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派人突围,将情报告诉凯撒。”
“不可能,蛮族将我们的四周都围了起来,你看到那些火光了,他们就在我们的营地周围宿营。骑兵的突围只会是徒劳。”
“卡加拉斯,就算你说的没错,我们也不能待在这里等死。”
天黑的时候,有关突围还是死守的问题再次在营地内部,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几名百夫长认为,以其在这里,被蛮族围困到死,不如孤注一掷,冲出去,或许还有获胜的希望。
最终的结论是丹尼斯和阿庇斯都赞成突围方案。毕竟,征粮队被消灭,营中的粮食也不够维持两周的时间了,就算军队守住半个月,半个月以后,也会因为饥荒而溃败。何况不突围,凯撒也根本不知道这里的情况。
……
“你打算如何处理那些奴隶?”
会议结束后,丹尼斯便来到了阿庇斯的军帐中,既是出于关心阿庇斯的伤势,也是要和阿庇斯统一下军中奴隶的问题。
“明天的突围,你觉得一千多名军团步兵足够吗?”
面对丹尼斯的问题,阿庇斯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拐弯抹角的问到另一个问题。
但是丹尼斯也是一个聪明人,他知道阿庇斯话中有话。
“你的意思,要让那些奴隶拿上武器,和我们一起突围?”
丹尼斯直接问到。这个想法在这个老百夫长心里不是没有想过,只是翻来覆去,丹尼斯还是觉得风险太大。不应该这么冒险。甚至,为了不留后患,突围前要将军中所有的日耳曼奴隶处死,因为他们曾经也是反罗马的。
“嗯。军营外,现在至少有五千名不列颠士兵,还有一定数量的战车,德鲁伊看起来也参战了。这里或许就是不列颠逃进森林的部族主力。我们现在手下只有一千两百名军团步兵,而且大多还带着伤,明天的突围战,危险是十分巨大的,让那些奴隶武装起来,或许还可以帮到军团。”
阿庇斯缓缓的说到。胸口还在隐隐作痛,显然,白天和野蛮人首领的角斗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内伤。
“阿庇斯,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但是那样的风险太大。那些日耳曼人,高卢人,我不知道他们对我们是否有威胁,如果在突围过程中,他们帮助不列颠人进攻我们,那么我们将更加被动。【愛↑去△小↓說△網wqu】突围战本身就有巨大的风险,我不想到时候再有任何差错。这些日耳曼人和营地外的不列颠人一样,都是野蛮人,野蛮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
丹尼斯很快回应到。
“营地里有五百多名奴隶,其中一半是会战斗的奴隶,甚至以前就是战士。他们不是农夫,也不是工匠,他们是比不列颠人更加残暴的野兽。明天的突围战,一千多人的军团步兵肯定是不够抵挡不列颠人围攻的,我们需要这些奴隶拿起武器来一起奋战。虽然这样做风险很大,但是不这样做,我们也没有突围成功的希望。只要这些野蛮人奴隶到时候听话,将可以为我们掩护撤离。”
阿庇斯反驳到。
军帐里,原本和谐的气氛再次被打破。
“你要如何让他们乖乖听话?他们是罗马的敌人,你认为一群日耳曼人会帮助我们突围?他们只会在我们突围的时候,反咬我们一口,帮助那些不列颠人围攻我们。”
丹尼斯的担心不是多余,罗马以前发生过许多奴隶反抗主人的案例。而现在,军队到了如此危急的时刻,这时候让这些野蛮人拿起武器,等于自寻死路。
“我会允诺,给他们自由,只要他们这次和我们并肩作战,突围成功。明天早上,我将会在所有军队奴隶面前发表演讲,告诉他们,只要这次他们拿起武器,和军团共进退,突围成功后,他们将是自由之身,不再受罗马军团奴役。”
阿庇斯信誓旦旦的回答到,但是这样的回答在丹尼斯看来简直幼稚——
“你没有这样的权力,阿庇斯,不要忘了,你还只是一个百夫长。最多就是一个鹰旗百人队的百夫长,你没有权力释放这些军团的奴隶,连首席百夫长也没有,只有凯撒拥有这样的权力。我们都没有权力给这些奴隶自由!”
丹尼斯的回答的确是事实,在罗马,只有雇佣军团的人,或者执政官和军团统帅,才有释放军团奴隶的权力,而这些奴隶来自高卢,来自日耳曼,只不过暂时跟军团前往不列颠,回到罗马以后,还是要成为罗马的奴隶。
“我是没有这个权力,但是我可以写信给凯撒,告诉他,我们在这里遇到的情况,特殊的情况。五百名奴隶的自由换一千名罗马士兵的安危,我想凯撒会同意的。”
阿庇斯在丹尼斯面前自信的回答着。
丹尼斯摇了摇脑袋,他叹息着,自己怎么会遇到这样一个顽固的搭档。同时,丹尼斯也抛出了一个残酷的问题——
“如果你的计划成功了,我们允诺给了这些奴隶自由,这些日耳曼奴隶也没有在突围时反叛我们,但是突围成功后,凯撒不允许释放这些奴隶,给他们自由。那么到时候你该怎么办?你对他们的允诺将成为你人生中的一大败笔,你的信誉将一扫而空。阿庇斯,这样的问题你想过没有?”
丹尼斯抛出的问题是如此残酷,的确,此刻,不管是阿庇斯还是丹尼斯,他们两个都只是军团中的百夫长而已,并没有处置军团奴隶的权力,而如果凯撒不同意,阿庇斯的所有承诺都是一句空话。罗马人是很看重信誉的。
“如果真的出现那种情况,丹尼斯,我们就挟持了这些奴隶,并处决了他们。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不是吗?”
这句话说完,连阿庇斯自己都感到自己的冷酷与残忍,对帮助,甚至是拯救自己性命的人,下如此毒手。但是这便是现实的残酷,自从自己那天接受了凯撒冠以的“众神之子”的美称,抹去了那个叫法奥比的战友的一切功绩,自己便已经失去了底线和原则,一切的残忍从某个角度上看,或许却是正途……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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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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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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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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