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珊有些无奈,韦雪可能真把大家当自己人了,说出所谓的家丑来,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但陈招娣跟韦钊可能就不是这样认为的。
韦钊听韦雪这样子说倒也没有生气,就是有些无语,“小雪,我跟你道歉,回去我们一家人再商量看怎么处理。”
韦雪同意了。
说起这杂货店,云珊突然有个想法。
就是资金可能不太够。
云珊把这个想法压了下来。
大伙坐了会儿,韦钊韦雪母子几人回去了,潘红梅几人也准备回去,王秀秀要跟云珊汇报一下这几个月服装店的营业情况。
云珊跟她上了楼说话。
王秀秀看着自信了不少,举手投足之间也没有了那股子怯弱。
她把账本拿给了云珊看,云珊是大概九月份去京城的,现在是十二月上旬,王秀秀管丰市这边的服装店管了三个月,第一个月的营业额是四万三,第二个月是五万六,第三个月达到了七万。
后面两个月涨了是因为羊毛大衣,因为是自己下单加工的,把成本控制住,这价格的竞争力上去了,利润也高了。
虽然比不上京城的两个店,但对于王秀秀的能力来说也算不错了。
钱都存到了银行的账户上,这个云珊是知道的,不过这会儿看到账本还挺感慨,开个服装店竟然跟云有福的食品厂差不多的流水。
王秀秀还是有些忐忑,“表姐,如果是你看的话,肯定不止这个营业额。”
云珊笑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就算我在,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多啊,现在街上这么多服装店,多少都会分流了些我们的客人。”
王秀秀点头,“广城旁边的商场开了,入驻了几家服装店,看起来生意也挺不错的。”
云珊道:“如果是这样,我们的店还能保持着这个营业额,已经很好了。等年底,我要给你们这些优秀的员工奖金。”
王秀秀脸色微红,有些不好意思,“我拿的工资已经很高了。”
当了店长之后,她底薪加提成,都快两千一个月了,这个钱,她家里一年都挣不到。
“工资是工资,奖金是奖金,做得好应该奖励的。”然后云珊想到了她工资的事,多嘴提了句,“你的工资都是自己拿着的吧?要是不知道咋花,看到合适的房子可以买一套,写你自己的名字。家里困难的话,可以给,但自己也要留一点。”
虽说潘红梅也挺疼王秀秀这个女儿的,但她还是传统思想,有什么还是先紧着儿子。拿女儿的钱去补贴儿子也是有可能的。
王秀秀没想到自己能在城里买房,“我一个人能买吗?”
“能买啊,现在我们住的这个房子就是我买的啊,不过写的是我爸妈的名字,七八千这样差不多了,买了之后,还可以把户口迁出来。”
这会儿很多农村人想拿城市户口,有商品粮吃,不过城里人并没有田地,不像农村那样,有地有田,房子想盖多大就盖多大,就是城里的交通便利,教育医疗都相对好很多。
对于王秀秀这样的农村女孩来说,有选择的话自然是选择城市的,因为她回农村的话,她家里也不会给她分田分地,田地都是她兄弟的,没有女儿的份。
再有就是,城里接受到的信息多一点,文化程度更好,思想要开放些,相对来说,农村的思想要传统封建一些。
这样的话,对于女性来说是很不好的,因为传统封建的思想,张嘴闭嘴就是规训女性,要女性奉献。
王秀秀点了点头,“表姐我有听你的,我去银行开了个存折,每个月的工资,除了给两百块家里,其他都存进了存折里,没有全部给家里。”
她的工资不是每个月都固定的,跟家里说也是工资底加提成,他们以为自己一个月拿三四百块。
王秀秀有想过,赚到钱之后,拿回家里,给家盖个房子,只是,潘红梅交代她,别跟别人说,自己拿这么多工资,要不然那些亲戚全过来借钱,还有大姨跟舅舅那边,说不定还会跑到四姨这儿闹呢。
她一想也觉得是,村里的人一年也不定攒上两百块,她一个月就拿两千,以为她干嘛了呢。
王秀秀打算再攒几个月钱,到时候拿一半给家里盖房子,一半自己拿着在城里买房子,一想到在城里买房子,整个心跳都加快了,她真的可以在城里买房吗?
如果迁了户口过来,那她就是城里人了?就配得上那个人了?
虽然看到账本不错,第二天云珊还是去服装店看了看,店里没搞活动,都是按照之前的价格来卖,两个店员的服务态度跟服装的熟悉程度还算可以,但也说不上好。
云珊给人做了个简单的培训,说了下要领,然后指出了一些衣服的维护搭配的技巧,再说是了下衣服的摆放,一些细节。
她在店的这段时间,没进什么客人,就算进来的也是买羊毛大衣跟羊毛毛衣,听店员说,其他的款式,在其他的店有差不多的款,卖得比自家店便宜,但羊毛大衣跟羊毛毛衣别的店都没有这样的款。
店员还跟云珊说,好有些人找她们打听,红霞时装的羊毛大衣跟毛衣是在哪里拿货的,但她们哪里知道,就是店长王秀秀也不知道呢。
云珊想的是,看来羊毛大衣跟毛衣这方向是走对了,自己掌握设计也是对的。
正说着话,王秀秀突然看到店外站着的人就忙走了出去。
云珊余光看到她跑得挺急的身影,也看向了门外,发现是个男青年。
店员跟云珊小声道:“不知道是不是店长的对象,过来找过她几回了。”
云珊很是惊讶,“什么对象?我怎么不知道?”
店员知道店长跟老板是亲戚,听到老板这样说,她就摇头,“我也不知道,我是猜的,看到那个男同志过来几回了。”
刚说完,王秀秀就回了来,脸颊有些红,看到有客人进来,就赶紧过去招待客人了,避开了云珊的询问。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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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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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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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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