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两人,有可能是林家那边通知的。
“是,她现在叫陈欢喜,是陈家的干女儿,我们是听老乡说的,我们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听说她现在在京城,就想过来看看她,家里老人想她的紧。”
陈南风眼里闪过讽色,八成是林家那边找来的,他们不是掌握了佟晓玉转身份的证据吗?
“那你们知道她现在在哪儿吗?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佟晓东跟媳妇对视了眼,刚才他们也商量了下,要不要承认自己知道了佟晓玉被抓了的事,最后的决定是承认。
不过,佟大嫂多了个心眼,问,“你是陈家人吗?”
陈南风看了他们一眼,“你们跟我来。”
正好他也打算找他们,不管他们是谁派来的,于他来说,也不算是坏事。
陈南风带着他们进了陈家。
佟大嫂跟佟晓东才放下心来,那他就是陈家人了,边走边跟陈南风说:“我觉得这事一定是误会,晓玉她绝对不会杀人的,她以前在家里连杀鸡都不敢。”
陈南风侧了下脸,严肃道:“如果你们想她减少一点刑罚就听我的。”
佟晓东夫妻俩就愣了下,他们、他们只是想过来借点钱回去而已,没想到佟晓玉的事。
这杀人了还能出来吗?
但如果不同意,他会不会觉得他们夫妻比较冷漠,不顾佟晓玉死活,就不愿意借钱给他们?
……
张晴初跟林海潮这几天,一下班或周末,就去看结婚用品,其他的由林家长辈们准备,但他们的个人用品就自己去看,毕竟这得他们喜欢才行。
张晴初还算满意,努力了这么久,总算有了个好结果。
林海潮算是她能找到最好的对象了,他心思比较简单,她能拿捏得住。
林家又是她从小呆到大的,每个人的性格都很了解,除了何英,其他人相处起来都不难。
今天他们打算再去看看金饰,之前看过一家,没有合心意的,这次就换了一家金铺。
林海潮刚参加工作,并没有积蓄,这买东西的钱都是父母给的,但何英又因为不喜欢张晴初的,给的钱刚刚好,没有多出的。
三金是要买的,张晴初看了看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镯那儿,王素秋跟她说了,她会送她一双,当是嫁妆。
挑了两样,张晴初还舍不得走,这家店的款式很多,挑花了眼,虽然有挑了的款式,但还想再看其他的款,现在还剩戒指还没有挑。
也是那么巧,碰到了以前单位的同事,她也是过来挑金饰,不过不是结婚,是她对象要送她生日礼物。
两人以前在单位里的时候,就有些不太对付,虽然张晴初保持着温柔和善的形象,不跟她起争执,但是两人之间的暗涌,两人是心知肚明的。
张晴初拿过这位女同事做谈资融进了同事的圈子里,得罪过这女同事。
女同事很看不顺眼张晴初那假惺惺的模样,以前在单位的时候,会故意拿话刺她。
两人年纪相当,除了在单位比职别,就是比家境,比对象。
那会儿张晴初还没有对象,但她有暗示自己家境不错,家人都在机关上班,因为家里人的教导,要低调做人,所以平常穿着就挺朴素的。
女同事却嗤之以鼻,觉得她真的有家人在机关上班,也有可能是后勤人员,像基层同志也是在机关呢,那薪水还不如工厂的工人呢。
女同事后面处对象了,就经常在办公室说她对象对她有多好,有多体贴,还出手大方,知道张晴初还没有对象,就故意气她。
这会儿碰到,两人都觉得挺晦气的,不过,女同事眼珠子一转,就转到了林海潮的身上,问张晴初,“晴初,这是你对象?”
张晴初也乐于展示林海潮,林海潮于形象上还是能拿得出手的,而且穿得也不差,她也笑着回应,“是我对象。”
两人都带着对象,两人的视线在空中激烈碰撞了下,女同事问,“你们这是好事将近了?自从你去了新单位,我们就没见面了,当初还没有听你说有对象呢,没想到这么快。”
张晴初不动声色看了眼这女同事的对象,其实这女同事的对象她以前是见过的,他来接过女同事下班,长得还算过得去,不过没有海潮高。
“被你看出来了,我们今天过来挑三金的。”
女同事问,“挑了吗?没挑的话,我们一起看看吧,我正好也要挑一样。
林海潮接过话,高兴道:“正好,我们正准备挑戒指,晴初拿不准买哪个款,你帮她看看吧。“
张晴初脸上神色滞了滞,没想到林海潮接了这话,只好也扬起脸,笑道:“那就一起看看吧。”
两人就暗暗较劲。
女同事挑了个黄金长命锁,重达三百克,好几千块。
然后道:“晴初你其他的买了吗?没买的话也买一款这种长命锁吧,到时候结婚时候戴又富贵又吉祥。也没多重,你对象肯定愿意给你买的。”
张晴初抿了抿唇,他们的预算不够,也根本没有计划要买长命锁,她就道:“长命锁不是给孩子戴的吗?我们就算了,我还是看其他吧。”
女同事不愿意走,问她,“你们准备买三金是吧?买哪三金呢?我帮你瞧瞧。”说完脸上带着揶揄,“三金呐,现在时候不买,以后怕是没机会买了,这结婚一生只有这么一回,你可一定要多挑两样,肯定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到了结婚还抠抠搜搜。”
张晴初瞥了她一眼,这女同事眼里带着挑衅,神情在说,你该不会是买不起吧?
黄金是按克数来算价钱的,她打算买的三金都是重量比较轻的,预算也就一千块。
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一千块已经很多了,普通人连拿一千块出来办婚礼都没有,更不用说是拿来买三金了。
张晴初咬了咬唇,想说自己不求那些,心意到了就行。
可没想到林海潮却是帮她说出了口,“晴初她不看重这些,有就行了。”
说这话的时候,林海潮是骄傲的,他的晴初不像有些女的不知足,攀比虚荣。像之前他带她去买东西,她要么是不要,要么是挑最便宜的,怕他花钱。
张晴初却一口气梗在了胸口上。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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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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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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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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