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山坡下发发起进攻,实际上也构不成什么冲击了。这些高卢步兵虽然拥有弗拉米尼提供的武器和皮甲等基础装备,但是与经历过无数血战的罗马十三军团比起来,差距还是巨大的。他们刚刚冲上来,便被十三军团无数的短剑,长矛刺穿了身体。
坚实壁垒般的防线,阳光下,无数锋利的罗马短剑来来回回刺杀,血花四溅,凯尔特人奋力冲杀,却始终无法撼动军团的防线。高卢武士残肢断臂堆满了十三军团的前排战线。
拉比努斯站在方阵中央,目睹着这场战斗,应该说又是一场屠杀。弗拉米尼从意大利征召而来的军团没有上阵,这些蛮族雇佣军大抵就是来试探十三军团的战斗力和这座山头的防御能力。安东尼的野熊军团在十三军团的重装远程武器打击下损伤惨重。破碎的盾牌与躯体散落一地。
百夫长塞里奥用盾牌挡着凯尔特武士的致命一击以后,用短剑刺进他的腹部,锋利的罗马短剑穿透皮甲,而后是凯尔特武士那悲惨的大叫声。尽管受伤,一双凶恶布满血丝的眼睛却依旧盯着面前冷酷,面无表情的罗马百夫长。而塞里奥并不想多废话,身体向前猛的一推,推倒了面前的凯尔特人,短剑留在了受伤的凯尔特武士体内,随后,塞里奥走上前,一脚踩住这名凯尔特战士的胸口,野蛮而残忍的将短剑拔出。顿时,鲜血四溅,粘稠的血肠从蛮族步兵的腹部伤口流了出来。
另一名凯尔特武士跳上来的时候,用重斧劈向了面前罗马军团步兵的脖颈,血水有如泉涌般汨汨而出。那名被砍中脖颈的罗马士兵像一具石质雕像般轰然倒塌。留下满地血水。显然,这一斧,砍断了他的大动脉。而身边的罗马战士却一剑挑断了这名凯尔特武士的脚筋,盾牌无情的击来,将凯尔特武士的面部装得鲜血淋漓。随后,锋利的罗马利剑被军团步兵反握着刺进了心脏部位。越来越多的军团步兵与凯尔特步兵展开了血淋淋的搏杀。
整条战线上,再次是这种铁器盾牌互相碰撞的场面。特雷伯尼的高卢骑兵则在山坡上毫无用处,他们试图冲击十三军团的侧翼,但是高地上的砲石对行进中的骑兵造成了一定的伤亡,冲到山坡上时,战马已经失去了强大的冲击力。地形因素对于古代战场来说,太过重要了,就跟守城的道理一样,高处,任何重物都可以投掷下来,作为武器,而仰攻,只能自寻死路。尽管特雷伯尼的军队数量众多,但是这个指挥官也不敢在一战中投入全部力量。
……
“将军,你还活着!我就知道,这是一场阴谋叛变!”
就在特雷伯尼与拉比努斯苦战的时候,阿庇斯已经带领着小队人马悄然抵达卢格杜努姆城外。借助自己往日的名望,阿庇斯先是派出自己手下的队员伪装成当地商人混进城内,找到第六军团旧部的首席百夫长,告诉他自己还活着,弗拉米尼阴谋夺权。忠心耿耿的军团旧部渴望阿庇斯的回归,那是原第十军团的仅存老兵,阿庇斯的生死战友,这些人对于阿庇斯,有着无比忠诚,终于,在这些人的安排下,阿庇斯与城里的军团旧部取得了联系。并开始密谋铲除弗拉米尼乌斯的计划。
“是的,我还活着,这原本就是一场叛变。奥斯卡,你要稳住自己的情绪,回城后不要表现出任何情绪的流露,帮我组织起一批绝对忠诚的战士,不要将这个消息外露出去,否则,我和你,所有参与计划的人,都将性命不保。等你组织好足够人手以后,设法绑住弗拉米尼,逼迫他让我进城,只要进了城市,我便可以重新集结我的军团。我知道,城墙上的守军已经不再是我们的弟兄,他们只听命于弗拉米尼。”
城外的乡间农屋中,阿庇斯神情严肃的跟自己的手下安排着接下来的行动计划。即便困难重重,也必须去尝试,这场叛变必须迅速被剿灭,否则自己多年来的努力将付之一炬,更危险的是,希腊的战争已经结束,安东尼和屋大维还没回罗马,估计在争夺战后的利益问题而已。而高卢,很快就会成为他们下一个目标,或者说已经在他们的计划之中了。阿庇斯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场弗拉米尼乌斯的这场叛变来得太突然,太诡异……
“将军,我会按照你的指令去完成任务的,但是有个问题我还是想问你……”
百夫长奥斯卡奏起眉头问到。
“说吧。”
“将军,你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十三军团,十六军团回高卢,与弗拉米尼对决。他的雇佣军,还有从意大利征召的军团,根本就是一群毫无战斗力的新兵,是无法与你对抗的。”
奥斯卡激动的说到。
“原因很简单,我不想让更多的兄弟们为我流血。抓住弗拉米尼,便控制了城里的军队,如果不这样做,直接带领军团回到高卢,势必引发一场新的内战,那是我绝不想看到的。奥斯卡。”
阿庇斯说着,“深情”的拍了拍百夫长的肩膀。眼神里尽是忧愁。这样的解释让奥斯卡感动不已。临走时,首席百夫长对一身平民装束的阿庇斯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勇气与荣耀”。
“勇气与荣耀。”
阿庇斯平静回应到。看着百夫长单薄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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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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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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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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