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穿越在古罗马帝国>107.法萨卢斯战役(上)
  深秋的巴尔干半岛,凉风阵阵,在建筑好的城防和堑壕内,阿庇斯仰望着星空,抚摸着手中的戒指,那曾是自己送给艾玛的信物。在罗马,一枚戒指不单单是戒指,它可以代表一个人的身份,骑士或者是贵族,甚至是平民,都有属于自己的专属戒指,阿庇斯曾经将这枚戒指交给艾玛保管,意思是今后,我们便这样在一起吧。但是当时的自己,还是一个军团长的身份,料想到以后很有可能被卷入无穷无尽的政治斗争和权力斗争,自己不可能以一个公众人物的身份和艾玛结婚,于是将现实的残酷告诉这个日耳曼少女,只是不料她那刚毅的性格让她毅然决定离开自己。

  想到这里,阿庇斯不禁黯然伤神,那毕竟也是自己付出感情过的人。只是命运弄人,如果当初知道自己有今天,不必再卷入罗马的权力斗争,只是一个平民,那么当时的自己,就会和艾玛结成夫妻了,管其他人的议论,一个平民,并没有那么多舆论的压力,等到身边的人都接受她便可以了。但是现在,当自己成为一个彻底的平民时,艾玛却也已经离开自己了。人生便是如此不可预测,阿庇斯感慨着从现代穿越到古代,却也无法驾驭上帝所安排的命运。

  “你在想念那个日耳曼女人?”

  克莱恩在篝火旁看出了阿庇斯的心思,因为那枚戒指,阿庇斯赠与艾玛的时候,克莱恩曾经在场。

  “算是吧,唉。”

  阿庇斯叹息着,夜晚的星空寄托着遥远的思念,让人心思烦乱。

  “说实话,她遇到你,算是运气很好,换做是其他人,早就将她当做奴隶般蹂*躏了,但是你给了她自由,给了她尊重。可是她还是离开你了。”

  克莱恩是一个不会安慰人的大汉,他本想说些安慰的话,但是说完却变成另一番味道。阿庇斯苦笑着的确如此。

  “雪狼终究是不会被驯服的,她或许生来就不属于罗马人的世界。”

  阿庇斯怅然若失的说到。

  “阿庇斯,我的兄弟,我有一点很不明白,当初我和你在格雷乌斯的角斗士学校时,你说你爱的是那个屋大维家族的奥克塔维亚,为什么后来你又捡了个日耳曼女人,并且对他付出了感情?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罗马贵族女人远比一个蛮子好很多?”

  只有两个人的篝火堆旁,克莱恩平静而好奇的问着。

  “感情?或许。这玩意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多少年来,许多人想要解释出其中的答案和缘由,但是他们都失败了,女人并不是一具只供男人发泄享用的躯体而已,她们有自己的灵魂,有些人热爱她们的肉体,而有些人,热爱她们的灵魂。这便是事情复杂的原因。我热恋过奥克塔维亚,却也迷恋过艾玛给我带来的慰藉,那种感觉让我陶醉其中,有一种不真实的美感。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奥克塔维亚已经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这点让我始终无法释怀,但是如果说我和她没有一丝情愫了,却也不是。只是不再浓烈,而是若得若失,仿佛存在的感情,却又飘渺不定。这便是我对奥克塔维亚现在的感情。相比于艾玛,我的心里确实更加思念她。”

  夜里,浓浓的篝火不断熊熊燃烧着,勾勒出阿庇斯那疲惫而忧伤的脸庞。克莱恩坐在自己好兄弟面前,听着这一大堆的“复杂”言辞。就像诗人所写的所谓情诗一般,看不明白。

  “好吧,好吧。你有你的情愫,你有你的故事。我也无法理解,无法帮上什么。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振作起来,明天,或许就是我们和庞培决战的日子了。这一天,你也等待了很久不是吗?在战场上的时候,不要被悲伤的情绪所困扰。这样便可以了。”

  克莱恩说着,站了起来,走到阿庇斯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而后,走向了军帐的卧榻。

  微风吹来的时候,阿庇斯感到了一阵寒意。

  ……

  “士兵,把投石器架起来。”

  “弓箭手,到前面来!”

  “兄弟们,今天,是我们决战庞培的日子。擦亮你们的武器,穿好铠甲,胜利属于我们!为了凯撒,为了罗马!朱庇特与我们同在!”

  第二天天一亮的时候,双方的统帅,按事先的安排,将所有军团都拉出营帐,在色萨利平原上列出了长长的阵型。

  阿庇斯站在整条战线的中央偏右翼的位置,这个地方通常是步兵方阵对战的主战场,凯撒将一系列的得力干将全部安排在了这里,两个边翼则由雷必达,安东尼带领。最后的决战,凯撒将所有骑兵倾囊派出。一千五百名高卢骑兵和五百名日耳曼骑兵,这便是凯撒所有的底牌。安东尼在右翼,一身戎装,傲气凌人。这是他代表凯撒势力对战庞培的最关键一战,所有人都知道能够站在那个位置的人意味着什么。

  而阿庇斯被罢免军职后,再次以一个普通百夫长的身份参战。中路这里,放眼望去,只有密密麻麻的人头攒动,武器和装甲互相摩擦发出特有金属质感的声音。浩大的平原上,三万名凯撒阵营的步兵不断挪动着,摆出一个个整齐的方阵,而即便如此高效率的罗马军团步兵,在这片平原上列阵时,还是耗费了大量时间。眼看着东升的旭日已经从地平线上升起到高挂空中,十个军团的方阵还没有彻底列好战线。只有一片尘土飞扬。

  再反观庞培那边,似乎也是如此,那里,尘土更加飞扬,几乎掩盖了他们的行踪。希腊的土地不像意大利或者高卢,有高高的草丛,灌木,这里,很多地表是砂石,而不是肥沃的土壤,草坪。所以,放眼望去,天地浑浊,一片昏黄。凯撒和庞培的罗马军团在这片荒芜之地上列阵,一种历史的雄浑,悲壮感顿时袭来,让阿庇斯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壮。两位历史的伟人,终于走到了权力争斗的巅峰,当一切政治的手段都无法达到目的时,只有刀剑相向,军团相向。(未完待续。)mz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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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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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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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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