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穿越在古罗马帝国>49.血战曼海姆(中)
  “稳住,奋战到底!”

  百夫长昆塔斯大吼到,第一梯队的军团步兵将盾牌合拢起来,直面野蛮人最狂野的冲撞。

  弩炮的石弹从头顶飞过,发出划破长空的呼啸声,砸进蛮族大军的人潮中,但是就像一块小石子扔进巨大湖泊一般,除了荡起微微涟漪,再也动静,被击中的野蛮人血肉横飞,但是那样的伤亡对于此刻正在冲锋中的蛮族大军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

  “吼,吼,吼……”

  蛮族首领怒吼着,操起战锤狂野的冲锋,大批野蛮人也跟随着大酋长,踏着雨中泥泞的土地狂怒冲锋,就像一群奔腾的野兽,瞬间便冲过了浅浅的河流,从高地上望去,此刻的河滩上,密密麻麻遍布着人头,野蛮人的进攻犹如黑色潮水一般涌向罗马军团单薄的防线。

  “稳住!”

  在两军战线即将相互碰撞一瞬间,昆塔斯声嘶力竭的大喊着,命令着士兵稳住防线。前排的罗马老兵们沉稳的下蹲,握紧盾牌,将盾牌互相衔接,锁死防线。

  随后,蛮族大军扑了上来。

  就像一群疯狂的野兽,撞上了一道钢铁长城。整个两千人的方阵在面对蛮族第一波冲锋过后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后,便在老兵们死命的抵挡下再次企稳了起来。

  蛮族的战斧,长剑就像暴雨雨点般不断砸下,军团老兵们则握紧盾牌,拼死抵挡。无数的蛮族战士不断挤压,扑上战线,在两军短兵相接的狭长战线上,几乎是人挤人的状态,部落战士很快没有挥舞武器的空间,他们只是怒吼,嚎叫着将自己的武器不断砸下,试图将罗马人的盾牌砸碎,里面的军团步兵此刻就像他们的猎物般,只要砸开盾墙,就可以屠杀他们,畅饮他们的鲜血。

  然而,经历了无数次战争的罗马老兵们也要紧牙关,死命抵住盾牌,在疯狂而强大的压力下,他们的脸庞几乎扭曲,变形。

  “奋战到最后!”

  不远处,是百夫长竭力的呼喊,然而,在蛮族大军滔天的怒吼声中,他的声音已然很快消失在空气中。渐渐,空气中传开血腥的味道,那是中路防线被撕开的信号,几名老兵在蛮族疯狂的冲击下力量不支倒下,随即,大量野蛮人握着武器咆哮着冲进方阵,屠杀没有盾墙防护的罗马军团步兵。

  好在后排的军团士兵很快补上,用尽全力,将野蛮人再次推了回去。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战场鲜血四溅,前排的罗马军团士兵在强大的压力下不断反击,他们的身躯本来就比日耳曼人矮小,加上半跪着的姿势,野蛮人的腹部正好袒露在罗马军团步兵的面前。

  许多军团老兵握紧短剑,在敌人身体贴上来的时候,将短剑刺出,雪亮的铁剑很快变得猩红不已,每次刺杀,伴随着敌人的惨叫,大量的血液喷涌出来,甚至被反复刺杀的蛮族步兵还将肠子流了一地,让罗马士兵每踩一步,都是这种恶心血腥的内脏。

  ……

  终于,在奋战了三个罗马时之后,小克拉苏和拉比努斯指挥的三个步兵军团投入了战斗,弗拉米尼和李维所带领的两个军团也在第一时间投入战斗。

  红色的罗马军团就像三面暖流一般汇集开始围攻河滩地带那密密麻麻的野蛮人。嘹亮的号角响起,军团方阵步步紧逼,铁甲随着士兵们前进的步法而抖动着发出阵阵雄浑的刮擦声,三个军团集体向下出击,整齐的侧面只见人头起伏,被铁甲包裹着的罗马军团士兵带着严肃,无比坚毅的表情向蛮族展开了进攻。

  “不要手下留情,因为他们不会对你手下留情!”

  拉比努斯用苍劲有力的声音命令到,久经风霜的老将戴上了头盔,一手握着宝剑,一种岁月的沉重与沧桑感油然而生。

  “吼,吼,吼……”

  谷地里,大量蛮族步兵看到三面围来的罗马军团,不由得发出了阵阵怒吼声。如果说在重盾,铁甲面前,蛮族士兵没有恐惧,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这种微微的恐惧很快被他们自身的愤怒所吞噬,淹没。因为他们的数量足以淹没人数少得可怜的罗马军团。

  大量野蛮人开始转身咆哮怒吼,用斧头,长剑击打着自己的盾牌,发出犹如挑衅一般的战吼,但是山坡上的罗马军团步兵完全不理会这种毫无意义的嘲讽,他们在几乎是习惯的状态下,停下脚步,端起投枪,瞄准了缓坡下这些密密麻麻的蛮族步兵。

  “投掷!”

  随着蛮族步兵的冲锋,拉比努斯大喊了起来。第一排上千名军团步兵投掷出了如同箭雨般的长矛,随即,冲上来的蛮族军队就像秋天的麦穗般被疯狂的收割着,几乎三分之二正在冲锋的蛮族步兵被罗马重标枪射中并倒地,发出痛苦的惨叫,有的则被射中要害部位,当场毙命,然而,当场死去的蛮族士兵还算幸运的,因为他们不必再遭受第二次残酷的刺杀,遭受巨大的痛苦。

  “前进!罗马的精锐们!”

  拉比努斯继续大吼到,身后,红色潮水般的罗马军团徐徐向下,很快和野蛮人第二波冲上来的步兵展开厮杀。

  即便仰功,这些日耳曼战士也毫无胆怯之意,要知道北方蛮族的爆发力是惊人的,他们的力量远在罗马人之上,一个罗马士兵经过三年专业的军事训练可能才只能赶得上一个整日游手好闲的日耳曼人的臂力。那些蛮族士兵浑身涂满恐怖的颜料,朝罗马军团方阵盾牌的缝隙间劈开,刺杀。

  军团步兵则用盾牌短剑回击,拉比努斯在侧身躲过一名野蛮人的劈砍过后,用短剑刺进那名狂野蛮族战士的腹部,感受着指尖那热血的温度传来,拉比努斯抓住那名蛮族士兵的肩膀,而后奋力的抽出短剑,让鲜血从破碎的伤口涌出,而后,蛮族步兵痛苦的惨叫着,随即拉比努斯转动短剑,用木质的剑柄猛砸了那名蛮族步兵的脑袋,让他无力的瘫软下去。

  身旁的军团步兵则给倒地的蛮族步兵无情的一剑,剑尖直接插进了对方的嘴巴……鲜血直涌。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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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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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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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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