估计她婆家也出了力。
云珍妒嫉得眼睛都红了,她很想让那几个混混进云珊的店去搞搞破坏,收收保护费啥的,但她又不敢。
她怕云珊那当官的婆家把她给揪出来,扔到监狱去,那她这辈子就毁了。
她恨云珊吗?很恨,要不是她,自己也不会受这么多苦。
但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又冒出一个念头,要不是云珊,她那边把朱国新揭发出来,把佟晓玉告了,她现在还会跟朱国新一起,困在朱家,给他生儿育女,侍候他那瘫痪的老娘,养两个便宜小叔子,靠他的那一份一个月四十来块的死工资,她连瓶雪花膏都买不起。
熬个几年,跟农村里的那些妇女也没有什么区别了,最多的区别是,她不用下地种田。
这样的日子,虽然有个城里户口,但又顶什么用?她才不想要那种生活。
当初是刚从村里出来,只看到城里户口,没有再多想几层,就被忽悠了。
是朱国新被揭发之后,进了牢里,她才能离婚跑出来。
虽然现在也没能多好,但起码,她是自由的,还有很多的机会。
更何况,现在她二哥发达了,她说不定能找到他资助,给自己也开一个像云珊那样的服装店。
她收拾了下,赶紧出去找那混混的头儿,陪他温存小意了一番,让他给自己打听一下云爱军跟佟晓玉的情况。
虽然这些混混也没个能耐,靠着本地人的关系,就欺负欺负他们这些外地人,但怎么说也是本地人,总有一些亲戚朋友,能帮忙打听打听的。
……
云珊跟林随安说过云爱军的事,就跟他去了陈家。
云爱军也算是罪有应得,他死了,要不要通知他家里人,过来给他收尸啥的,云珊完全提不起兴趣,她是不会管的。
带上两个孩子一起去的,陈家就是林随安战友的哥哥家,也刚好姓陈,如果领养陈晨,也不用改姓了,就好像冥冥之中就注定了一样。
到了陈家之后,看到出来,陈家夫妻很喜欢孩子,特别是陈太太,看到孩子,身上的那种慈爱,掩盖不住。
他们家也自带着一个小院子,小院子给孩子整了个秋千,他们四岁的女儿在院子里玩得很开心,看到灿灿之后就更开心了,抱着她都不放手,好像看到了个好玩的玩具一样。
陈太太不好意思地道,“这孩子喜欢玩洋娃娃,估计是看到你家孩子漂亮,当是洋娃娃了。”
云珊看那叫清清的孩子没有暴力行为,灿灿也没有哭闹,就不阻止了,回道,“估计是想当一把姐姐的瘾,我小时候挺喜欢给邻居家妹妹打扮的,给她编各种好看的小辫子。”
陈太太温婉地笑,“应该是了,希望她也喜欢晨晨。”
说着她去看陈晨,拿零食给他吃,跟林随安云珊两人说,“这孩子长得端正,是个好孩子。”
看得出来,她挺喜欢的。
见过孩子之后,这事也就确定下来了。
怕孩子不适应,这两天陈晨还得在云珊那边住,就每天带晨晨过来陈家,让几个孩子一块玩,让他先熟悉熟悉。
也说好,两家以后当亲戚一样来往,让孩子凑在一起玩。本来林随安边打算支付陈晨的一切花用,但陈家拒绝了,说既然已经是他们的孩子了,就应该他们来承担,这是为人父母应该承担的,要不然,他们宁愿不领养。
林随安就跟云珊说,那这笔钱就给陈晨存着,以后等他长大结婚再给他。
云珊道,“我看陈家那边的意思,不想让孩子觉得他不是亲生的,现在孩子还小,等过段时间,他就不记得了自己亲生父母了,这于孩子于陈家来说,都是好事。没有孩子希望,自己不是家里亲生的,这对于他来说,是很没有安全感的。如果我们这边再另外给钱,怕会引起陈家的焦虑。也可能让孩子知道了,会发现他不是亲生的。”
云珊也不是小气那点钱,但觉得比起钱,孩子更需要的是那种安全感。
她觉得可以暗中观察他在新家过得好不好,以后上学或工作有困难了,可以帮他一把,甚至连陈家一起帮,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
林随安叹道,“珊珊,你说得没错,但我还是打算把这笔钱存着,以后他需要就给他,如果过得好,不需要,那就捐了。”
云珊理解他的心情,现在自己抚养不了孩子,出不了力,总想着能出点钱,也能安心些。
“也可以的,陈家两个孩子,如果以后两个孩子都要出国留学或买房什么的,压力可能有些大,应该能用得上这笔钱的。”
就是不知道陈家夫妇会不会接受。
“珊珊,谢谢你。”
“谢什么啊,我也希望陈晨能好好的。”
虽然也没有养几天,但也算是有几丝感情在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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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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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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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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