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队突袭高卢村庄的战斗进行得如此顺利,但是回程的时候,却遇到了所有人都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也是最糟糕的情况,这支罗马精锐百人队在返回和军团汇合的路上,遇到了高卢骑兵的围追堵截。
“靠拢队形,收起短剑,全部换上长矛!现在就做,快!”
高卢骑兵快速移动着,作为百人队方阵的指挥官,阿庇斯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思考接下来要怎么安排战术,只能先排出方阵,将矛头对准即将冲锋而来的高卢骑兵。
尘土飞扬中,军团老兵们已经迅速收拢,聚集在一起,将盾牌一致向外,形成一道红色盾墙。重装标枪从盾牌间的缝隙伸出,就跟之前和高卢步兵血战时那样。
然而,这已是万不得已的战术,没有日耳曼骑兵的掩护,让军团方阵独自去抵抗高卢骑兵的冲击,这对于罗马方阵来说,还是比较吃力的。而且,此刻阿庇斯遇到的这支高卢骑兵,数量几乎和这支罗马百人队的人数相差无几。
八十人的骑兵队一起冲锋,他所产生的冲击力足以撕开任何罗马百人队的防线。
马蹄践踏着大地,发出恐怖的嘶鸣声,马背上的高卢骑兵肆意嘶吼着,仿佛在嘲笑着罗马小队的无知和弱小。在大会战战场上,他们无法撕开罗马军团的防线,便在这里,围剿这些落单的罗马百人队。
高卢骑兵越来越近,呼啸声夹杂尘土飞扬,野蛮人的咆哮。
“稳住!”
阿庇斯大喊到。
和之前所有的战役一样,这些军团老兵们不用阿庇斯指挥也知道下一刻自己该做什么。方阵里的所有人几乎都将身体微微下蹲,倾斜着对着高卢骑兵冲来的方向。手里的军团重标枪在阳光下反射着凄冷的寒光。这些原本用以投掷的武器此刻却成为了士兵们手中对抗骑兵唯一的利器。
随着骑兵们呼啸的冲过,整个罗马方阵也迎来了最惨烈的冲击。
阿庇斯站在方阵中央,几乎感到到那不可抗拒的冲击力,撞在臂膀上,感觉整只手臂都要被撞折断一般。在狂野的撞击下,最外围的军团步兵瞬间被撞倒,遭到战马的踩踏。有些老兵则被高卢骑兵的战马撞飞,躯体惨烈的腾空,现场,瞬间一片血肉飞溅。
那些战前的豪言壮语,此刻全部被遗忘了,被抛弃到那烂泥坑里,此刻,在这样血腥残忍的战场上,有的只有血淋淋的厮杀。【愛↑去△小↓說△網wqu】
高卢骑兵在进行了一轮集体冲锋以后,最终停在了第三道人墙面前,那些带头金属矛头的重型标枪晃眼的在战马面前晃动,让高卢人的战马不敢再上前冲刺。冲击战变成了阵战。
这是重步兵方阵打败骑兵队伍的最佳时机。当这些高卢骑兵都停留在原地厮杀的时候,就是罗马步兵冲上去刺杀的最好时机。
就在高卢骑兵原地停下,准备强行撤出方阵的时候,阿庇斯吹响了全体反攻的命令,听到口哨声的军团老兵就像一头头嗜血的野兽,带着复仇的怒火,冲到了高卢骑兵的马下。或手持长矛标枪,刺杀马上的高卢骑手,或直接刺向战马的腹部,胸膛。让鲜血痛痛快快的流淌溅射出来。
战马的鲜血和人类的鲜血混杂在一起,飙射到脸上,分不清彼此。阿庇斯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一阵浓浓的血腥味立刻渗入鼻腔。但是,沦落到这个野蛮的世界已经三年,阿庇斯对这种血腥的味道已经如此习以为常。下一秒,一名高卢骑兵看到了这支罗马百人队的指挥官,吃力的挥动马鞭,让战马冲到阿庇斯身边……
然而,在他还没冲到面前的时候,塞克拉斯的长矛已经刺穿了那名高卢骑兵的身躯。
近两米长的罗马重标枪刺穿了高卢骑兵的身体,从背部刺进,从胸膛刺出。这种血淋淋而野蛮的刺杀,是军团老兵迅速解决高卢骑兵的办法。八十几名的高卢骑兵在罗马老兵这样简单暴力的刺杀下不到两分钟便倒下了二十几人,然而,更多的骑兵则在他们统帅的指挥下,强行撤出战地。傻子都知道,他们想再进行一轮冲锋,虽然,冲锋时他们自己也会被反冲力撞飞,但是相比于步兵的损失,骑兵在冲锋中的阵亡比率还是算极小的。
“不,不能让他们撤出!”
几乎就在同时,阿庇斯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高卢骑兵刚刚一轮的冲锋,已经造成了三十几名军团步兵的阵亡,如果再让他们撤出战地,再朝步兵方阵冲锋一次,这支军团百人队几乎就宣告报销了,而自己也不可能在如此惨烈的冲撞中活下来。
从手臂,身体各部位传来的疼痛感是如此真实,自己此刻就身处在古罗马世界的真实战场,不是游戏里,死后不能重来。
但是,高卢骑兵还是疯狂的鞭打着自己的马匹,撤出了阵战,留给罗马百人队的似乎只剩下绝望。塞克拉斯此刻深深的体会到之前被派出来征粮的部队是如何惨死在高卢人的马蹄之下。最后的希望也被粉碎了,直到阿庇斯挥剑砍断了马车上的缆绳,将那原本用于承载粮食的运量车厢挡在了几名军团步兵的面前。
这时,所有人才知道自己的百夫长想干什么。由于高卢骑兵刚刚出现的时候,阿庇斯来不及反应,要用什么办法来抵抗这些骑兵,只是本能的举起盾牌防护。现在,当这些高卢骑兵撤出时,阿庇斯才晃过神看到自己身后那些无人看管的马车,和上面的粮食。
这些笨重的车厢此刻却成为了抵挡高卢骑兵冲锋最好的防护工具。阿庇斯大喊着让活着的士兵们全部分散,全部躲在马车后面,如果担心拉车的马匹受到惊吓而乱窜,就直接割断绳索,躲在木车厢后面,这样,高卢骑兵便无法冲击到士兵们的身躯。
很快,原本集中的阵型被分散,人群纷纷选好下一刻自己即将掩蔽的马车车厢。伸出脑袋,静静的等待那些蛮族骑兵的再一次冲锋。
距离拉开得不会很远,阿庇斯猜测这些高卢骑兵很快就会折回。那时候,便是百人队再次出击的时候。如果这还算百人队的话……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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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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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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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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