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天没有关于战事的最新进展,副官李维乌斯神色忧虑的走过来,坐在阿庇斯对面的圈椅上,碎碎念的说到。他的忧虑是有道理的,因为按照之前的计划,潜入日耳曼军营的高卢间谍时,这时候应该返回了,至少要带着一两个日耳曼部落来到这里,在德莱维利的人地盘上定居,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无论是派出去的间谍,卧底,还是部落的人,都没有见到,这种情况换做是谁,都是担忧,但是阿庇斯显然已经知道情况,并做好心理准备了。
“毋庸置疑了,我们的卧底全部被日耳曼人认出并杀害了,而那些原本或许准备与我们合作,接受我们条件的日耳曼部落,也被扣押,或者直接杀害了。我怀疑日耳曼人这次大举入侵,军队中有对我们十分熟悉的人,或者这个人曾经在罗马军团服役过,对我们的战术亦十分清楚,我怀疑就是那个之前被大家所传说的蛮族女性,那个苏冈布里人的女族长。”
阿庇斯说着,眼角露出了一丝深沉的思虑,现在看来,日耳曼人的这次入侵或许一开始就有一个像当初高卢叛乱时维钦托利一样的领袖。只不过和当初高卢人叛变一样,这个人在部落中的声望一开始并不高,并不足以联盟所有的部落。这才让雷必达初到高卢的时候,漂亮的打败了一次日耳曼大军。
“那么接下来?如果真的是这样,你有什么计划可以应对吗?士兵们因为没有战事而焦虑不安,庞大的军团来到蛮族的土地上,就像一记拳头打在棉花上,毫无使力的地方,而接二连三传来的征粮队被杀的消息却让军团的士气陷入低谷。该死的日耳曼人,他们甚至无所谓农业,即便我们焚毁烧光他们的农田,他们也不愿出来,这片森林我真想将它全部砍光。”
李维懊恼了起来,和小克拉苏一样,李维为了这场战争,拿出了自己大部分的财产,与阿庇斯一起进入北方。然而,现在,野蛮人之患一日无法解除,自己的资产就要减少一分。庞大的军团每天都需要消耗粮食和军饷。就像投资进入无底洞,无法抽离,虽然这不能算简单的投资。
“两天前,埃杜伊人给我送来了五十车的谷物,而他们的马车让我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
面对李维乌斯不安的情绪,阿庇斯平静的回答到。
……
“兄弟们,再快些,前面就要到草地了,再也不用担心那些该死蛮子的偷袭了!”
两天后,一队罗马军团新兵在奥多姆森林中惶惶不安的运送着从高卢部落征来的粮草,百夫长走在队伍的前列,大声鼓励着已经疲惫不堪的士兵们加快脚步,前方就是这片森林的出口,阳光笼罩着草坪,是令人向往的温暖安全之地,而不必担心森林中突然闯出的野蛮人。
这是如此平常的一次运粮,只是,细心的人便会发现,这次征粮队所驾驭的马车比平时大了许多,谷物堆得一人多高,看起来沉甸甸的模样,拉动车厢的是四匹高大健壮的马匹,而不是往日的两匹马或者单匹马。有几辆马车的车厢还是封闭起来的,精美的车棚预示着这里面运送的或许不单单是粮草,还有更为贵重的东西,黄金或者珠宝。
而以此对应的是,护送军粮的罗马士兵也比平时多了一倍。
夏季的阳光明媚的穿过树林,洒在地面上,形成一个个柔美的光斑,日耳曼的森林不像意大利南端的城镇那般燥热,在这里,即便是夏天,密密麻麻的森林也让人感受到丝丝凉爽。就在森林里的凉爽气候让罗马士兵感到一丝慰藉的时候,从道路两侧的密林中,再次骤然的响起了阵阵铺天盖地的喊杀声……
显然,日耳曼人不会放过每一个外出征粮的罗马小队,即便这次征粮队的规模大了一倍,但是蛮族士兵显然也看到了那华美的马车,估量着里面应该装满了值钱的宝贝……
领头的蛮族巨汉挥舞着日耳曼人特有的双持战斧,狂野的大吼着冲锋。而他身后,是数百个密密麻麻同样面目狰狞,身材魁梧的野蛮人,他们披着金色的头发,半裸着上身,有些身上还披着兽皮的披风,野兽或人类的骷髅,怒吼着冲锋。
突然出现的蛮族大队让势单力薄的征粮队开始惊慌了起来,即便战前他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但是介于往日数次交手,罗马军队从来没有在局部战场取得胜利,所以,即便这是一个陷阱,但是军团步兵的脸上还是露出了阵阵惧色。
“孩子们,或许你们的身高和体魄不如那些野蛮人高大健壮,但是你们手中的武器和盾牌是罗马文明智慧的结晶,那些蛮子只会嗷嗷乱叫,现在,迎着他们,蹲下你们的膝盖,将最坚实的盾牌向外,面对这些外强中干的野蛮人!”
征粮队百夫长奥斯卡大喊了起来,根据形势临时吹响了集结防御阵形的命令,这个命令的执行罗马士兵在营地里曾演练了无数遍,现在,到了检验实际成果的时候了。
两百多名罗马军团步兵在统一的指挥命令下微微弯下自己的膝盖,拉丁大盾被层层叠起,金属的边框反射着太阳下耀眼的光芒,前排的军团士兵半蹲在地面上,手里握紧了雪亮而锋利的罗马短剑,后排年轻一点的士兵则架起了自己平时用来投掷的重型标枪。三层人墙在很短的时间内排列完毕,而那些尖锐的长矛则从前排士兵盾牌的缝隙间密密麻麻的伸了出来。从整体上看,这俨然就是一个缩小版的马其顿方阵。
而后,野蛮嗜血的日耳曼大队狂躁的扑了上来……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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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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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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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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