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命令。”
厄勃隆尼斯人和其他部族的蛮族士兵犹如滔滔洪水般从对面的森林里涌了过来,拉比埃努斯和阿庇斯站在军团正中央,指挥着军团最中坚的力量抵抗野蛮人的狂猛冲击。
拉比埃努斯扬起短剑,前线,数百个罗马百人队依次列阵,排成一道直线,战线绵延数罗里。每个罗马百夫长嘴里都含着口哨,等待着野蛮人进入重标枪的射程。
这是罗马军团征服敌邦的利器,重标枪近距离投射,造成毁灭性的杀伤力。历史上的罗马军团战术,就是在战前先投掷一轮标枪,密如雨下的标枪雨不仅是对敌方士兵的杀伤,更多的是对敌人造成严重的心理打击。你可以想象,迎面扑来的是密密麻麻,一米多长的标枪,心理素质再强的人,在如此打击下,也会心理崩溃。而这时,军团便抓紧时机,进行正面推进,这就是罗马军团的常规战术。现在,也毫无意外的,运用到了对蛮族的战争中。
……
“就是现在,投射!”
野蛮人刚刚进入射程,拉比埃努斯便下达了远程进攻的指令。一时间,战线上,数百个罗马百夫长几乎同时吹响了投掷标枪的口哨。
这一刻,上千发罗马重标枪从罗马士兵的手中抛射出来。
那犹如地狱般的场景再现,冲在前面几排的蛮族士兵在铺天盖地的标枪雨中纷纷倒下,他们的躯体被罗马人的标枪刺穿,鲜血溅涌了出来,惨叫声此起彼伏。
然而,恐怖血腥的一幕并没有令后排的蛮族士兵停下冲锋的脚步,他们像嗜血的野兽一般,失去了理智,在野蛮人首领的狂涛怒吼中,后排的凯尔特战士和日耳曼步兵疯狂的涌上罗马人的阵地。
他们践踏着同伴的尸体,脚下全是血淋淋的内脏。拉比埃努斯大喊了起来,军团立即摆出了防守阵型。
军团步兵将盾牌紧密衔接,后方步兵抵住前面队友的背,无数盾牌互相衔接,形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盾墙。军团短剑从这些密密麻麻的盾牌缝隙间伸了出来,下一刻,嗜血疯狂的野蛮人冲了上来……
“稳住!”
拉比埃努斯大喊着,在他身边的罗马军团步兵正在承受着数倍于自己力量的冲击,野蛮人的冲撞力如此强大,军团的第一道防线几乎立即被冲溃了,第一排军团步兵纷纷被撞倒,野蛮人举起大斧头,双手剑便疯狂的斩下。军团步兵在恐惧中沦为了野兽的猎物,倒在血泊中的猎物。
然而,第二排的军团防线却死死的挡住了野蛮人的冲击。
“他们就是野兽,罗马必胜!坚守阵地,士兵!”
血腥的正面交锋已经展开,拉比埃努斯举起战剑高喊到,身为第十军团指挥官,拉比埃努斯身先士卒,和士兵们战斗在最前线,他的每个动作都如此干脆利落,不断有蛮族士兵倒在这位强大的罗马指挥官剑下,那把华丽的罗马短剑甚至沾满了野蛮人的鲜血和内脏。
阿庇斯站在第十军团正中央,这个位置,距离拉比埃努斯只有寥寥几十步的距离,在这里,军团鹰旗在百战老兵的托举下牢牢的立在原地,象征着军团不败,军魂长存。野蛮人的数量有些超过士兵们的想象,他们密集的冲过来,甚至双手剑都没有挥砍的空间。
阿庇斯夺过身边一个军团步兵的盾牌,下一秒,野蛮人的战斧劈下,“众神庇护之子”顺势举起战盾,全力挡下这次野蛮的突袭,并趁着对方还没站稳,阿庇斯将短剑送进了对方的腹下……瞬间,野蛮人的鲜血包裹住了这把锋利的罗马短剑,阿庇斯残忍的割开了那名野蛮人的内脏,虽然不知道自己割开的是这名野蛮人的哪个部位,但是阿庇斯知道,眼前这个野蛮人一定是没命了。
战场如此血腥,残忍得毫无人性。
就在军团中央方阵与野蛮人浴血厮杀的时候,安东尼带领的骑兵部队开始上前佯攻蛮族联军的侧翼。
在罗马和高卢骑兵反复的冲击下,日耳曼骑兵开始显现出不安定的情绪。他们是野蛮嗜血的民族,对于敌人这种血淋淋的挑衅行为,大多数日耳曼骑兵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尽管皮尔诺还没下达骑兵出击的作战命令,但是这些日耳曼骑兵却擅自冲锋,朝凯撒的骑兵队伍冲了过去。
为了使落败装得更像一点,安东尼指挥着军团的骑兵,朝日耳曼骑兵冲来的方向迎了上去,整个战场侧翼,顿时呈现出一幅震撼人心的画面,罗马的骑兵群和日耳曼的骑兵队冲撞在了一起。
冷兵器时代骑兵的冲锋威力是强大的,而骑兵之间的对冲更是恐怖的,在没有马镫的年代,一旦撞击在一起,骑手几乎是无法坐稳在战马上。于是,迎面互相冲撞的罗马骑兵和日耳曼骑兵很快纷纷坠下战马,惨烈的骑兵战让皮尔诺将所有目光集中到了战场侧翼。
“撤退!”
在与日耳曼人的骑兵肉搏了一会儿之后,安东尼便大声吼到。所有罗马,高卢骑兵在自己指挥官的指挥下,开始撤退,甚至说是溃散。犹如安东尼选择真实的冲击日耳曼的骑兵,导致军团骑兵和高卢雇佣骑兵的确损失了一半,这时安东尼的撤退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落败,然而,这样的场面也让日耳曼人更加相信罗马人的骑兵队已经战败了,他们毫无士气,毫无战斗力,只顾着逃命。
野兽般强烈的狩猎欲让日耳曼骑兵无视了皮尔诺的命令,继续追杀罗马军团的骑兵。上千名日耳曼骑兵犹如嗜血的野兽,毫无纪律,毫无阵型的冲向了正在逃跑的罗马骑兵。
而草丛里,数千名罗马精锐步兵已经急不可耐了,他们的长矛渴望鲜血,他们的短剑渴望着将敌人的皮肉割裂,刺进野蛮人的内脏,结束这些野兽的生命!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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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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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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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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