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我,保持队形,冲锋!”
一瞬间,阿比斯从恍惚中晃过神来,耳边再次出现了无边的狂怒和嘶吼,大喊着,阿比斯握紧了自己的骑士剑,冲向了迎来奔来的日耳曼狂战士……
冲刺中的战马带着恐怖的冲击力撞开了面前高大的日耳曼战士,随后,阿比斯侧身挥剑,利用战马冲锋的速度和力量,割断了一名挡在侧面的日耳曼战士手臂,断臂腾起飞起,日耳曼部落战士惨叫着倒下。
在阿比斯身后,上千名军团骑兵此刻犹如一波汹涌的潮水,扑向了正在于罗马重步兵方阵苦战的日耳曼卡狄人部族的大部队。场面上,罗马重步兵方阵三面围攻,罗马军团骑兵从唯一的缺口杀入战场,将日耳曼卡狄部族彻底包围在中间消灭,剿杀。
无数的箭矢,石弹砸向人群中央,直到罗马重步兵的势力慢慢渗透到中央。罗马远程部队才停止射击。而阿比斯的重骑兵部队则一路横冲直撞,碾压蛮族轻装部队。
冲向人群密集的中央地带时,阿比斯才发现,原来野蛮人这次出击,是这个部族全体倾巢而出,在蛮族人群的中央,是无数疯狂尖叫的女人,毫无疑问,冲在前面的是他们的丈夫,而她们在绝望之际,拿起了匕首,短剑,与部落同进退。
“奋战!为了罗马!”
外围,克莱恩继续大声怒吼着指挥全团出击,围剿这个落单的部族,他们足足有六七万人,阿比斯最后发现,这个部族全族的老人,女人全部上了。她们握着短剑,匕首抓住罗马士兵的脑袋,蛮力的割开了他们的喉咙,俨然比有些初上战场的罗马男人更加凶猛。
战场血腥无比,日耳曼人的长矛无法刺穿罗马重步兵的锁甲,而罗马重步兵的短剑却轻而易举的卸下了他们的手臂和小腿。在战斗最激烈的地方,甚至每走一步,都是野蛮人的臂膀,手掌,小腿,它们铺在地面上,就像一片恐怖的停尸房。而放眼望去,视线所及之处,都是罗马士兵与蛮族厮杀的场面。
阿比斯骑着战马横冲直撞,最终被一名狂战士的木槌击中战马,在战马倒地的一瞬间,阿比斯跳下了战马摔倒在地。而后,野蛮人像发了疯的猛兽,持着粗大的木槌便追上来锤杀。面前的黑影就像一头巨大的黑熊扑下,阿比斯感到了无边的压力,奋力滚向一旁,躲过了这致命一击,被锤击的地面立即产生了一道浅浅的凹坑。力量之大,可想而知。
随后,还没等阿比斯起身,野蛮人再次狂躁的扑来,他身后的熊皮披风预示着这可能是部落里最强壮的战士,甚至曾经杀死过黑熊。失去了战马的阿比斯在力量上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只能不断躲避野蛮人的攻击,幸运的是野蛮人在再次扑来的一瞬间被身后的罗马士兵用长矛射穿了胸膛。重标枪留在这名狂战士体内,而阿比斯则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过去,一剑刺向了他宽大的脖颈。
林间的这片空地上,此刻,全部是交错的人影,兵器与铁甲的碰撞声,空气中飘起一层淡淡的血雾,那来自地狱的悲歌,鲜血之池。
最后,部族的男人们几乎都被全部杀光了,而那些女人却还不投降,因为她们知道投降只有一个结果,便是受到这些大兵无尽的侮辱。在日耳曼女人看来,宁可悲惨的死去,也不成为外族的奴隶。许多部族的女人疯狂的挥动着匕首,短剑,刺向那些试图接近他们的罗马士兵,甚至有些日耳曼女人像食尸鬼一般抱住罗马士兵的大腿,用她们并不锋利的牙齿咬向罗马士兵毫无护甲防护的大腿。
在恐怖的场景下,这些罗马军团士兵忘记了对方的性别,只是惶恐的防御,而后用短剑割开她们的喉咙,挑破她们的肚皮。鲜血和肠子哗啦啦的流淌出来,空气中飘荡着浓浓的血腥气息。
连部族的小孩也举起了武器,他们用稚嫩的臂膀挥动沉重的战剑,却被罗马大兵像擒拿小鸡一般抓起来,扔在地上,有些试图再次反抗的蛮族小孩则遭到了无情的屠戮,战争本是如此……
大战整整持续了一天,天黑的时候,林间的这片空地上,密密麻麻的躺满了野蛮人的尸体,视线所及之处,皆是断臂残尸,黑色的土地被卡狄部族人的鲜血所染红。这犹如地狱般的场景,由于几乎没人投降,这个部族在一日间被屠杀得干干净净……
“罗马胜利!”
站在满是尸体和血水的战场上,阿庇斯举起了宝剑,大声怒吼到。现场随即传来了千百兵士的回应,他们怒吼着回应着自己的将军,指挥官。欢庆着这场围剿战役的胜利。
而大战过后,日耳曼卡狄人的辎重,物资,整个部族的财物全部便归阿庇斯所有了,只有最高指挥官,统帅才有分配战利品的权力,阿庇斯如果要全部私吞,也是可以的,因为是自己花钱雇佣了这支军团。但是阿庇斯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做,这些士兵跟着自己,就是等着发财的这一天,极少数人是为了所谓的荣耀而来的。
当天夜里的篝火宴会上,阿庇斯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分配起了白天的战利品。当然,按照惯例,最好的必须留给军团长以上级别的军官。而实际上,日耳曼人的财产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牛,羊和马匹成为了最值钱的东西……而那些千奇百怪的首饰和装饰品,则被阿庇斯“慷慨”的赠予了自己的手下,那些在战争中顶住压力,被野蛮人围攻的低阶百夫长们。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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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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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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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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