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族选择的会战地点是一片开阔的草原地带,这里没有一棵高大的树木,没有丘陵和凹处,一马平川的平原,可能连罗马人自己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列颠的野蛮人选择这样一片平原会战。难道他们不知道罗马军团方阵的厉害吗?正面冲击罗马方阵,他们毫无优势,只会被军团碾压。
罗马军团步兵们穿着厚重的锁子甲,踏着整齐的步伐前进着,前方是大量的不列颠部族战士,他们出现在罗马人的视线中,依旧和往日一样,毫无组织,毫无纪律,身上没有穿戴一片装甲,手里只有一面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盾牌,一把打猎用的斧头或长矛,这便是双方装备上的差距。不列颠人唯一有优势的地方是他们人数众多,几乎是罗马军团的两倍人数。
第九军团,第十军团,首先在凯撒的命令下,朝不列颠人的阵地推进。留下第十一军团,第十三军团垫后,以防防线被突破,后方有才预备队可以顶上。
整片战场上,军团步兵的脚步将大地踩得尘土飞扬,头顶的黑鹰盘旋,仿佛即将见证这场不列颠征服战争中最大规模的会战。
一万多名军团步兵齐头并进,而野蛮人则哗啦啦的再次一拥而上。他们步伐纷乱,吼声震天,放弃了弓箭袭击,直接拿着斧子和长矛冲上来,因为几次会战都表明,对罗马军团使用弓箭,等于用蜂刺刺一头野牛,毫无伤害。
漫天尘土中,雄鹰也看不清两军锋线后方,到底还隐藏着多少士兵。只知道,这是一场野兽间的搏斗,双方甚至都放弃了远程袭击,一切只有血淋淋的刺杀,劈砍。
“稳住!准备。”
第一排的罗马军团步兵在军团长和百夫长的命令下停止了前进的脚步,他们将盾牌笔直的撑在胸前,巨大的罗马大盾有一米多高,几乎遮盖了军团步兵的全身,罗马人就是利用这种几乎全面防御的盾墙,抵挡各国军队的。
漫天尘土中,罗马军团放弃了对冲,因为蛮族士兵的体魄和力量明显强过罗马士兵许多,军团必须运用方阵战术,叠盾墙,而不是和野蛮人对冲。
不列颠蛮族大军在咆哮,在怒吼,大地在上万名战士的踩踏下颤抖着……
军团步兵手握重盾,目光笔直的盯着前方,他们的盔甲几乎覆盖全身,随时准备迎接野蛮人的全力冲击。
这种场景阿庇斯曾经无数的经历过了,但是每一次,都让阿庇斯震撼一次,这种冷兵器时代步兵全体冲锋的壮观场景,总是一次次刺激着阿庇斯那敏感的神经。每个宅男都有一颗英雄心,阿庇斯也不例外,当大地颤抖,军团口号吼起后,再冷血的人也会热血沸腾,只不过老兵在进入战斗以后会越杀越嗜血,残忍,而新兵则会被恐惧被吞噬。直到成为逃兵,或者成为敌人的刀下肉酱。
但是阿庇斯显然已经脱离了新兵的阵营。下一秒,野蛮人狂暴的冲了上来,撞在了罗马人的盾墙上。
感受着正前方猛烈的冲击力,就像一道冲击波打在盾牌上,压力无比强大,无数的血肉之躯活生生的撞在了罗马人的盾墙之上,阿庇斯几乎无法支撑身体的倒下,而身后的军团老兵死死的顶住了百夫长的背,让这个“众神之子”有机会重新站稳身体。
阿庇斯死死的抓住盾牌,百夫长必须和士兵们战斗在最前线,这是罗马军团的军规,勇猛善战的百夫长会赢得士兵们的尊敬,阿庇斯当然也不能让自己的手下嘲笑,凯尔特人的力量还是很猛的,撞上盾墙后,所有战线上的野蛮人举着斧头,长剑,朝密集的盾墙上方劈去。
只要抓住一点点细微的缝隙,这些野蛮人都有疯狂的将斧头和长剑劈砍进去。
再一次,军团方阵的盾墙上方,响起了不列颠人如野兽般的怒吼,斧头如暴雨点般砸下,发出哧哧咔咔的撞击声。
野蛮的战斗已经拉开帷幕,如果说野蛮人的吼声像野兽,毫无规律,毫无节奏,那么罗马军团的击鼓声就像一股节奏整齐而有力的潮水,阿庇斯下达了鼓乐手击打铜鼓的命令,很快,军团的击鼓手开始卖力的敲击着腰上的铜鼓,两根小木棍,一面铜鼓,可以焕发出无穷的魅力,军团步兵开始在铜鼓有节奏的发声中兴奋的作战。
很快,整排战线上,开始出现奇葩的一幕,一向讲究冷静冷酷的罗马军团在一阵阵击鼓声中疯狂的运动着,他们刺杀着冲上来的凯尔特人,手中的短剑随着鼓声有节奏的挥舞着,所有罗马士兵都像一头发狂的野兽,在急速敲打的鼓声中,以无比兴奋的姿态战斗着。
野蛮人或许也会因为这种奇特的音乐而莫名的兴奋,但是他们后排的大多数人都是听不清的,战线上的厮杀声如此激烈,惨叫声和武器击打声会和鼓声夹杂在一起,加上鼓乐手是在军团这边敲打的,大多数野蛮人实际上听不到,听不清的,只有冲进罗马方阵的野蛮人步兵,才会听到这种声音,但是当他们听清的时候,无数把罗马短剑已经朝他们的身体捅来……
血战如潮中,阿庇斯死死抓住盾牌,锋利的军团短剑在手中来来回回的刺杀着,已经有不下五个野蛮人在阿庇斯的刺杀中倒下,这种血淋淋的刺杀最能激发人类的兽性,破碎的内脏散落一地,鲜血横流,惨叫四起,有些刺杀动作更加残忍,直接将短剑刺进对手面部,带着破碎的脸颊,敌人连哼都来不及叫出来便瘫软的倒下,鲜血随着短剑的抽出而飙射出来,每个人脸上,都染着浓浓的血色。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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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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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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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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