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穿越在古罗马帝国>86.火攻(上)
  “吼吼吼。”

  夜色下的森林里,响起了阵阵恐怖如野兽般的怒吼。在布莱克林地边缘,众多弱小的日耳曼部落正组成联军,抵抗罗马军团的入侵。自从安东尼撤出意大利战场以后,阿庇斯也将军团撤出了意大利北境,转而继续进攻北方的蛮族,占领更多的村庄与土地。以赛卡尼克人为首的日耳曼部族联军聚集在森林边缘,死命抵挡着罗马军团的推进。

  “该死的!这是什么?”

  一名军团老兵手持盾牌,本能的挡下夜空中袭来的蛮族标枪,在那罗马军团的标枪上,却赫然悬挂着一颗带血的脑袋。士兵们知道,那是他们死去同伴的脑袋。一周前在森林边缘征粮打猎的运输队莫名消失,此刻才知道,是被当地蛮族俘虏抓去,砍去脑袋,作为恐吓军团的利器。

  一些新兵因此被吓破了胆,那些鲜血淋漓的头颅被系在罗马军团自己的标枪上投掷过来,血肉模糊,有些甚至爬满了臭虫,腐烂不堪。

  “阿庇斯,野蛮人的气焰嚣张,要征服这些多如蚂蚁的小部族,估计又是一场苦战。”

  站在战场稍后方的马克西姆神情忧郁,他望着这片森林边缘那密密麻麻的部族联军,陷入苦思。夜里,蛮族的火把将整条战线连成一片,仿佛黑色海面上游动的火蛇。

  “不,不必血战,我的朋友。野蛮人已经被我收买了,他们中间的三个势力强大的部族已经接受了我的贿赂,我答应他们,战后将这片土地三分之一的牲口和人口归他们统治,让他们成为这里的王。三个部族原本的土地将因此扩充一倍,只不过那些弱小的部族被侵吞罢了。这是一笔合理的买卖。”

  夜色下,两名军团精锐卫兵站在阿庇斯身边,认真严肃的举起照明的火把,火光照在罗马军团统帅的脸上,透射着一股无法抗拒的威慑力。阿庇斯说着,望向了不远处,平地边缘那绵延起伏的蛮族联军。心里为这些时代的牺牲品感到了默哀。

  “……原来你都安排好了,那么开战之后,那些蛮族会自相残杀?”

  马克西姆皱起眉头问到。

  “不,他们不会自相残杀,他们会按照约定在开战后退出战场,然后,留下我们与那些蝼蚁般的部族作战。马克西姆,你要知道,这三个部族退出战场意味着对面这群日耳曼人将减少一半,届时,我们便可以围攻他们,屠戮他们,如果他们不愿意投降的话。”

  阿庇斯踩着夏末泥泞的土地来回踱步说到。

  “既然这样,我去准备围攻使用的火箭。”

  从马克西姆口中所说的火箭实际上并不是后代所出现的火器,而是阿庇斯发明出来的一种简易火攻器具。将罗马军团使用的弩箭进行改造,大箭中间不再是实心的木结构,而是被掏空的空心结构,里面填充着燃烧的物料,沥青,油脂或者硫磺,箭头是轻薄的金属制品,在箭头与箭身连接处打上木制的柳钉,模仿罗马重标枪的使用原理,当长箭命中人体或者盾牌时,木制的柳钉容易断裂,从而箭头与箭身脱落,这样,大量的燃料便会溅洒出来,对人群造成大规模杀伤。

  而“火箭”依旧用弩炮发射,在整片高地上,阿庇斯都提前布置了这种用于发射带火利箭的重型武器。当然,蛮族是不知道的,他们依旧在森林一侧高声大喊,做着战前最后的造势与怒吼。

  以此同时,拉比努斯带领的十三军团已经在小高地下方,整装待命,所有军团步兵排成一个个整齐的方阵,形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盾墙,按传统的战术并肩推进。

  “吼吼吼。”

  片刻之后,在最后一阵咆哮传来之际,大量的日耳曼蛮族,从森林里涌了出来。和往日里看到的蛮族一样,这些日耳曼人身上几乎没有穿着任何衣物,少数人披着各式兽皮或牲畜的毛皮,更少数的人披着精良的重装铠甲,在人群里怒吼着冲锋。

  而毫无疑问,这些少得可怜的重装战士,便是日耳曼人的贵族精英,人数稀少,战斗力却十分惊人。

  与日耳曼大部队同时出击的,还有他们的骑兵。这些日耳曼部族将所有的骑兵汇集在一起,而后集体作战。他们骑着矮小的战马,从各个方向,朝罗马重步兵方阵无畏冲刺着。要知道,轻骑兵正面冲击密集的重步兵方阵,往往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节奏,但是日耳曼蛮族便是这样一个原始而野蛮的民族,他们无惧刀剑与鲜血……

  而马克西姆和小克拉苏便是负责这样的任务,在大规模阵战之前,拦截日耳曼人的骑兵。

  夜色下,蛮族骑兵的冲锋犹如野兽的狂啸,而就在这个时候,通过高地的俯瞰,阿庇斯可以清楚的看到,在一波势如潮水的冲锋过后,上万名日耳曼战士却留在了森林边缘,留在了原地,并有序的朝森林深处撤去。

  “可以发射我们的火器了,李维乌斯。”

  随后,沐浴在月光下的阿庇斯露出了一丝狡黠的微笑。李维乌斯接到命令后拔出宝剑,大喝一声。数十辆弩车的扣板同时被按下,绞盘因为绳索的摩擦才发出吱吱格格痛苦的呻*吟,随即,大量被点燃的弩箭被弹射出去,火焰在箭筒里剧烈燃烧,密密麻麻的箭雨瞬间点亮了漆黑的夜空。

  这种画面阿庇斯不是第一次见到,却比以前更加华丽了,只是璀璨的画面之下,隐藏着无尽血腥的杀戮。

  带着火星的箭雨从天而降,发出呼哧呼哧的恐怖呼啸声,上一刻还在瞭望夜空的日耳曼蛮族士兵,下一刻顿时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们纷纷举起盾牌,或是做出躲避箭雨的动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罗马人的“火箭”就像雷神之王的愤怒,铺天盖地袭来,一瞬间,便点燃了整片大地……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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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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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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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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