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科塔是不愿意这么做的,作为罗马第七军团的军团长,科塔如此看重阿庇斯,只是因为他在护送粮车这一路上的表现,足以体现出他比别人强的战斗力和心理素质,但是深入敌人腹地探查情报,这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不是心理素质过硬的人,根本无法承受,阿庇斯还要带一个毫无战地经验的奴隶伙伴一起前往,科塔担心会破坏整个间谍任务。然而,阿庇斯却有自己的理由,带上提图斯,必要的时候,可以两个人共演一出戏,来更好的迷惑高卢人。
最后,科塔还是答应了。而萨比努斯则愤愤不平的在军帐中,不愿出来,他不想看到这么荒诞的一幕。
而实际上,在阿庇斯走后,两位军团长却达成了一件共识,那就是不管这个奴隶有没有将情报送回军营,都必须加固这所营寨,如果日耳曼人真的就在路上的话。
第一次进入雷米人的市镇时,阿庇斯甚至有一种进入丐帮大会的错觉。这里是相对靠近北边的高卢部族。由于还在反抗罗马,几乎没有一点罗马文明渗透的痕迹。以其说是市镇,不如说是一座迷宫,密密麻麻的低矮房屋就像难民营一样,杂乱无章的分布在这座市镇中。道路弯弯曲曲,交叉和节点的地方非常多,这座巴布尔市镇的道路就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将城镇连城一片,外来人如果没有当地向导,想走出去,只有两个字——没门。
阿庇斯和提图斯是被比利时人绑着进来的。
由于不相信罗马人中出了叛徒,这些比利时人便将进入城池边缘的这两个罗马人当做间谍捆绑了起来。
“罗马人的间谍。”
领头的野蛮人叫嚣着一拳打来,阿庇斯只觉得嘴角一咸,那是血水沾湿嘴唇的味道,记不得穿越后多少次被打,但是只要自己还活着,就有一线希望,阿庇斯忍着疼痛,吐了那个殴打自己的野蛮人一脸血沫。
“混账东西……”
但是紧接着是那个身材强壮无比的野蛮人战士更加凶残的殴打。
“等等。”
比利时人将阿庇斯和提图斯绑在城镇中心的广场上痛殴,市镇中心聚集了大量过往的高卢人,当地居民无不用厌恶的目光看着阿庇斯和他的同伴提图斯。只是路过的高卢商人正好看见了这一幕。
“你说你们是奴隶?从罗马军营里逃出来的?”
高卢商贩拨开人群,凑了上来。商人看起来地位在整个部族里还算比较高的,可能是财富较多,属于高卢贵族?他一走上来,野蛮人便停止了对阿庇斯的殴打。转而看着这个商贩如何甄别这两个罗马猪猡。
“是的,该死的,我要说多少遍你们才不问,fuck高卢猪!”
阿庇斯故意拉开嗓子大喊着,以便让周围的高卢人都听到。虽然部落里不是每个人都听得懂拉丁语,但是听得懂的高卢人显然已经投来了愤怒的目光。至于那个标准的英文单词,就没人听得懂了。
“你们不用再审了,他们的确是奴隶。这个标志我见过。是最低等,最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才会烙上这标记。而且烙在胸口,这两个人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去掉这块烙印了。”
高卢商人凑上来仔细看了看阿庇斯胸口上的烙印,然后对周边的所有部族的人说到,然而,抓到阿庇斯和提图斯的高卢人并不打算相信这位商人的话。而是凑上去想继续殴打阿庇斯……
“够了,耶鲁琴科。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盟友。”
高卢商人带着威严的吼叫到,这样,那名手上沾满阿庇斯血迹的野蛮人才稍稍停手,同时,朝阿庇斯和提图斯的脸上吐了一脸唾沫!
“艹!”
穷人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难立足,这是阿庇斯此刻心里最深切的体会。但是任务还没完成,一切就必须继续忍。想起那句大中华的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阿庇斯就泪流满面,即便那只是一句安慰人的话,但是在最黑暗的时刻,依旧成为人们心中最后的坚守。
“你刚才为什么对他们那么粗暴?我们不是就是来投奔这群蛮子,来获得情报的吗?这么粗暴的态度,不是等于找揍?”
被从市镇广场扔进地窖监牢以后,提图斯很不解的坐在阿庇斯身边,并不停的发问着他看不明白的场景。
“兄弟,我的好伙伴,这就是你需要学习的地方,想要混进敌人内部,就要先打消他们的顾虑,我们是外来者,这些野蛮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们是罗马的间谍,是要来混进他们队伍中来打听情报的,所以他们一开始这么粗暴的对我们是正常的。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还表现出低声下气的,很容易让人怀疑我们就是有意要融入他们,来获取情报的,所以,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表现出渴望留下来的心态,我痛骂他们,因为他们揍了我们,这时正常人被揍之后的反应,我们应该以一个平常的流浪者心态来对应他们,而不是带着目的去接近,这样很容易让他们产生怀疑。”
阿庇斯坐在臭烘烘的地下监牢中,微笑着跟提图斯解释到。提图斯虽然不算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却也很快明白了阿庇斯的用意。同时,这个土生土长的罗马人,也不得不开始从心底佩服眼前这个角斗士。难怪科塔会选择让他来执行这样一项高危的任务,阿庇斯的想法和察言观色的能力的确比一般的军团步兵要来得强一些。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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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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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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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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