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一改往日作风的蜕变令手下的士兵都很兴奋,全军上下,无论骑兵长官,百夫长还是普通军团士兵,都似乎对未来报着一颗赤诚而火热的心,他们越来越坚信,安东尼会带着军团,再次踏上帕提亚的土地,去征服那个远在东方的异国,让帕提亚人臣服在罗马军团的脚下,报当年克拉苏兵败之仇。
而在共和国西部,屋大维则在潜心内政,大量提拔青年骨干,将一大批年轻有为而又忠心耿耿的官员安排在自己统治区内,安排在行省内,安排在军团中。重建罗马城的秩序与稳定。这样的举动惹得西塞罗浑身的不自在。因为西塞罗眼看着自己身边的同伴、眼线一个个被年轻的屋大维拔除,再这样下去,西塞罗知道自己迟早有一天会成为光杆司令,消息闭塞,像一个聋子和睁眼瞎般行走在罗马的大街小巷里。
但是罗马已进入军阀割据的时代,没有军队,再德高望重的元老,说话也变得毫无份量,屋大维即便就是这样做了,西塞罗也无能为力,因为年轻聪明的屋大维每一次提拔官员都有其名正言顺的理由,而老旧官员总是以各种理由被弹劾,被卸任职务。与在东方的安东尼相似又不同,在西方,在罗马,年轻的贵族们看到了屋大维就像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照明了罗马未来前进的道路。同时,也给了这些年轻人一次奋斗的机会与可能。
阿格里帕在这段时间内则奉命前往撒丁岛,利用那里丰富的木材资源建起一只庞大的舰队。屋大维知道,自己和安东尼的决战最终将会在海上展开,谁控制了内海,便等于掌控了罗马的经济命脉。整个罗马世界百分之八十的贸易往来都是通过地中海航道完成的,包括粮食运输。所以,海上的霸权尤为重要。
而阿庇斯,则在这段时间内加紧对高卢和不列颠的大建设,将罗马先进的科技与法律传进这些荒蛮之地。凯撒征服高卢至今,这块土地虽然在不断接受着罗马文明,但是速度依旧不够快,阿庇斯知道,现在的高卢和不列颠,实际上拥有良好的开发环境,后世里,这两个地方甚至会发展成西方两个独立大国——英格兰和法兰西。为了移民,阿庇斯给了罗马人在这些地方的特权,移民高卢或不列颠当地城镇后三年内不用缴纳贸易税。为此,阿庇斯停止了军团的招募,转而实行精兵战略,通过征服日耳曼作为练兵场。不再扩充军团,只限于补充战损。
两个月后,一封秘密的书信传到了阿庇斯手中,那是安东尼请求联盟的信件。在希腊准备了半年之久的安东尼实际上并没有出征帕提亚的意思,他是想整顿军团之后返攻意大利,而阿庇斯在屋大维势力的北部,如果两头联合起来进攻屋大维,那么屋大维的这场改革势必要立刻停止,派出所有的军团应对。安东尼的意思就是让阿庇斯在北方拖住屋大维百分之三十的兵力,那么,他在布林迪西登陆的军团将一路横行,直抵罗马城下。顺利消灭屋大维之后,他将与阿庇斯平分意大利,让阿庇斯占据卢孔比河以北的区域,而安东尼占据其以南的意大利大部分领土,包括西西里。
“这是强权,是掠夺。卢比孔河以北几乎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城镇,安东尼这样的协议毫无诚意可言。”
看完阿庇斯递来的信件,小克拉苏火冒三丈,这个身材魁梧的壮汉大抵和马克安东尼的性格有几分相似,都是咄咄逼人,而缺乏后虑。尽管跟阿庇斯共事了几年,依旧没有一点改变。
“但是如果我们真的答应了这场交易,那我们所出的兵力作用的确也不大。屋大维的精锐兵团是凯撒所遗留下来的,是凯撒手下经历过与庞培内战的军团。这些人是共和国的精英。在希腊战场上,安东尼的军团损失惨重,而屋大维的军队,损失并不严重,这就足以说明问题,相比于安东尼,屋大维实际上更看重兵团的质量问题。屋大维的一个兵团可能足以抵挡我们两个完整的军团。”
阿庇斯坐在圈椅上,举起手指分析到。
“那么,你的意思是,我们要接受这笔该死的交易?”
小克拉苏有些恼火。
“是的,但是不是出于战后利益的瓜分,而是想借此惩戒屋大维。他曾经在我远征日耳曼的时候策动了弗拉米尼乌斯的夺权,差点让我死于日耳曼之地。我要派出军团,布置在意大利北部边疆,对屋大维进行一场报复性进攻。当然,不会如同协议所约定那般,出动全部兵力,要知道,安东尼如果真的剿灭了屋大维,那么,以我们的实力,是无法与他抗衡的。三方势力的角逐,屋大维实际上是起了一个中间平衡的作用,因为安东尼不可能联合屋大维来进攻我,地域上的缘故,试想,屋大维不可能让安东尼的军团肆无忌惮的通行在意大利本土。所以,他只能来联合我。”
阿庇斯微笑着继续分析到。
而在这笔交易宣布完成之后,阿庇斯仿佛看到了在古典罗马大陆上,三方势力聚集起了一支支庞大的罗马军团,犹如蚂蚁一般从地中海四周汇集而来,汇集到狭长的意大利半岛。那里,将再次人山人海,血战如潮,这场战争过后,聪慧过人的凯撒继承人屋大维*图里努斯会有怎样的命运?阿庇斯不得而知。而克里奥佩特拉,那个富有历史传奇色彩的埃及艳后,还会不会再次登上历史的舞台,阿庇斯也不得而知。
窗外,血色的残阳将整个天幕染成了红色……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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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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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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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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