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行前,阿庇斯站在高台上,对着众人“真心流露”的讲演到。以表达自己对战友情的看中和珍惜,表明自己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个战友。而此情此景下,即便众人知道出城的道路危险重重,也不能当场表明要退出。否则,会被视为懦夫与无情义的人。
而后,在悲壮雄浑的气氛中,营救雷必达的行动“轰轰烈烈”的开始了。第十三军团分为三个大队,负责掩护阿庇斯的主力部队出击,他们从三个城门分别出击。
和所有人预想的不同,阿庇斯的营救行动没有选择在白天出击,而是选择在夜里……为此,阿庇斯提前命令负责掩护出击的军团步兵将火把绑在长矛上,每根长矛上绑着三根火把,而后,士兵们出城的时候,便举着这种奇怪的武器照明。这样,可以让原本人数稀少的罗马大队在夜里看起来犹如一支大军一般。
三个负责掩护的罗马军团大队士兵人数不过两千人不到,但是,在夜里,无数的火把在夜空中跳动着不安的火光,三个罗马军团大队举着火光冲天的火把,犹如三条奔腾的火龙出现在了卢格杜努姆的城外,让城外营地里的日耳曼人顿时警觉不安了起来。而阿庇斯自己所带领的主力大队,则只是三个人一根火把,前面的人举着火把照明,后面的人跟着战友的步伐踏着小碎步前进。全程保持安静状态。
“雷奥妮,我们的猎物来了。”
看到罗马军团终于出击,日耳曼人首领斯维纳德狂喜的咆哮起来。他身边的狂战士们甚至迫不及待的挥舞着战斧想要马上冲上去屠戮这些罗马士兵。之前的攻城战让日耳曼部落大军损伤惨遭,几乎人人都想着复仇。
“不,先派出骑兵,看清楚那是不是罗马人的主力。阿庇斯是一个很狡猾的人,他绝不会轻易的将自己的主力部队暴露出来。骑兵确认后,我们再出击。”
但是,面对跃跃欲试,士气高涨的日耳曼大军,雷奥妮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意见。她盯着那火光传开的方向,心里忐忑不安了起来。
随后,大量的日耳曼骑兵呼啸着奔向了罗马人出击的位置。但是半更不到,便被罗马军队的标枪射了回来。
这时,日耳曼的大多数酋长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狂喜,带领着自己的族人疯狂的奔向那火光聚集的地方。
霎那间,无数照明的火把涌出了日耳曼人的军营。就像黑色海面上漂浮着无数发光的小舟,日耳曼人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几乎倾巢出动,呐喊声,喊杀声震天,大地颤抖着迎接蛮族最猛烈的冲锋。
在很短的时间内,三个负责掩护行动的罗马大队便跟日耳曼人短兵相接了起来。一场发生在夜里的战斗,火光交错,刀剑挥砍碰撞的声音布满了整片战场。
拉比努斯挥舞短剑,砍下一名日耳曼战士的臂膀之后,侧身躲过了另一名日耳曼人的袭击,而后,将利剑插进了这名日耳曼部落士兵的脖颈。大量鲜血溅涌着染红了老将军的盔甲和脸庞。身边的罗马士兵则各个死守防线,摆出一个圆形的防御圈。受伤的士兵不能再战的士兵被抬进圈内,体力尚支的军团步兵则死撑在前线,将盾牌挡在身前,抵挡着数量数十倍于自己的野蛮人。
各种粗糙简陋的武器击打在盾牌上,发出绵延不绝的撞击声。忍耐是罗马士兵必须学会的品质,而在一次次的对抗蛮族中,阿庇斯手下这些罗马士兵显然已经磨练出了这种惊人的品质。他们忍受着盾墙外蛮族士兵那不停的怒吼,尖叫,还有野蛮撞击带来的强大压力,在敌人最疯狂的时候,再伸出短剑,刺向野蛮人那最柔软的小腹或者肋下。而一剑往往就足以致残。
那些因嘶吼,乱砍而声嘶力竭的蛮族步兵一个个倒在罗马士兵这样的冷剑之下,血水流淌着打湿外围罗马老兵的脚踝。
三个带着火把的罗马大队同时遭到围攻,而阿庇斯则带着最精锐的部队直接攻入了日耳曼人的营地。直到日耳曼人的大本营燃起了滔天烈焰,已经冲出营地的日耳曼战士们,才知道自己中计了。
而关押雷必达的地方,则是在日耳曼营地的最深处。
阿庇斯一身华丽的铠甲,下马,走近了营地里那绑着罗马将军的空地。雷必达被剥光衣服,绑在一根结实的木桩上。火光中,阿庇斯看不清他的容貌,直到走近的时候,才发现那个被绑在木桩上拼命挣扎的人,根本不是雷必达。
此时,从军营的木棚里,缓缓的走出了一个蛮族女性。她身上披着一张野兽的毛皮,右手拿着一把精良的短弓,身材匀称而结实,装束上看,是一个部族的长老级人物,全身上下没有被衣物遮盖的地方都涂满了怪异的颜料。而那张脸,阿庇斯却还记得……
“艾玛……”
一时间,过去所有忧伤的,美好的画面全部涌进阿庇斯的脑海。
“不,雷奥妮。我的名字是雷奥妮。”
但是面对阿庇斯无比惊讶的询问,雷奥妮却冷冷的回应到。仿佛没有一丝情绪上的波动。就像一头无比冷血的野兽盯着自己的猎物。而这样的对话,这样的场景也让在场的其它日耳曼人感到惊讶不已,他们没想到一向仇视罗马人的苏冈布里人族长,竟然与罗马军团的最高统帅曾经相识过……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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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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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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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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