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家……”
朱县令略显诧异,不过很快,他就明白过来,陈凯之和荀家小姐的事,金陵内外谁人不知?上一次当着选俊使的面,陈凯之直接广而告之,说什么私定终身,一时传得惊天动地,这陈凯之无父无母,倒是有个恩师,不过……荀家的亲事,十有八九是要水到渠成了。
朱县令沉吟着:“荀家乃是本县的士宦之家,本县几次想要登门拜访,奈何都因公务繁忙,脱不开身。今日是荀夫人的寿日吗?去备轿,本县理当去拜访,祝祝寿才好。”
宋押司先是诧异,因为荀家家世虽然不小,可是作为县令,按礼来说,是该避嫌的,免得有人说三道四的。
若是亲自拜访,除非是真正一等一的豪门,要嘛便是双方已经亲近到了某种程度。
而这两点,于荀家来说,都差了这么点意思,江宁县令不是普通县令,而是京县的县令,身份比寻常县令要尊荣许多,而现在县公突然要去给荀夫人祝寿,显然……是冲着陈凯之去的。
宋押司在心里有了一个肯定,陈凯之要飞黄腾达了。
不,应该说,他将来的前程,已经可以预期了,而陈凯之与荀家的姻亲,已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朱县令怎么能放过这个机会呢?
“学生这就去安排。”宋押司深深地看了朱县令一眼,便匆匆而去。
……………………
三眼天王的身份已经可以确认了。
虽然还没有翔实的口供,可包虎忙碌了一夜,总算是旁敲侧击,得到了许多有用的资料。
昨日所发生的事,也渐渐地露了一些眉目,起火的是一处大宅院,差役们已从那里拉出了七十九具尸首,从一些尚可以辨认的尸体来看,其中有数个,都是官府明令通缉的要犯。
而最重要的是,在宅院里,甚是发现了一处地窖和几处库房,都藏有大量私盐,大致的估算,足足有上万斤,就算陈凯之拿的人不是三眼天王,单凭这个,也足以称得上是大功一件了。
清晨曙光初露,包虎便不敢怠慢,已是开始着手动笔撰写奏疏报捷了。
他知道这份捷报对于自己事关重大,不过包知府也明白,这功劳都是陈凯之和郡王殿下的,自己是丝毫也不能沾上的,不过至少也让他己松了口气,自己的官帽算是保住了,而自己的恩师,也同样可以松一口气了。
郡王的功劳,他哪里敢抢,何况他也不屑做这样的事。
既然这份捷报意义重大,那么就势必要大大地张扬一下军心民气,他知道,自夫子庙之事后,朝廷连绵尽失,现在正急需一场像这样的大捷。
可即便是他毫不浮夸,原原本本地奏写了此事的前因后果,却还是觉得惊心动魄。
两个手无寸铁的年轻人,竟是大破了数千差役和官军都无可奈何的大盗,杀贼七十余,还拿住了一个旷古未有的大贼王,虽不免令人有些匪夷所思,却是真正的事情。
这报捷的奏疏,一气呵成,接下来便是连带着陈凯之的口述,还有这个三眼天王,一道送进京师去。
这件事,现在是不可张扬出去,张扬出去了,终究怕会再惹出事端,他搁笔之后,长长地舒了口气,便忙命人火速经急递铺将捷报送往京师。
虽是一宿未睡,可包虎却依旧觉得很是精神,竟是全无睡意,可手头的事忙碌完了,却是发现无所事事,于是便想起了那陈凯之,寻了书吏来道:“陈凯之的伤可好些了吗?可命了大夫去看看?这不是小事,不可疏忽怠慢。”
他治吏严厉,故意地用指节磕了磕案牍。
这文吏道:“清早便请了大夫去,不过他出门了。”
包虎不禁疑惑道:“他身上的伤,本府昨日还看过,可谓触目惊心,这个时候,出门做什么?”
这文吏是晓得陈凯之和荀家的事的,便笑吟吟地道:“还不是陈凯之的岳母大寿,他是荀家未来的姑爷,莫说是受了伤,便是天上下了刀子,怕也不敢怠慢的。”
噢,原来如此,包虎的脸色缓和下来,却又皱眉道:“身子真的无碍了吗?不过婚娶对少年人不是小事,却也不能等闲视之,这荀家也是金陵大户吧,平时府县上修桥铺路,也没少麻烦他们。”
“是,荀氏一族,枝繁叶茂,素来对县里、府里的事,也很尽心。”
包虎此时的心情极好,想到这陈凯之立了大功,几乎算是救了自己一命,不禁起心动念起来:“反正也闲来无事,给本府备轿。”
“府尊要出门?府尊,您已经一宿未睡了。”
“哈哈……”包虎豁然而起,露出当初在边镇上的豪迈,拍了拍自己的肚腩道:“不过一宿未睡而已,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些许的辛劳,又算什么!休要啰嗦了,速速备轿去吧。”
………………
另一头的陈凯之已到了荀家门口,这里倒也车马如龙,荀家毕竟是本地的大族,荀母在荀家的地位……明眼人都是知道的,金陵不少人家都和荀家攀亲带故,这一次是逢十的大寿,大陈朝是最看重的,所以莫说是大户之家,便是寻常人家,也都愿意大办一场。
陈凯之远远看到荀家的正门前,荀雅的一个族兄正在门前迎客了。
他见了陈凯之,显得很是亲热,陈凯之上前向他行礼,他热络地回应道:“凯之,早晓得你会来,快进去吧。”
陈凯之夹着礼物进去,刚刚过了大门,便听到有人唱喏:“金桥陈家张氏拜寿,恭祝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赠礼丝绸十匹,金珠三颗。”
“赵家三公子赵德明为姑母拜寿,奉上蜀锦二十匹,银如意一枚。”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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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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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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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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