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年的浴血奋战,在冬天,终于到了收获与享受战利品的时候,也是这些军团士兵挥霍钱财的时候,有些农民出身的军团步兵可能会将自己这一年浴血奋战的所得寄回家中,有些原本就是地痞流氓的军团士兵则会肆意在冬令营挥霍自己这一年的所得,对他们来说,只要动动手,便可以获得财富,于是便不会那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财产,战争和以往的地痞生活一样,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劫财……
热闹的冬令营常常在雪花满天的时候依旧灯火通明,那些商贩,在冬令营的时节,全部云集到罗马军团的军营旁,建起临时的附属营地,供这些大兵消费享乐。而军团的规模越大,附属营地的规模也就越大,在阿庇斯的大本营外,附属军营几乎就是一座临时的罗马小镇。妓*女和小商小贩每天都游走上街,吸引那些一整年都没有放松过的罗马大兵到她们怀里享乐,而后,在这样的冬令营里,货币便哗啦啦的流传,使用开来,无数的奴隶,战利品被运往国内,而美酒与女人,则被送到了冬令营中……
“你胜利了,阿庇斯。接下来,我们应该回罗马,来一场盛大的凯旋式,无数的美女,鲜血和葡萄酒,将降临在我们身上,想想,那将是无上的荣耀,犹如当年马略打败三大蛮族一般,接受罗马民众最热烈,最疯狂的崇拜!”
宴会上,小克拉苏豪迈建议到。然而,阿庇斯对这样的建议显然毫不关心。
“不,恰恰相反,我并不打算回国,我的朋友。我打算在过完冬季的时候,就在莱茵河上架起三座永久性的大型桥梁。并且,在乌拉姆地区及周围,兴建罗马城市。”
“噢!阿庇斯,你一定是在说酒疯话,没有人会为北方蛮族架起一座桥梁,直通共和国的行省。你如果真的这样做,高卢的人民会在街头巷尾,在自己家中的神龛下,诅咒你。唾弃你。”
对于阿庇斯认真而严肃的回答,小克拉苏显得一脸漫不经心,他握着酒杯,继续畅饮并“嘲笑”着阿庇斯的幼稚言语。
“那就让他们唾弃吧,我要做的,将会去做,我不愿做的,永远不会去尝试。”
阿庇斯继续认真而严肃的回答到。
“朱庇特在上,阿庇斯,你是在说真的吗?你脑子里到底又在想着什么?!”
小克拉苏转过头去,看到阿庇斯那张严肃沉稳的脸,不由得感到大事不好,惊讶的询问到。
“我不想回到罗马,我的朋友,我想留在高卢,但是现在,日耳曼战争已经结束了,至少,日耳曼人的威胁暂时不在了,而我,已然没有理由手握多支军团,这时候,我需要一个借口,一个更好的理由,来留住我的军团,并留在高卢。”
阿庇斯看了一眼小克拉苏,平静回答到。
“为什么?你不回罗马?”
小克拉苏瞪大了眼睛,他不知道阿庇斯脑海中又在酝酿怎样的计划。仿佛当初进军日耳曼,他便想好了今后三五年里的所有计划。相比于同龄人,小克拉苏感到自己这个朋友,拥有更深的心机和长远的视野。
“回到罗马,我一无所有,战争已经爆发,金钱对于富有的人来说,反倒是累赘,没有军团保护,罗马富有的贵族,元老,将成为安东尼与屋大维的下一个目标。所以,骰子已经掷出,我当初决定散尽财产,组建军团,便未想到再回到过去平静的生活。小克拉苏,你必须知道,屋大维和安东尼都不是凯撒,他们的做法会十分野蛮而残忍。罗马已经变了,血色的天空正笼罩着那座城市。所以,我必须想方设法留在高卢,留住我的军团。在莱茵河上建起三座永久性桥梁,便是为了这个目的。”
阿庇斯饮了一口葡萄酒,继续说到
“长久以来,莱茵河都是高卢的天然屏障,它保护着高卢人不受日耳曼人的侵袭,而现在,我在这条大河上建起桥梁,等于破坏了这种平衡,高卢将需要一支罗马大军,来保证它的安全。而我,作为这支大军的统帅,便拥有了留下来的必要。至于,建造这三座桥梁的目的,它十分容易解释,我要带着大军越过这条河流,直抵日耳曼境内,征服更多的日耳曼部族,罗马的民众喜欢征服异族带来的满足感和荣耀感,民众会支持我的举动,而不再反对我在莱茵河上架桥。而那时候,当我在日耳曼境内的时候,安东尼与屋大维势必没有理由进犯夺取高卢,如果他们届时真的这么做,舆论的力量将会让他们难以在罗马世界立足。当然,进军日耳曼一方面是为了扩大我的地盘,扩充我的实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训练这支军团。”
阿庇斯侧过身去,与小克拉苏悄悄耳语到。
“唔,这个计划你当初集结军团时就预想清楚了?”
小克拉苏理了理思绪。
“事实上并不是,这个计划是在卢格杜努姆围城战役结束后才再我脑海中成型的。但是,现在看来,它十分有必要。”
阿庇斯依旧平静的回答到。一丝岁月的沧桑不禁流露在眼角。显然,成为罗马军团的统帅之后,太多的事情等于阿庇斯去思考,思虑。处理军事与政治上的事务,就像游走于刀锋剑林之上,稍不留神,便会粉身碎骨。
“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执行这个计划?”
“事实上,一周前,在建立冬令营的时候,我已经让人前往罗马,去雇佣最优秀的桥梁工程师,来到高卢。建桥方案将有两个月的设计考量时间,初春的时候,便可以开始建设。”
阿庇斯微笑着回答到……(未完待续。。)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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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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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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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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