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越冲越近,距离城墙几乎只有不到五十罗马步的距离,但是克莱恩依旧没有下达投掷标枪的命令,所有罗马军团士兵眼里现在只有野蛮人密密麻麻涌动的人头,然而,军团步兵在等待着什么,日耳曼人并不知道,他们只是踏着狂乱的步法,用原始的兴奋在冲锋,三四名步兵便可以抬着一架云梯,兴奋不知疲倦的冲向城下。
“稳住!”
面对来势汹汹的蛮族大军,克莱恩站在城墙上再次大吼到。所有罗马军团步兵的精神都到了极其紧绷的状态,他们在等待着指挥官下达命令,而克莱恩在等待着出击的机会。那就是日耳曼人脚下的土地。
随即,就在日耳曼大军即将冲到城墙下时,大地像被巨人的手拉扯一般,瞬间全线坍塌了下去,那是罗马军团提前布置的防线,一道足足有一人多高的陷阱圈,将卢格杜努姆城墙与外界完全的隔绝了起来。
大量蛮族士兵狂怒的冲锋,却失足踏进这道致命陷阱中,被削尖的木桩密密麻麻的布置在这道陷阱中,踏空掉进陷阱里的蛮族步兵顿时血肉模糊,鲜血四溅,削尖的木桩刺穿蛮族步兵的身躯,发出阵阵残忍而恐怖的撕裂肉*体的声音,有些日耳曼战士还惨叫都来不及,便丢掉了性命,而整片攻城战场前沿,则顿时沙尘四起,坍塌的地面落进了数不清的日耳曼战士。而更多的日耳曼人则及时停止了冲锋的步法,止步于陷阱带的边缘。
从城墙上俯瞰,蛮族大军人头攒动,密密麻麻的黑点挤满了这道陷阱堑壕的边缘。而这时候,克莱恩下达了全体投掷标枪的命令。
一时间,上千发罗马重标枪如黑色的云海遮蔽了天空,洒向了日耳曼人所在阵地。而站位密集的日耳曼人此时无疑成为了罗马军团的活靶子。前面的陷阱,堑壕阻隔了他们冲锋的路线,后面跟上的蛮族同伴又挤了上来,导致他们在前线形成人挤人的局面,面对罗马军团密集的标枪投掷,彪悍的勇士只能闷吼一声,极其憋屈的死去……
罗马重标枪以惊人的速度和力量刺进了一名名蛮族步兵的身体内,有些重标枪力量之大,速度之快,甚至穿透了蛮族战士的躯体。血腥的场面顿时布满了日耳曼人的阵地,鲜血四溅的战场上,蛮族士兵或捂着伤口,艰难的拔出罗马重标枪,或双手捂着伤口,痛苦的呻*吟,因为凭他们自己的力量,已无法拔出穿透肌肉的罗马重型标枪,甚至,那些金属的矛头已经折断嵌入了肉里。
“自由射击!”
就在日耳曼人伤亡激增的时候,阿比斯在城楼上下达了弓箭手自由射击的指令。一时间,来自各个方向的箭矢以不同角度,连续不断的洒向城外正在搬运受伤同伴的日耳曼人。塔台上的军团工兵也兴奋的操作机械,转动扳机,拉动绳索,将一发发抛石发射出去,携带巨大能量的砲石直线飞过,直接击碎了蛮族步兵的脑袋。脑浆和碎骨,血**天飞舞,随后,那具无头尸体才摇摇晃晃的倒下。
然而,战事也不是全部偏向罗马军团,日耳曼的投石器不断发射着携带着火焰的巨石,砸向卢格杜努姆的城墙,大量粉尘、木屑不断洒落下来,让人惶恐着这道看似坚固的城墙会不会在下一秒坍塌下来。
但是,野蛮人的攻势着实被军团这道堑壕和陷阱阻挡了下来,尽管日耳曼人可以搬来碎石,树枝,将这些陷阱,堑壕掩埋,但是毕竟这需要耗时耗力,而且,这期间,罗马人的标枪和箭矢还会不断砸下来,显然,要掩埋这道壕沟,陷阱,需要他们付出巨大的代价。
“*****”
一阵狂乱的嘶喊从蛮族大军中央传来,渐渐的,原本怒气冲天的日耳曼人开始向后撤退。在罗马人猛烈的远程打击下,他们不得不放弃他们死去,受伤的同伴,就像受伤的野兽带着对猎人的愤怒,离开了鲜血之地。
而人潮褪去后的战场,出现了血腥而残酷的一幕,上千具日耳曼人的尸体散布在枯草遍布的卢格杜努姆城外,苍茫的黄色中呈现着零星的鲜红血色。
“罗马胜利!”
而罗马守军则站在城墙上,大声庆贺到。第一轮攻防战,显然,罗马完胜。日耳曼人甚至连城墙的墙壁都没有碰上,便“夹着尾巴逃跑了”,至少在守城的罗马士兵来看是这样的。
“李维,弗拉米尼,让士兵们夜里庆贺一番,但是要注意执勤,野蛮人白天的进攻不能得逞,夜里可能会偷袭,守城的士兵不能饮酒,每三十步的距离至少安排一名士兵站岗。”
而阿比斯忧则一脸平静的走下城楼,对着正在狂欢的几名贴身同僚如是说到。人们看到了自己指挥官那越来越忧郁的脸色,仿佛冬天的雾霾挥之不去。因为与所有人欢庆的战果不同,阿比斯担忧的是,每次罗马军团的胜利就让日耳曼人多了一分经验,而罗马军队,也就少了一种对付蛮族的武器,下次,日耳曼人再攻城的时候,肯定便已经想出了解决壕沟陷阱的方法。一次次的突破,到最后,当海量的日耳曼人登上城墙,与罗马军队血拼的时候,守住城池的希望又有多少。至少,今天,阿比斯看到的虽然军团取得了小胜,但是大部分日耳曼人都完好无损的退出了战场,只有两千多名蛮族士兵死在了卢格杜努姆城外的陷阱和木刺中,这对于三十万的日耳曼大军来说,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损失。
随后,阿比斯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抓过弗拉米尼的手说到——
“今天夜里,在索恩河靠近这座城市的浅滩地带打下木桩,让士兵们明天早晨开始赶工,在浅滩上修建工事。打下木桩必须足够密集,让一般的小型运输船无法顺利靠岸。还有,在木桩下方,连上渔网,嗯,这是必须的。去吧,让士兵们今晚过后,便加紧先赶制这道工程,野蛮人俘虏的那些罗马叛徒,他们拥有的技术不单单只有造投石车……“”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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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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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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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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