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卢许多部族都已经投靠了维钦托利一边,导致罗马军团缺少高卢骑兵的协助,而军团大规模作战,骑兵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征召日耳曼骑兵,成为了凯撒所有计划里至关重要的一步。好在拉比埃努斯到达乌皮人地盘时,这些昔日罗马的盟友,并没有变现出一点抵触的情绪,乖乖的交出了日耳曼骑兵。
日耳曼骑兵,除了帕提亚铁甲骑兵,应该算是这个时代,罗马所接触到的最强悍的骑兵。但是当阿庇斯和拉比埃努斯到达日耳曼乌皮人的地盘征召这些野蛮骑兵时,这些蛮族骑兵的装备和配置却让阿庇斯感到十分无语。
首先他们骑马不用马鞍,加上这个时代没有马镫,这些日耳曼人骑在马上几乎是不用任何工具的,而且日耳曼人普遍缺乏盔甲,所以阿庇斯看到的场面是这样的,一群赤*裸着上身的野蛮人,骑在一群一样全身赤*裸的战马上,就像一群原始人在进行一场规模宏大的集体狩猎……
“他们不用马鞍?”
带领着这群日耳曼人返回高卢的时候,阿庇斯不禁问起了拉比埃努斯。这个凯撒身边最得力的将领。他的经验应该是极其丰富的。
“是的,乌皮人的骑兵拥有日耳曼骑兵的典型特征。他们不仅不用马鞍,而且作战的时候,也不是在战马上的,你看他们每匹战马上都驮着两个人,前面那个是骑手,拿着长矛,负责冲杀战场,后面那个是弓箭手。两个人共用一匹马,进入战场的时候,这些弓箭手便从马背上跳下来,用远程武器掩护他们的队友冲杀。一般来说,高卢的骑兵在冲过来之前,都要吃这些日耳曼弓箭手一波的箭雨。等到面对面冲锋的时候,战斗力便已经减少了一半。如果遇到敌人实在太多,他们无法战胜的情况下,需要转移,那么近战肉搏的骑兵会跑回来,弓箭手会跳上马背,和骑手一起撤离战场。”
阿庇斯的疑问在拉比埃努斯那里得到了解答。虽然在之前的战斗中,阿庇斯也曾和日耳曼骑兵协同作战过,但是每次日耳曼骑兵都是在边路出战,正中央的步兵方阵,基本没机会见到他们这些同盟军。
“这种战术很灵活,虽然它很原始。”
“是的。另外,我想你应该发现了他们的马匹和我们的马匹之间的区别。”
拉比埃努斯带着微笑继续说到,这像是一种知识的分享,或者是军事常识的普及。拉比埃努斯的讲解很仔细,当然,阿庇斯对这种现象本身也很感兴趣。毕竟,有些知识,不是在图书馆或者电脑上就能看到,了解的,要想真正融入这个古代世界,自己还要学很多,阿庇斯这样想着。
“他们的战马似乎比较小?”
“是这样的,日耳曼人虽然身材比我们高大,但是他们的马匹却比我们矮小。所以,日耳曼骑兵的耐力和冲击力,实际上并不是很强大。他们之所以能够在高卢战场百战百胜,很多时候,靠的是这些野蛮人的身体素质,连我都不得不承认,这些野蛮人的身体,比我们强壮许多。有趣的是,这些部落的人,还遵循着一项愚昧的传统,他们无论是对外战争,还是部族间的征战,都坚持使用自己的马匹,在自己的马匹种群里配种,选种。而不愿意接受外族的马匹。凯撒几次要将这些日耳曼骑兵的战马换去,都被他们的首领拒绝了。阿庇斯,你要知道,这些日耳曼人,他们遵循的传统,他们遵循的智慧,跟我们是完全不一样的。”
拉比埃努斯坐在马背上,兴致盎然的继续解说到。在和阿庇斯解答各种疑问的时候,他就像一个教师,一位学者,不厌其烦的讲述着那些了解得十分透彻的军事知识,还有战地经验。而阿庇斯也抓紧这些难得的机会,贪婪的学习着。
“或许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传统,当然某些愚昧血腥的传统应该被废除,比如活人祭祀。”
阿庇斯试着试探拉比埃努斯对日耳曼人的看法。
“不,阿庇斯,有一点你要明白,日耳曼人和高卢人一样,他们都是野蛮人,他们的文化是原始而落后的,甚至不能称之为文化,罗马的文明才是光辉的,伟大的。我们要做的,便是将这种光辉伟大的文明传播到外族,传播到这些土地上。世界上还有很多地方是如此的阴冷,黑暗。我们有义务完成这些使命,阿庇斯,尽管有些时候,那是征服,那是战争。”
拉比埃努斯突然严肃认真了起来。这点阿庇斯也很容易理解,拉比埃努斯是这个时代的罗马人,对于高卢人和日耳曼人,有着天生的仇视。而阿庇斯又不能告诉他,数个世纪后,罗马将没落,而这些被罗马人戏称为蛮族的部落,将崛起……
但是有一点拉比埃努斯说的的确没错,那就是这些地区,后来无一例外的,受到了罗马文明的影响。
“阿庇斯,你的有些想法的确异常优秀,超过常人。但是有时候,你的做法,的确让人引起非议。我听说你在日耳曼苏冈布里人那里,掳掠了一个当地少女,并将她当做自由民一样领养了起来,甚至,你后来还给了她自由。”
“的确这件事,但是,将军,那只是一个意外。艾玛她还只是一个孩子……”
阿庇斯试图解释自己并不需要奴隶。因为自己也是当过奴隶的,知道做奴隶的痛苦。
“不用解释什么,我只是想告诉你,蛮族永远是蛮族,你对他们的善良怜悯,不会成为他们感激你的理由,相反的,他们就像无法驯服的野狼一样,在成年时,身体足够强壮的时候,便会无情的撕咬下他主人的骨肉,****他的鲜血,这便是蛮族。”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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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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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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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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